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道德高于文艺——唐太宗的诗序
李世民(598—649)是“贞观之治”的政权核心人物,对整个唐代文学的发展有重要功绩。清编《全唐诗》以他的《帝京篇并序》开篇。从文体的角度看,这也的确是探究初唐诗序的一个最佳范本。序文如下:
予以万机之暇,游息艺文。观列代之皇王,考当时之行事,轩、昊、舜、禹之上,信无间然矣。至于秦皇、周穆,汉武、魏明,峻宇雕墙,穷侈极丽,征税殚于宇宙,辙迹遍于天下,九州无以称其求,江海不能赡其欲,覆亡颠沛,不亦宜乎!予追踪百王之末,驰心千载之下,慷慨怀古,想彼哲人,庶以尧舜之风,荡秦汉之弊,用咸英之曲,变烂漫之音,求之人情,不为难矣。故观文教于六经,阅武功于七德,台榭取其避燥湿,金石尚其谐神人,皆节之于中和,不系之于淫放。故沟洫可悦,何必江海之滨乎?麟阁可玩,何必山陵之间乎?忠良可接,何必海上神仙乎?丰镐可游,何必瑶池之上乎?释实求华,以人从欲,乱于大道,君子耻之。故述《帝京篇》以明雅志云尔。
这是李世民“明雅志”的重要作品。第一首描写帝京及皇宫的壮丽,为组诗奠定基调;第二首写“暇日”“崇文”的乐趣;第三首写“重武”,赞赏皇宫卫士骑射的绝技;第四首描写音乐,表达崇雅抑郑的趣味;第五、第六首描写出游禁苑的“逸趣”,反对过分逸游;第七首写晚宴归来,在长烟消散、皎月清澄、清风徐来、玉树姗姗的氛围中“耽玩琴书”的雅兴;第八首是“玉酒兰肴”之后的沉思,警诫自己要在得志欢乐时重寸阴轻尺璧;第九首写内殿歌舞之乐,表现出珍重当下、不去求仙的情致,因为悬圃仙境就在眼前;第十首总论意旨,要以古代贤君的简朴为榜样,去奢戒盈,惠民纳谏,居安思危,慎明刑赏,广敷教化。
这组精心结撰的诗歌具有导向性,据傅璇琮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它写于贞观十八年(644),是李世民晚年具有思想总结意义的代表作,与他临终前的《帝范》十二篇一样,也可以说是留给后代帝王的训示格言。没有必要认为组诗只是帝王一天生活过程的叙述[20],这组诗是帝王闲暇生活的整体写照,尤其最后一首以议论的语调表达了比较成熟的治国理念和对待闲暇游赏的态度。李世民通过组诗并序的形式表达了他的文学态度。正如宇文所安所说:“《帝京篇》很难算得上是唐诗的什么高潮,不过,它的确把帝王的焦虑戏剧化地呈现给了读者。通过这些诗篇,以及无数的公开场合,李世民昭示了帝王的自我控制和他在纳谏方面的从善如流。”[21]这一结论是精警的。下文即将以“无数的公开场合”、政治主张与诗歌、诗序结合起来,对太宗《帝京篇并序》中体现的文学主张进行论述。
(一)“游息艺文”与“先道德后文艺”
这篇诗序表达了“万机之暇,游息艺文”的观点,显然是继承儒家思想,即充分利用文艺的娱乐怡情、潜移默化功能,来完善人格修养。而在李世民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文艺排在最末的位置。如《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载:“(贞观)二十二年春正月,乙丑,作《帝范》十二篇以赐太子。曰《君体》《建亲》《求贤》……《阅武》《崇文》。且曰:‘修身治国,备在其中。一旦不讳,更无所言矣。’”[22]《帝范》是李世民考察历代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而总结出来的,是留给太子的治国之本,当是他一生奋斗的思想结晶,因而他十分看重,他在《帝范序》中说:“汝以年幼,偏钟慈爱。义方多阙,庭训有乖。擢自维城之居,属以少海之任,未辨君臣之礼节,不知稼穑之艰难,朕每思此为忧,未尝不废寝忘食。自轩昊以降,迄至周隋,以经天纬地之君,纂业承基之主,兴亡治乱,其道焕然,所以披镜全踪,博采史籍,聚其要言,以为近戒云。”[23]《帝范后序》又说:“吾在位以来,所缺者多矣。奇丽服玩,锦绣珠玉,不绝于前,此非防欲也;雕楹刻桷,高台深池,每兴其役,此非俭志也;犬马鹰鹘,无远不致,此非节心也;数有行幸,以亟劳人,此非屈己也。斯数者,勿以滋为是尔取法也。”[24]可见《帝范》是李世民留给太子的遗训。其具体内容《全唐文》未载,《资治通鉴》也缺载。但从十二篇的排列顺序可以看出李世民对文学的态度。他将“崇文”置于最后,与孔子“先道德后文艺”的观念相通。[25]又,《陈书·阴铿传》也说:“夫文学者,善人伦之所基欤?是以君子异乎众庶,其仲尼之论四科,始乎德行,终于文学。斯亦圣人所贵也。”[26]说明先“崇德”后“崇文”,是初唐时期君臣的通识。在这一思想背景下考察《帝京篇序》,序中首标“游息艺文”,强调文学的涵养娱情功能,给文学一定的地位,为我们认识太宗的文学态度具有一定的补充意义。
(二)汲取古代皇王覆亡颠沛的教训,维护儒家雅正的传统
《帝京篇》留有前代京都赋的遗痕,汲取赋体壮丽恢宏而终归于讽谏的结构模式,归于自警自惕。这与李世民对历史的重视有关。一方面他重视修史,《修晋书诏》中说:“右史序言,由斯不昧,左官诠事,历兹未远,发挥文字之本,导达书契之源。大哉,盖史籍之为用也。”[27]另一方面他又重视读史,《金镜》中说:“朕以万机之暇日,游心前史,仰六代之高风,观百王之遗迹,兴亡之运。”[28]他更重视总结历史教训,得出了“任忠贤则享天下福,用不肖则受天下祸”、“遨游”“爱声”会如“桀纣命不终于天年”、“至尊之极,以亿兆为心,以万邦为意”、“明主思短而长善,暗主护短而永愚”、“忧国之主屈身之欲,乐四海之民”等重要结论。[29]这些思想的形成当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可以说它们是《帝京篇》产生的根源。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帝京篇》与《帝范》主要思想为代表的历史教训是相为表里的,共同组成李世民思想的两个方面。
(三)反对释实求华,主张节之中和
要将“观文教”“阅武功”与“闲暇游赏”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关键在于去奢戒盈。节俭是李世民一贯的思想。如他下诏书“禁奏祥瑞”[30],赐酺时不准宰杀耕牛,一反汉魏“赐牛酒”的习惯[31]。在园陵制度方面,他的《九嵕山卜陵诏》回顾了自己在隋季动乱中大定天下的经历后,表达了“反浇弊于淳朴,致王道于中和”的志向,又担心子孙“尚习流俗,崇厚园陵”,因此定制:“务从简约,于九嵕山,足容一棺而已。”[32]在《遗诏》中又说:“园陵制度,务从简约,昔者霸陵不掘,则朕意焉。”[33]这些诏书真实地表现了李世民戒奢节俭的品德,至于停修宫殿,停止封禅等举措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三国时期曹植《辨道论》中有一段话:“夫帝者,位殊万国,富有天下,威尊彰明,齐光日月,宫殿阙庭,焜耀紫微,何顾乎王母之宫,昆仑之域哉;夫三鸟被致,不如百官之美也;素女嫦娥,不若椒房之丽也;云衣雨裳,不若黼黻之饰也;驾螭载霓,不若乘舆之盛也;琼蕊玉华,不若玉珪之洁也。”[34]因此《帝京篇序》反对四方逸游、崇奢极欲、征殚宇宙等,可以说与曹植总结的“戒奢去盈”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四)反对浮靡轻艳文风,追求清朗刚劲的风格
这一点必须将诗与序联系起来才能明白。显然诗与序属于不同的文风类型,诗全部是对仗句式,语句绮丽,但总体上看有一种刚劲、中正、平和的意味。其中第一首气象开阔,有雄视四方的气概;最后一首敦厚庸睦,有一种纯正质朴的风味。由于体制上还遗留六朝粉色,追求整饬,因而结构上不够灵活,显得比较生硬,这是偶对句式因缺少回旋、腾挪、跌宕、起伏带来的毛病。序则是通脱平实、明白晓畅的散体文,在李世民的文集中这样散体的文章并不多。我们知道《晋书》中的《陆机传论》和《王羲之传论》是李世民写的,论者多关注《陆机传论》,李世民称陆机为“百代文宗”,对其推崇备至,这可以解释他的骈文及诗赋学陆机的原因。太宗心目中最好的“文”或许就是陆文那样的宏丽整饬、文采纷披。学界研究太宗对王羲之的推崇,多从书法角度考虑,太宗酷爱《兰亭集序》,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大家忽略了一点:从文体上看,《帝京篇序》有学习《兰亭集序》的倾向。《兰亭集序》记叙三月三日祓禊郊游踏青、耽玩山水的情事,兰亭聚会的高雅潇洒,王羲之的坦荡超逸,与会稽山水的自然清丽融合在一起,既表达了人生且乐当下的意趣,也表达了忧虑生命短暂的悲慨,是众人集体赋诗之序;《帝京篇序》描述帝王闲暇时候的生活情形,表达了修身治国的理念,通过历史上一些帝王倾覆教训与自己生活体验的对比,深寓自我警戒旨意,文气贯通,一气呵成,也是组诗之序。因此,我认为王羲之的书法艺术和文章风格均对太宗产生了影响。当然,《帝京篇序》并不是对《兰亭集序》亦步亦趋的模仿,因为所描写的生活内容和形式毕竟发生了变化,时代环境和精神状态也发生了变迁,困扰魏晋文人死生寿夭的人生之痛,在太宗贞观之治的背景下变成了建功立业可以实现,且乐当下不为虚幻,人生变得有滋有味,因而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信心满怀、进取豪迈的状态。
作为李世民仅存的诗序,《帝京篇序》的意义当然不止于模拟《兰亭集序》的文体价值,因为这样的散体序并没有左右或影响初唐前期骈文序占绝对优势的文坛状况,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继承了两汉以来京都赋的传统,将赋法引入诗中,用组诗的形式首次描述了帝王健康正常、合情合德的雅化生活内容及情趣格调。显然,这对初唐乃至以后描述京城生活的诗、赋,如骆宾王的《帝京篇》、卢照邻的《长安古意》、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李白的部分《古风》等产生了实际影响。唐代围绕京城皇家生活而产生的诗、赋当以此为发轫,故其功不可磨灭,可能远远大于作为遗训对后来帝王生活规范产生的影响。
[1] 《吕氏春秋·古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八曰《总万物之极》。”按:“玄鸟在曲”当是第二阕中的歌辞。第33—34页,岳麓书社,1989年3月版。
[2] 《周礼正义·春官宗伯下》:“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武》。”《疏》:《云门》,黄帝乐。第575、57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孔颖达《毛诗正义》(上):“大庭有鼓籥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其音声和集。既能和集,毕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但事不经见,故总为疑辞。”第4页。
[3] 《尚书大传》载《大唐》之歌曰:“舟张辟雍,鸧鸧相从。八风回回,凤凰喈喈。”郑注:“《大唐》之歌美尧之禅也。”范文澜《文心雕龙·明诗》注[七]中认为这是舜美尧之歌,而尧歌应为《大章》。第69—7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9月版。
[4] 《礼记正义》郑注:“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孔颖达正义:《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第109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5] 《吕氏春秋·仲夏纪》第35页,岳麓书社,1989年3月版。
[6] 《文心雕龙·明诗》说“秦皇灭典,亦造仙诗”,是相信为始皇之作。考《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六年……始皇……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第259页,中华书局,1959年9月版)则此歌亦非始皇自造,乃博士所为。
[7]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军壁垓下……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饮帐中。……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第333页。《史记·高祖本纪》:“高祖还乡,过沛,留。置酒沛宫……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第389页,中华书局,1959年9月版。
[8] 沈德潜《古诗源》卷二:“元封元年(前109),帝既封禅,乃发卒万人,塞瓠子决河,还自临祭,令群臣从官皆负薪,时东都烧草薪少,乃下淇园之竹以为楗,此上既临河决,悼其功之不就,为作歌二章。‘瓠子决兮将奈何……’‘河汤汤兮激潺湲……’”第39页,中华书局,1963年6月版。同书卷二:“帝行幸河东,祠后土,顾视帝京。忻然中流,与群臣饮宴,自作《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兮奈老何。’”“夫人早卒,方士齐少翁言能致其神,乃夜张灯烛,设帷帐,令帝居帐中。遥望见好女如李夫人之貌,不得就视,帝愈悲感,为作诗:‘是耶非耶,立而望之,翩何姗姗其来迟。’”“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诗乃得上坐。”沈德潜评曰:“亦后人联句之祖也。武帝句(即‘日月星辰和四时’),帝王气象,以下难追后尘矣。”第40—41页。按:查《史记·孝武本纪》“元封三年十一月柏梁台遭火灾”,未载联句之事。另,范文澜引顾炎武《日知录》认为柏梁台联句为伪作。见《文心雕龙·明诗》注[一四],第74—7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9月版。
[9] 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时序》第673页。
[10] 钟嵘《诗品序》第18页,徐达注译本,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版。
[11] 《二十五史精华·南史》(二)第516页,岳麓书社,1989年6月版。
[12] 《二十五史精华·陈书》(二)第304页。
[13] [唐]无名氏《迷楼记》,转引自〔美〕宇文所安《诗与欲望的迷宫》第2页,程章灿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12月版。
[14] [唐]刘饣束《隋唐嘉话》载:“炀帝为《燕歌行》,文人皆和,著作郎王胄独不下帝,帝每衔之,胄竟坐见害,而诵其警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耶?”隋炀帝因同样的原因又杀了薛道衡。第2—3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版。
[15] 《贞观政要·文史》:“著作郎邓世隆表请编次太宗文集。太宗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于人者,史则书之,足为不朽。若事不师古,乱政害物,虽有词藻,终贻后代笑,非所须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陈后主、隋炀帝,亦大有文集,而所为多不法,宗社皆须臾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许。”第260页,岳麓书社,1994年9月版。
[16] 《新唐书·虞世南传》:“帝常作宫体诗,使赓和。虞世南曰:‘圣作诚工,然体非雅正。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者,臣恐此诗一传,天下风靡。不敢奉诏。’”第3972页,中华书局,1975年2月版。
[17] 《隋书·经籍志》第173页,中华书局,1975年2月版。
[18] 《陈书·后主传论》第305页,岳麓书社,1989年6月版。
[19] 《全唐文》卷一八○,第1829页。
[20] 〔美〕宇文所安著《他山的石头记》中的论文《享乐的困难》即认为是写一天的活动过程。第212页,田晓菲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
[21] 同上书,第227页。
[22] 司马光《资治通鉴》(下)第1322—132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5月版。
[23] 《全唐文》卷一○,第120—121页。
[24] 同上书,第121页。
[25] 《论语注疏》卷一一:“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第143页,中华书局,1999年12月版。
[26] 《陈书》卷三四,中华书局,1972年3月。
[27] 《全唐文》卷八,第94页。
[28] 《全唐文》卷一○,第126页。
[29] 同上书,第126—127页。
[30] 《全唐文》卷四有《禁奏祥瑞诏》,第57页。
[31] 《全唐文》卷七有《赐酺三日诏》,主要内容讲不准宰杀耕牛,要保护“耕稼所资”,节用爱财。
[32] 《全唐文》卷五,第68—69页。
[33] 《全唐文》卷九,第108—109页。
[34] 转引自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上),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