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老龄管理学的产生
一、老龄管理学是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产物
(一)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进入长寿时代的必然趋势
1.人口老龄化概念的由来
19世纪前,人类社会没有人口老龄化概念。1935年美国老年学家开始使用人口老龄化一词。法国国立人口研究所所长皮撒(B.Pichat)在1956年为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撰写了《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一书,以各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过程的资料论证了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趋势及其社会经济可能出现的后果。他在书中提出了人口结构划分标准,认为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4%以下的称为年轻型人口结构,4%—7%的可称为成年型人口结构,7%以上的称为老年型人口结构。其后欧洲一些人口学家提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即可定义为老年型人口结构,构建了从人口学视角分析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因素的框架。而由此,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被提上各国议事日程。
根据联合国划定的人口结构标准,早在1865年,法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就超过总人口的7%,是世界上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工业化国家相继出现人口老龄化现象。瑞典189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英国和德国是在1930年,美国是在194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工业国家先后成为老年型国家。日本人口老龄化虽晚于欧美国家,但在1970年成为老年型国家后老龄化加速发展。2013年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25.1%,平均预期寿命达84岁,成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1]
我国是在1999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进入老年型国家。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 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 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居世界首位,且是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最新发布的预测显示,从2013年到2050年,全球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在8.41亿的基础上翻一番。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布报告称,到2020年将有13个国家和地区进入超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意味着,在20世纪为经济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口红利,正在转变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担。报告指出,未来大多数国家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将显著拉低经济增长,给相关国家带来严重挑战。按照联合国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比例达到14%即进入深度老龄化;20%则进入超老龄化。目前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主要是欧洲国家,但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也正在快速老龄化,比如中国、俄罗斯、巴西、阿根廷等已经步入老年型国家。目前,老龄化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分别为日本、意大利和德国。截至2013年10月1日,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3190万,占总人口比例为25.1%。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预测,日本的超高龄社会危机还将不断加深,到2060年日本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到39.9%,这意味着每5人中就有2位超过65岁的老人。2012年意大利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20.8%,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势头仍将持续30年以上,可能在2056年达到峰值33.2%。德国的人口趋势主要表现在低出生率和总人口减少。预计德国人口到2060年将从现在的8170万减少到6500万,到2030年,老龄人口将占到29%,2060年达到34%。各种数据表明,世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已经形成。
2.人口老龄化背景催生老龄管理学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出生率、死亡率下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人类社会跨入了长寿时代。由于社会化大生产替代小农经济,传统家庭所承担的养老功能弱化,促使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早期工业社会催生了社会福利保障法,1889年德国宰相俾斯麦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养老保障法》,人类社会养老保障开始有了法律依据。老年人口比重持续增加,老年赡养比升高,养老保障需求日益凸显。从传统农业社会依赖家庭赡养到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养老已从以家庭子女反哺为主转为社会代际保障关系,从家庭赡养保障到社会赡养保障和服务保障,老龄管理学研究成为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社会老年学的发展促进分支学科——老龄管理学诞生
1.老龄管理学是社会老年学的分支学科
人类社会从早期对衰老现象的研究,发展到老年医学、老年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进而拓展到社会科学领域。1960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克拉克·蒂比茨主编的《社会老年学手册——老化的社会方面》一书。这部书的问世,标志着社会老年学这一新兴分支学科的诞生。作为社会老年学的创始人之一,克拉克·蒂比茨对社会老年学的定义是:社会老年学主要研究老化的非身体方面(nonphysical aspects)。它“关注的是壮年期以后的成年人(mature adults)的发展行为与群体行为,以及引起人口中老年人出现的社会现象和由于人口中老年人出现而引发的社会现象”。这一学科涵盖了人口、经济、社会、哲学、法学、教育、管理等诸多分支学科,老龄管理学作为社会老年学的分支学科也应运而生。
2.老龄管理研究启蒙于工业社会的管理研究
尽管存在有人类社会就有管理之说,但只能讲是管理活动,如原始社会的狩猎分工等。而管理学作为独立学科,应是工业社会的产物。从18世纪60年代起,随着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劳动,形成社会化分工,建立工业化体系,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产生了管理思想和管理实践,逐步形成了管理科学体系,到20世纪初期开启了管理学的发展。
老龄管理研究始于工业化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白宫老龄会议召开,讨论有关老龄问题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工业社会的管理理论逐步应用于老龄工作领域,产生了老龄政策法规管理。到20世纪中后期,老龄管理实践越来越丰富,迫切需要研究老年管理活动的规律,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措施,以老年科学管理的理论来指导实践,老龄管理学研究也受到全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为创立老龄管理学说奠定了基础。21世纪初期,人口老龄化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拓展,形成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老年人口的赡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社会参与、人力资源开发、权益保障等系列组织管理工作,越来越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所需要,老龄管理学研究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三)老龄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1.老龄管理的地位
老龄管理研究自从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就居于国家发展战略地位。20世纪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婴儿潮”(指1946年至1964年出生人口)现象,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影响加大,引起各国政府和联合国大会的重视。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老龄管理被提上国家政府管理议事日程。以美国白宫老龄问题会议为例,1961年首届美国白宫老龄问题会议(White House Conference on Aging)召开,它是由国会提出法案并经总统批准召开的全国性讨论老龄问题的会议,由各州和老年团体代表参加,并邀请国际观察员参加。总统和国会代表在会上阐述老龄问题的主张,提出一个时期内关于老龄问题的政策和立法建议。从政策立法入手,老龄管理问题研究逐步深入。
美国白宫老龄问题会议大约每隔10年召开一次,会议地点在华盛顿市,至2015年已举行6次。会议主题涵盖了健康保障、收入保障、养老保险、长期照护、为老服务等方面,体现了政府主导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首次会议于1961年召开,主题为老年人健康保障问题。1965年7月颁布《美国老年人法》,依法成立联邦老龄管理局,并在州设立老龄问题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71年举行,主题为老年人收入保障问题。会后建立生活费用幅度表和制定全国老年人营养计划,并设立众议院老龄问题特别委员会和联邦老龄问题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1年举行,主题为老年人的社会保险问题,发表了3卷本报告。第四次会议于1995年召开,克林顿总统作长期生活照料(Long Term Care)专题报告。会议主题是“几代人一起进入老龄化,保持代际老化的人们的独立、机遇和尊严”。[2]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召开,会议主题为“繁荣老龄化——从意识到行动”,包括生活保障、未来产业、社区、健康长寿、社会参与和技术创新六个方面。针对“婴儿潮”一代陆续进入老年行列,需要提供终身学习、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基础性服务。会议从提出单项保障到综合保障,从政府政策管理到计划和服务管理,老龄管理的历史地位逐步加强。[3]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召开,主题是“未来发展趋势”,涉及临终决定(end-of-life decision)、终身学习(lifelong learning)、耄耋军团智慧(the wisdom of elders)等议题。[4]从1961年到2015年的半个世纪里,老龄管理研究一直处于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
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联合国首届世界老龄大会,提出《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要求全世界都来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表明老龄管理具有国际发展战略地位。1991年联合国提出老年人五项原则,即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充实和尊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科学为健康老龄化服务”。健康老龄化(Healthy Ageing)强调人在进入老年之后,尽可能长久地保持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良好的状态。2002年在马德里召开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提出《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要求各国制定三大优先政策:第一,老年人与发展优先;第二,老年人的健康与福利优先;第三,保持切实可行的支持环境优先。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要求在三个方面采取行动,即健康、参与和保障。积极老龄化强调积极地面对晚年生活,老年人作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资源,可以继续为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
我国在积极应对加速老龄化的挑战、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提出和谐老龄化的理念,强调促进家庭关系、代际关系、社会关系的和谐,提高全社会包括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健康老龄化、成功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和谐老龄化理念的提出,以及老龄管理处于国际战略发展地位,极大地影响了各国政府的政策规划。
2.老龄管理的作用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形势下遇到了新问题。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寻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彰显了老龄管理的作用。下列诸国和联合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实行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反映了老龄管理对社会持续发展的积极贡献。
(1)老龄管理对缓解老龄化影响的贡献
法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引起的中青年劳动力短缺、社会活力减弱、养老负担加重等社会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性管理措施。首先,延长退休年龄。法国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位一体的福利型社会保障体系下,激励有劳动能力者继续工作,延长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设法推迟整体社会“衰老”期。其次,调整生育政策。法国实行了积极的生育政策,鼓励妇女生育,发放政府生育津贴,多生多补,推动和维持了人口的平稳增长。再次,实行移民政策,弥补劳动力短缺。根据《欧盟移民公约》规定,法国正在变被动的“接受性移民”为主动的“选择性移民”,通过居留证制度最大限度地吸纳“贡献性移民”,以缓解法国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2)老龄管理对长寿社会的贡献
瑞典在世界上享有长寿国美誉,瑞典议会于1956年通过了《社会福利法》,该法规定,子女和亲属不再负有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所有定居瑞典的人,年满65岁后都可根据居住年限领取数额不等的基本养老金。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还享受其他形式的社会补贴。工作退休后还可根据其工龄领取附加养老金,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70%。所有低收入退休者,可领取住房补贴。他们依靠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依赖住房补贴维持住房开支。由省级地方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障,使人们在退休后仍能像以前一样享受近乎免费的医疗服务。基本养老金、社会补贴、医疗保障的实行,消除了晚年的后顾之忧。
2014年全球老龄事业观察指数(Global AgeWatch Index 2014)报告显示,在参与指数排名的90多个国家中,挪威在为国内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全面社会保障方面排在首位。报告中提到,北半球国家相对富裕,其老年人的生活比较幸福。该指数以国家的人均收入、医疗水平、社会福利以及社区参与度为基本指标。报告是由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助老会发起的,目的是鼓励各国政府积极采取行动,以确保有合理的政策和足够的资金让老年人可以更舒适地生活。报告指出,长寿是人类共同努力的方向,但是如何让老年人可以依靠自己的退休金或是养老金来维持身体健康,成为很多国家需要认真研究和总结的课题。国际助老会首席执行官托比·波特(Toby Porter)说:“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老年人一直被排除在国际和国家发展规划与计划策略之外,这种做法显然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现实情况。现在各地政府应认真地平衡并解决好老龄化问题带来的各种影响,保证他们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5]
(3)老龄管理对资源共享的贡献
日本是当今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197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国民总人口比例为7%,进入低度老龄化社会;1994年这一比例提升为20.8%,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13年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则超过25%,向高度老龄化社会发展。日本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了养老、医疗、护理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1963年制定了《老年人福利法》,1973年成立老年人对策室,1983年制定了《老年人保健法》,1986年颁布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制定了《促进老年人健康与福利服务十年战略规划》。20世纪70—80年代,日本政府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颁布了促进老年人雇用与就业的法规。日本的一些机构负责管理老年人问题,如厚生省、大藏省、文部省、劳动省、建设省分别主管老年人的福利、税收优惠、教育、辅导就业与制定雇用政策和住宅规划,组建覆盖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日本2000年实施《介护保险法》,致力于解决家庭内介护和介护性住院的困境问题。[6]介护保险采取保险方式运行,以居家照护为主,机构照护为辅,开放长期照顾服务市场,允许民间营利企业参与,将老年人福利与医疗服务等有机结合,引入市场化运作,实现有限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4)老龄管理对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随着发达国家老龄化问题陆续被提到本国政府管理的议事日程,联合国决议中已将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提上日程。1969年在24届联合国大会议程中,增列“年长与老年人问题”,此后成为历届联大讨论的议题,并多次做出决议。在国际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1978年第33届联大做出决议,决定于1982年召开首届维也纳老年人世界大会。1980年第35届联大决议提出,将定于1982年召开的“老年人问题世界大会”改名为“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大会的改名表明老龄问题涵盖老年人和老龄化两方面内容,老龄问题不仅是针对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管理服务问题,还包括老龄化社会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2002年召开第二届马德里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提出积极老龄化问题,成为老龄管理问题研究的历史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