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列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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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楚熊通僭号称王 郑祭足被胁立庶

话说陈桓公之庶子名跃,系蔡姬所出,蔡侯封人[1]之甥也。因陈、蔡之兵,一同伐郑,陈国是大夫伯爰诸为将,蔡国是蔡侯之弟蔡季为将。蔡季向伯爰诸私问陈事。伯爰诸曰:“新君佗虽然篡立,然人心不服。又性好田猎,每每微服[2]从禽[3]于郊外,不恤国政。将来国中必然有变。”蔡季曰:“何不讨其罪而戮之?”伯爰诸曰:“心非不欲,恨力不逮耳!”及周王兵败,三国之师各回本国。蔡季将伯爰诸所言,奏闻蔡侯。蔡侯曰:“太子免既死,次当吾甥即位。佗乃篡弑之贼,岂容久窃富贵耶?”蔡季奏曰:“佗好猎,俟其出,可袭而弑也。”蔡侯以为然。乃密遣蔡季率兵车百乘,待于界口,只等逆佗出猎,便往袭之。

蔡季遣谍打探,回报:“陈君三日前出猎,见[4]屯界口。”蔡季曰:“吾计成矣。”乃将车马分为十队,都扮作猎人模样,一路打围前去。正遇陈君队中射倒一鹿,蔡季驰车夺之。陈君怒,轻身[5]来擒蔡季。季回车便走,陈君招引车徒赶来。只听得金锣一声响亮,十队猎人,一齐上前,将陈君拿住。蔡季大叫道:“吾非别人,乃蔡侯亲弟蔡季是也。因汝国逆佗弑君,奉吾兄之命,来此讨贼。止诛一人,馀俱不问。”众人俱拜伏于地,蔡季一一抚慰,言:“故君之子跃,是我蔡侯外甥,今扶立为君,何如?”众人齐声答曰:“如此甚合公心,某等情愿前导。”蔡季将逆佗即时枭首[6],悬头于车上,长驱入陈。在先跟随陈君出猎的一班人众,为之开路,表明蔡人讨贼立君之意。于是市井不惊,百姓欢呼载道。蔡季至陈,命以逆佗之首,祭于陈桓公之庙,拥立公子跃为君,是为厉公[7]。此周桓王十四年之事也。公子佗篡位,才一年零六个月,为此须臾富贵,甘受万载恶名,岂不愚哉!有诗为证:

弑君指望千年贵,淫猎谁知一旦诛!

若是凶人无显戮,乱臣贼子定纷如[8]

陈自公子跃即位,与蔡甚睦,数年无事。这段话缴过[9]不提。


且说南方之国曰楚,芈姓[10],子爵。出自颛顼帝孙重黎[11],为高辛氏[12]火正[13]之官,能光融天下,命曰祝融[14]。重黎死,其弟吴回嗣为祝融。生子陆终,娶鬼方[15]国君之女,得孕怀十一年,开左胁,生下三子,又开右胁,复生下三子。长曰樊,己姓,封于卫墟[16],为夏伯,汤伐桀灭之。次曰参胡,董姓,封于韩墟,周时为胡国[17],后灭于楚。三曰彭祖,彭姓,封于韩墟,为商伯,商末始亡。四曰会人[18],妘姓,封于郑墟。五曰安,曹姓,封于邾墟[19]。六曰季连,芈姓,乃季连之苗裔。有名鬻熊[20]者,博学有道,周文王、武王俱师之。后世以熊为氏。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21],得鬻熊之曾孙熊绎,封于荆蛮[22],胙[23]以子男之田[24],都于丹阳[25]。五传至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僭号称王[26]。周厉王暴虐,熊渠畏其侵伐,去王号不敢称。又八传至于熊仪[27],是为若敖。又再传至熊眴[28],是为蚡冒。蚡冒卒,其弟熊通[29],弑蚡冒之子而自立。

熊通强暴好战,有僭号称王之志;见诸侯戴周,朝聘不绝,以此犹怀观望。及周桓王兵败于郑,熊通益无忌惮,僭谋遂决。令尹斗伯比[30]进曰:“楚去王号已久,今欲复称,恐骇观听。必先以威力制服诸侯方可。”熊通曰:“其道如何?”伯比对曰:“汉东[31]之国,惟随[32]为大。君姑以兵临随,而遣使求成焉。随服,则汉、淮诸国,无不顺矣。”熊通从之,乃亲率大军,屯于瑕[33]。遣大夫薳章,求成于随。随有一贤臣,名曰季梁,又有一谀臣,名曰少师。随侯喜谀而疏贤,所以少师有宠。及楚使至随,随侯召二臣问之。季梁奏曰:“楚强随弱,今来求成,其心不可测也。姑外为应承,而内修备御,方保无虞。”少师曰:“臣请奉成约[34],往探楚军。”随侯乃使少师至瑕,与楚结盟。斗伯比闻少师将至,奏熊通曰:“臣闻少师乃浅近之徒,以谀得宠。今奉使来此探吾虚实,宜藏其壮锐,以老弱示之。彼将轻我,其气必骄。骄必怠,然后我可以得志。”大夫熊率比曰:“季梁在彼,何益于事?”伯比曰:“非为今日,吾以图其后也。”熊通从其计。少师入楚营,左右瞻视,见戈甲朽敝,人或老或弱,不堪战斗,遂有矜高之色。谓熊通曰:“吾两国各守疆宇,不识上国之求成何意?”熊通谬应曰:“敝邑连年荒歉,百姓疲羸。诚恐小国合党为梗[35],故欲与上国约为兄弟,为唇齿之援耳。”少师对曰:“汉东小国,皆敝邑号令所及[36],君不必虑也。”熊通遂与少师结盟。少师行后,熊通传令班师。

少师还见随侯,述楚军羸弱之状:“幸而得盟,即刻班师,其惧我甚矣!愿假臣偏师追袭之,纵不能悉俘以归,亦可掠取其半,使楚今后不敢正眼视随。”随侯以为然。方欲起师,季梁闻之,趋入谏曰:“不可,不可!楚自若敖、蚡冒以来,世修其政,冯陵[37]江汉,积有岁年。熊通弑侄而自立,凶暴更甚。无故请成,包藏祸心。今以老弱示我,盖诱我耳。若追之,必堕其计。”随侯卜之,不吉,遂不追楚师。熊通闻季梁谏止追兵,复召斗伯比问计。伯比献策曰:“请合诸侯于沈鹿[38]。若随人来会,服从必矣。如其不至,则以叛盟伐之。”熊通遂遣使遍告汉东诸国,以孟夏之朔[39],于沈鹿取齐。

至期,巴、庸、濮、邓、鄾、绞、罗、郧、贰、轸、申、江诸国毕集[40],惟黄[41]、随二国不至。楚子使薳章责黄。黄子遣使告罪。又使屈瑕责随,随侯不服。熊通乃率师伐随,军于汉、淮二水之间。随侯集群臣问拒楚之策。季梁进曰:“楚初合诸侯,以兵临我,其锋方锐,未可轻敌。不如卑辞以请成。楚苟听我,复修旧好足矣。其或不听,曲在于楚。楚欺我之辞卑,士有怠心。我见楚之拒请,士有怒气。我怒彼怠,庶可一战,以图侥幸乎!”少师从旁攘臂言曰:“尔何怯之甚也!楚人远来,乃自送死耳!若不速战,恐楚人复如前番遁逃,岂不可惜。”随侯惑其言,乃以少师为戎右,以季梁为御,亲自出师御楚[42],布阵于青林山之下。季梁升车以望楚师,谓随侯曰:“楚兵分左右二军。楚俗以左为上,其君必在左。君之所在,精兵聚焉。请专攻其右军,若右败,则左亦丧气矣。”少师曰:“避楚君而不攻,宁不贻笑于楚人乎?”随侯从其言,先攻楚左军。楚开阵以纳随师。随侯杀入阵中,楚四面伏兵皆起,人人勇猛,个个精强。少师与楚将斗丹交锋,不十合,被斗丹斩于车下。季梁保着随侯死战,楚兵不退。随侯弃了戎车,微服混于小军之中;季梁杀条血路,方脱重围。点视军卒,十分不存三四。

随侯谓季梁曰:“孤不听汝言,以至于此!”问:“少师何在?”有军人见其被杀,奏知随侯,随侯叹息不已。季梁曰:“此误国之人,君何惜焉?为今之计,作速请成为上。”随侯曰:“孤今以国听子。”季梁乃入楚军求成。熊通大怒曰:“汝主叛盟拒会,以兵相抗。今兵败求成,非诚心也。”季梁面不改色,从容进曰:“昔者奸臣少师,恃宠贪功,强寡君于行阵,实非出寡君之意。今少师已死,寡君自知其罪,遣下臣稽首[43]于麾下。君若赦宥,当倡率汉东君长,朝夕在庭,永为南服[44]。惟君裁之!”斗伯比曰:“天意不欲亡随,故去其谀佞。随未可灭也。不若许成,使倡率汉东君长,颂楚功绩于周,因假位号,以镇服蛮夷,于楚无不利焉。”熊通曰:“善。”乃使薳章私谓季梁曰:“寡君奄有江汉,欲假位号,以镇服蛮夷。若徼惠[45]上国,率群蛮以请于周室。幸而得请,寡君之荣,实惟上国之赐。寡君戢兵[46]以待命。”

季梁归,言于随侯,随侯不敢不从。乃自以汉东诸侯之意,颂楚功绩,请王室以王号假楚,弹压[47]蛮夷。桓王不许。熊通闻之,怒曰:“吾先人熊鬻,有辅导二王[48]之劳,仅封微国,远在荆山。今地辟民众,蛮夷莫不臣服,而王不加位,是无赏也,郑人射王肩,而王不能讨,是无罚也。无赏无罚,何以为王!且王号,我先君熊渠之所自称也。孤亦光复旧号,安用周为?”遂即中军自立为楚武王,与随人结盟而去。汉东诸国,各遣使称贺。桓王虽怒楚,无如之何。自此周室愈弱,而楚益无厌。熊通卒,传子熊赀[49],迁都于郢[50]。役属群蛮,骎骎[51]乎有侵犯中国[52]之势。后来若非召陵之师,城濮之战,则其势不可遏矣。


话分两头。再说郑庄公自胜王师,深嘉公子元之功,大城栎邑[53],使之居守,比于附庸。诸大夫各有封赏;惟祝聃之功不录。祝聃自言于庄公。公曰:“射王而录其功,人将议我。”祝聃忿恨,疽发于背而死。庄公私给其家,命厚葬之。

周桓王十九年[54]夏,庄公有疾,召祭足至床头,谓曰:“寡人有子十一人。自世子忽之外,子突、子亹、子仪,皆有贵征。子突才智福禄,似又出三子之上。三子皆非令终[55]之相也。寡人意欲传位于突,何如?”祭足曰:“邓曼,元妃也。子忽嫡长,久居储位[56],且屡建大功,国人信从。废嫡立庶,臣不敢奉命!”庄公曰:“突志非安于下位者,若立忽,惟有出突于外家[57]耳。”祭足曰:“知子莫如父,惟君命之。”庄公叹曰:“郑国自此多事矣!”乃使公子突出居于宋。五月,庄公薨。世子忽即位,是为昭公[58]。使诸大夫分聘各国。祭足聘宋,因便察子突之变。

却说公子突之母,乃宋雍氏之女,名曰雍姞。雍氏宗族,多仕于宋,宋庄公甚宠任之。公子突被出在宋,思念其母雍姞,与雍氏商议归郑之策。雍氏告于宋公,宋公许为之计。适祭足行聘至宋,宋公喜曰:“子突之归,只在祭仲身上也。”乃使南宫长万伏甲士于朝,以待祭足入朝。致聘行礼毕,甲士趋出,将祭足拘执。祭足大呼:“外臣[59]何罪?”宋公曰:“姑至军府[60]言之。”是日,祭足被囚于军府,甲士周围把守,水泄不通。祭足疑惧,坐不安席。至晚,太宰华督携酒亲至军府,与祭足压惊。祭足曰:“寡君使足修好上国,未有开罪,不知何以触怒?将寡君之礼,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职[61]乎?”华督曰:“皆非也。公子突之出于雍,谁不知之。今子突窜伏在宋,寡君悯焉!且子忽柔懦,不堪为君。君子若能行废立之事,寡君愿与吾子世修姻好。惟吾子图之!”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以臣废君,诸侯将讨吾罪矣。”华督曰:“雍姞有宠于郑先君,母宠子贵,不亦可乎?且弑逆之事,何国蔑有?惟力是视,谁加罪焉!”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废而后兴[62]。子必行之,寡君当任其无咎。”祭足皱眉不答。华督又曰:“子必不从,寡君将命南宫长万为将,发车六百乘,纳公子突于郑。出军之日,斩吾子以殉于军,吾见子止于今日矣!”祭足大惧,只得应诺。华督复要之立誓。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殛之!”史官有诗讥祭足云:

丈夫宠辱不能惊,国相如何受胁陵!

若是忠臣拚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轻。

华督连夜还报宋公,说:“祭足已听命了。”

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谓曰:“寡人与雍氏有言,许归吾子。今郑国告立新君,有密书及寡人曰:‘必杀之,愿割三城为谢。’寡人不忍,故私告子。”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63]在上国。突之死生,已属于君。若以君之灵,使得重见先人之宗庙,惟君所命,岂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仲于军府,正惟公子之故。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将盟之。”乃并召祭足使与子突相见,亦召雍氏,将废忽立突之事说明。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为司盟[64],太宰华督莅事[65]。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约,三城之外,定要白璧百双,黄金万镒[66],每岁输谷三万钟,以为酬谢之礼。祭足书名为证。公子突急于得国,无不应承。宋公又要公子突将国政尽委祭足,突亦允之。又闻祭足有女,使许配雍氏之子雍纠,就教带雍纠归国成亲,仕以大夫之职。祭足亦不敢不从。

公子突与雍纠皆微服,诈为商贾,驾车跟随祭足,以九月朔日至郑,藏于祭足之家。祭足伪称有疾,不能趋朝。诸大夫俱至祭府问安。祭足伏死士[67]百人于壁衣[68]之中,请诸大夫至内室相见。诸大夫见祭足面色充盈,衣冠齐整,大惊曰:“相君无恙,何不入朝?”祭足曰:“足非身病,乃国病也。先君宠爱子突,嘱诸宋公,今宋将遣南宫长万为将,率车六百乘,辅突伐郑。郑国未宁,何以当之?”诸大夫面面相觑,不敢置对。祭足曰:“今日欲解宋兵,惟有废立可免耳。公子突见在,诸君从否,愿一言而决!”高渠弥因世子忽谏止上卿之位,素与子忽有隙,挺身抚剑而言曰:“相君此言,社稷之福。吾等愿见新君!”众人闻高渠弥之言,疑与祭足有约,又窥见壁衣有人,各怀悚惧,齐声唯唯。祭足乃呼公子突至,纳之上坐。祭足与高渠弥先下拜。诸大夫没奈何,只得同拜伏于地。祭足预先写就连名表章,使人上之,言:“宋人以重兵纳突,臣等不能事君矣。”又自作密启,启中言:“主君之立,实非先君之意,乃臣足主之。今宋囚臣而纳突,要臣以盟,臣恐身死无益于君,已口许之。今兵将及郊,群臣畏宋之强,协谋往迎。主公不若从权[69],暂时避位,容臣乘间再图迎复。”末写一誓云:“违此言者,有如日[70]!”郑昭公接了表文及密启,自知孤立无助,与妫妃泣别,出奔卫国去了。

九月己亥日,祭足奉公子突即位,是为厉公[71]。大小政事,皆决于祭足。以女妻雍纠,谓之雍姬。言于厉公,官雍纠以大夫之职。雍氏原是厉公外家,厉公在宋时,与雍氏亲密往来,所以厉公宠信雍纠,亚于祭足。自厉公即位,国人俱已安服。惟公子亹、公子仪二人,心怀不平。又恐厉公加害,是月,公子亹奔蔡,公子仪奔陈。宋公闻子突定位,遣人致书来贺。因此一番使命,挑起两国干戈。且听下回分解。


[1] 蔡侯封人:即蔡桓侯姬封人。蔡宣侯之子。在位二十年(前714-前695)。蔡姬为宣侯之女,故蔡姬之子公子跃为桓侯外甥。

[2] 微服:为隐蔽身分而改穿平民衣服。

[3] 从禽:追逐飞禽走兽,即打猎。

[4] 见:同“现”。

[5] 轻身:空身,指一个人。

[6] 枭(xiāo肖)首:斩首并悬挂木上。

[7] 厉公:即妫跃。陈桓公庶子。在位七年(前706-前700)。

[8] 纷如:意同纷若,很多的样子。

[9] 缴过:交代完,讲完。

[10] 芈(mǐ米)姓:楚君姓芈,熊氏。

[11] 重黎:传说中人名,司天地之官。一说重黎本二人,重为木正,黎为火正。楚君乃黎之后。

[12] 高辛氏:上古帝喾之号。据说为帝尧之父,居亳。

[13] 火正:古代掌管火政之官。

[14] 祝融:火神之名。祝之义为大,融之义为明,意即火神。言其生时为火正之官,死后将作火神,故以祝融命名。

[15] 鬼方:殷周时西北部族名。其居处据考证在岐周以西,即陕西西部,甘肃东南部。

[16] 卫墟:即昆吾墟。地在卫都濮阳之西,故称卫墟。樊号昆吾,故又称昆吾墟。

[17] 胡国:周时国名,在今安徽阜阳一带。按:胡国为归姓,而非董姓。韩墟在山西、河南间,亦非胡国辖地。这几句乃由“参胡”二字附会为胡国,系无根之辞。

[18] 会(kuài快)人:古人名,相传为郐国祖先。郐后来为郑武公所灭,其地即新郑。参见第四回注。

[19] 邾墟:邾,国名。曹姓。故址在今山东邹县一带。

[20] 鬻熊:古人名。相传为楚之先祖,曾为周文王、武王之师。

[21] “举文武”句:谓推举周文王、周武王时立有功劳之人的后代。

[22] 荆蛮:泛指江南一带。南方多为蛮族所居,并有荆山(在今湖北南漳县西)而得名。

[23] 胙(zuò坐):赐与。

[24] 子男之田:周分封诸侯,公侯得百里,伯得七十里,子、男各五十里。此指五十里见方的土地。

[25] 丹阳:古邑名。在今湖北秭归县东南。楚都丹阳时称为西楚。

[26] 僭号称王:超越本来的封号,自称为王。指熊渠立其三子为句亶王、鄂王和越章王。

[27] 熊仪:字若傲,在位二十七年(前790-前763)。

[28] 熊眴(shùn顺):字蚡冒,在位十七年(前757-前741)。一说他曾僭号称楚厉王。

[29] 熊通:在位五十一年(前740-前689)。在第三十七年时,自立为武王。

[30] 令尹斗伯比:令尹乃楚国官名,执掌军政大权,为楚之最高官职。斗伯比系楚王宗室。芈姓。楚王若傲之后,以斗为氏。

[31] 汉东:汉水以东,即今江淮地区。

[32] 随:周诸侯国名。姬姓。地在今湖北随州市一带。

[33] 瑕(xiá侠):春秋时随地名,在今湖北随州市南。

[34] 成约:结盟条件。

[35] 合党为梗:联合起来反对我们。梗,阻隔。引申为反对。

[36] “皆敝邑”句:谓都在我国指挥之下,都服从我国号令。

[37] 冯(pínɡ平)陵:同“凭陵”。侵凌,侵犯。

[38] 沈鹿:春秋时楚地名,在今湖北钟祥县东。

[39] 孟夏之朔:即四月初一。夏季三月,以孟夏、仲夏、季夏为名。

[40] “巴、庸”句:此十二国都是汉水以东江淮流域的一些小国。其中庸、邓、鄾、绞、罗、郧、贰、轸等八国分别在今湖北省竹山县、襄樊市北、襄阳旧治东北、郧城县,宜城县、安陆县、应山县、应城县一带。巴,即巴子国,在今四川东部。濮,在今湖南西北。申、江分别在今河南南阳市、息县一带。

[41] 黄:春秋时国名。嬴姓,子爵。在今河南潢川县西北。

[42] “乃以少师”三句:意指少师、季梁、随侯三人同乘一车。少师居右,主击刺。季梁居中,主驾驭。随侯居左,主射箭。车左为主将地位。车右,即戎右,又称参乘。

[43] 稽(qǐ起)首:见第二回注②。

[44] 南服:周代规定,王畿外围每五百里为一区划,按距离远近分为五等地带,称五服。楚及汉东诸国在中原南方,故称南服。服,本指服事天子,这里借指服事楚王。

[45] 徼(yāo夭)惠:求得恩惠。徼,通邀,要求。

[46] 戢(jí及)兵:息兵,休战。

[47] 弹压:制服、镇压。

[48] 二王:即周文王、周武王。

[49] 熊赀:即楚文王。在位十三年(前689-前677)。

[50] 郢(yǐnɡ影):春秋时楚邑名。在今湖北江陵西北。因在纪山之南,又称纪南城。

[51] 骎骎(qīn qīn侵):急迫的样子。

[52] 中国:即中原地区,汉族居住之处,不包括周边其他民族地区。

[53] 大城栎(yuè月)邑:大规模修筑栎城。城,用作动词,筑城之意。栎邑,春秋时郑国别都,在今河南禹县。

[54] 周桓王十九年:即公元前701年,郑庄公四十三年。

[55] 令终:尽天年,得善终。

[56] 储位:国君继承人的地位,多指太子或世子。

[57] 外家:指外祖父家或舅家。

[58] 昭公:即郑庄公子姬急。曾两次为君,第一次在公元前700年,在位仅五个月,被迫出亡;第二次在位二年(前696-前695),后被高渠弥所杀。

[59] 外臣:古代诸侯国大夫对他国君主的自称。

[60] 军府:军用储藏库,亦用以囚禁俘虏。

[61] 不职:未能履行职责。

[62] 废而后兴:指宋穆公死后,传位给其弟与夷,其子冯失去继承权。后华督弑与夷,子冯才得即位一事。

[63] 越:流亡。

[64] 司盟:主持盟约。

[65] 莅(lì立)事:参与其事。

[66] 镒(yì义):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一说二十四两)为一镒。

[67] 死士:敢死之士,实指甲士、武士。

[68] 壁衣:装饰墙壁的帷幕。

[69] 从权:采取应付性措施。权,意指变通。

[70] 有如日:即指天为誓,太阳可以作证。

[71] 厉公:即郑庄公子姬突。曾两次在位。第一次四年(前700-前697),第二次七年(前679-前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