降压药联合应用的选药原则与禁忌
高血压治疗的目标是预防和减轻靶器官的损伤,延长生命,因而要求将血压降至一定低的水平并保持于此水平。为达到此要求,单一降压药可能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合并应用两种或更多种药物。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联合应用,往往具有协同降压的作用,不仅可使疗效增加,同时还可减少每种药物的用量,并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证明,抗高血压药物的联合应用确有其需要和价值,并已在高血压的治疗中已经得到了公认。
抗高血压联合用药的一般规则
1. 根据血压波动规律联合用药。
2. 根据降压药的作用原理联合用药。
3. 根据降压药的不良反应联合用药。
4. 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及并发症联合用药。
5. 根据给药的途径联合用药。
存在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联合用药
1. 单药有效,但不能达标时。
2. 有明显靶器官损害,尤其肾功能不良的高血压患者。
3. 同时并存心脑血管病及糖尿病之高血压患者。
4. 高于靶血压2.67 / 1.33kPa(20 / 10mmHg)或2、3级高血压患者。
5. 血压较高,不能经常随访患者。
指南的联合用药建议
1. 利尿剂 + β受体阻滞剂
2. 利尿剂 +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
3. 钙拮抗剂(二氢比啶类)+ β受体阻滞剂
4. 钙拮抗剂 +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
5. 钙拮抗剂 + 利尿剂
6. α受体阻滞剂 + β受体阻滞剂
现今认为比较合理的配伍
1.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与利尿剂。
2. 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与β受体阻滞剂。
3.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钙通道阻滞剂。
4. 利尿剂与β受体阻滞剂。
5. α受体阻滞药与β受体阻滞剂。
联合用药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联合用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于高血压人具有个体差异及常常同时伴有其他疾病,所以,联合用药一定要谨慎,切不可照抄照搬一个模式或顾此失彼。
2. 联合应用的药物种类不宜过多。过多的药物联合应用则有可能引起更为复杂的药物相互作用。
3. 高血压患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同时患有其他慢性病,在服用降压药物的同时,还要同时服用其他药物,由此,将必不可免地产生一些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硝苯地平、尼群地平、维拉帕米、缓释异搏定等与洋地黄类强心药合用,可以使血液中洋地黄类药物的浓度上升,引起洋地黄中毒,并出现相应的不良反应。
抗高血压药物与其他药物联合用药不良反应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