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核心
2003年春季,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部分高校开始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初衷,是意识到传统的大一统高考录取模式存在一定弊端,希望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比如,各高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目的是要“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教学厅〔2003〕2号)可以看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起点一开始就很高,目标直指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和建立完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并不完全如社会上某些人所说的要给在高考中达不到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提供入学机会这么简单。当时的招收对象主要考虑有两类:一类是综合素质优秀,另一类是学科特长突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高校普遍采用了在高考前先期选拔,高考后加分的模式(中南大学除外,他们从一开始就探索了高考后进行面试的方式),使自主选拔录取逐渐异化为各高校提前圈定甚至争夺生源的工具。有学者因此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招生,只是降分录取,的确切中了要害。
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统一高考录取的不足——毕竟,它不是依据高考成绩“定终身”,虽然高考成绩仍然起决定作用——给更多优秀学生提供了机会。十年来部分高校的调研结果显示,通过自主选拔录取途径进入大学的学生表现普遍高于通过高考途径进入大学的学生。但是,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高考录取的选拔方式:它仍然是用一次笔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虽然很多高校采用了面试方式——姑且不论面试的科学性——但在最终录取结果上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也就是说,它只不过是在用另一次也许没那么科学没那么权威的考试成绩去替代了高考成绩而已。无论是选拔对象还是选拔途径抑或是选拔内容都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录取线上的学生你不想要也不行,录取线下的学生你想要也不行。
上述结果并非是政策制定者的预期和共识。实际上,最初高校开始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时并没有笔试,只有面试。之所以后来加入笔试,并且以笔试为主,一方面是因为要求参与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考生越来越多,不可能全部采用面试,必须通过笔试先“筛”一道;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走私”请托,避免自主选拔录取变质为人事关系的比拼——笔试是最公平的办法,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事实上,在十年的改革试点历程中,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在考试形式上,是笔试好,还是面试好,是高考前好,还是高考后好,是春节前好,还是春节后好,等等;在考试内容上,是不超过考试大纲好,还是要超出考试大纲好,是难一点好,还是不难好,是偏竞赛好,还是不偏竞赛好,等等;在考试规模上,是大一点好,还是小一点好,试点高校是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等等;在选拔对象上,是招收“全才”好,还是招收“偏才”“怪才”好,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十分激烈。
我认为,对于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来说,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固然重要,但并非关键。继续在这些问题上修修补补,最终会使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走入死胡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核心,应当是教育部在2003年提出, 2012年又再次强调的,建立健全高校各具特色的招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一,自主选拔录取的关键词是“自主”。为什么叫“自主”呢?因为在传统的高考录取模式下,高校招生是无法“自己主动做主”的。你只能被动接受。高考成绩一公布,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人数画一条录取分数线,招生工作就完成了。高校无法在这个录取模式中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需求特点,体现自己的偏好和意志。本来你是素食主义者,它非要给你端上来一盘肉,你不吃都不行;你明明想吃红烧肉,它给你端上来的偏偏是清蒸鱼,你不要也不行。传统高考录取模式之所以僵化,根源就在这里。真正的自主选拔录取,必须要给高校充分的招生自主权。什么样的学生最适合它培养,它自己心里最有数。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一定要给高校充分的信任,相信它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客观公正地选拔适合自己培养的学生。
第二,自主选拔录取的考核方式是综合评价。请注意,我用的是考核而非考试。这两者大有区别——考核是综合的,考试是单一的。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大规模地完全通过唯一的笔试分数选拔人才。不是不要分数。我曾经多次强调,分数很重要,甚至非常重要,也许最重要,但分数不能是唯一的录取标准。为什么不能单纯依赖考试分数来录取人才呢?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选拔本身不是目的,选拔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人是有思想、有活力、有生命力、有创造性的活生生的生物体,而分数是不能体现思想、不能体现活力、不能体现生命力、不能体现创造性的冷冰冰的数字。怎么能够完全依赖后者去评价前者呢?这是一种荒谬的逻辑。分数当然可以评价人,但它只是评价的一个因素,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但不能是唯一因素。现在人们有一种习惯性思维,一说起公平,似乎用分数录取最公平;一说要素质教育,要“偏才”“怪才”,就把分数完全抛在一边。这样非此即彼的思维过于极端,既不符合教育规律,又不符合实际情况。准确的表述应该是,高校要建立一套包含分数在内的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你的需要,赋予分数一个恰当的权重。在这个评价体系中,不仅能看到“分”,还要看到分背后的“人”。
用分数选拔人才是最简单的办法,是成本最低的办法,也是最偷懒的办法,用计算机就可以完成。用综合评价选拔人才是最复杂的办法,最辛苦的办法,也是成本最高的办法,必须要通过人去选拔人。但是,高校为了能够选拔出适合自己培养特色的,未来能够影响世界甚至是改变世界的灵魂人物,付出这样的成本就是值得的,最终的投入产出比也许最高。
第三,综合评价体系应当是各具特色的。大学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不同的大学,由于在历史传统、精神文化、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他们对生源的需求相应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否则就会出现“千校一面”。适合北大培养的,可能不一定适合清华;反之亦然。为什么大家要一哄而上去争抢同一个高分考生呢?完全没有道理和必要。这样做要么说明这个学生符合任何一所高校的培养需求,要么说明各个高校的培养需求高度同质。无论哪一个结论都是荒谬的。
既然高校应当各具特色,你就要明白,你的人才培养特色是什么,与此相对应,你的人才需求目标是什么。你要在学校的大门上贴一个标识,我需要什么样的学生,欢迎你来报考。或者你要主动去寻找发现你需要的学生。好比谈对象结婚,你先要明白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是高富帅、白富美,还是一个老老实实过日子的,然后才找媒人、下聘礼,等等。如果你自己没有一个标准或者定见,那就一定会选错人。
2013年1月8日初稿于北京大学老化学楼
2013年1月10日定稿于北京大学老化学楼
[1] 本文删节版发表于《中国教育报》2013年1月30日第3版,题目为《自主招生改革不能再修修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