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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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余论

如上所述,中国古代文体的基本结构由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层次构成,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对这四个层次都做了深入的考察和精到的论析,由此构成中国古代的文体形态学。

而任何一种文体都不是一种简单的拼凑或混乱的杂糅,而是“文本的基本要素……在相互作用中所形成的和谐的、相对稳定的特殊关系,正是文本诸要素的完美的结合,构成了某一体裁的独特的审美规范”[1]。文体结构层次的区分仅仅是为了描述和论析文体的需要,就其本质而言,文体基本结构不同要素、不同层次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形成一种文体独特的审美规范。

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考察一种文体的审美规范,往往注意从多因素、多层次着眼。如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说:

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2]

刘勰认为,“睹物兴情”是赋体生成与创作的本源,写物和抒情这两种独特的审美对象和审美需要,使赋体在体式上既重叙事,又重抒情,而在语体上则要求“义必明雅”、“词必巧丽”,这样才能符合“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的文体要求。这种多要素、多层次综合分析的方法,是中国古代文体形态学的精要所在,值得我们借鉴和发扬。

对中国古代文体结构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从多角度、多层面考察中国古代的文体源流、文体分类、文体风格以及文体的文化意味和文化内涵。考察一种文体的来源与演变,不能不分别考察该种文体基本要素和结构层次的来源和演变。不同的文体构成要素,可以分别作为划分文体类型的标准。文体风格的考察,与文体的语体、体式和体性更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文体的文化意味和文化内涵,也正是由不同的文体构成要素个别地或相关地、具体而微地加以体现的。在这一意义上,文体形态学可以说是文体源流学、文体分类学、文体风格学、文体文化学的前提和基础。

附记:本文的主要内容曾以同名论文发表于《求索》杂志2001年第5期,现又做了大幅度的补充、修改。

[1] 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页105。

[2] 《文心雕龙注》,卷2,页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