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修辞与正义
——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律师与“审判”
修辞学是早期现代英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产生了难以估量的深远影响。如安德鲁·格尔(AndrewGurr)指出,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戏剧首先是一种口头文化,既是用来看的,更是用来听的。[1]作为一种语言模式,修辞术为莎士比亚提供了绝佳的表现形式。《罗密欧与朱丽叶》《无事生非》等剧中人物的唇枪舌剑、妙语连珠往往也是莎士比亚戏剧的“卖点”和“叫座”原因之一。不过,修辞学的影响事实上远远超过了语言技巧方面,而是作为一种思辨模式,成为莎士比亚戏剧结构和主题表现的有机组成部分。
修辞的影响遍及早期现代英国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不例外。按照听众的不同,修辞演说分为三个种类,即议事性、诉讼性和夸示性修辞。议事性修辞用于劝说和劝阻;诉讼性修辞用于控告或答辩;夸示性修辞则用于称赞或谴责。(1358b)[2]三种修辞类型在莎士比亚戏剧中均有广泛应用。夸示性修辞如《亨利五世》中坎特伯雷主教称赞亨利五世的名段(1.1.25—70);议事性修辞如《裘力斯·凯撒》布鲁图斯思考是否应该刺杀凯撒的独白(2.1.10—34),《哈姆雷特》第3幕第1场戏中哈姆雷特对于人类命运的思考(3.1.58—90),[3]《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第2幕第2场特洛伊军营就是否应该把美人海伦归还给希腊人的激烈争论,等等,均是莎士比亚运用议事性修辞的典型个案。此外,《威尼斯商人》《一报还一报》《冬天的故事》等剧中都包含完整的法庭审判情节,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昆廷·斯金纳(QuentinSkinner)在其新著《莎士比亚与诉讼修辞术》(2014)中将《奥塞罗》《一报还一报》《终成眷属》等作品归纳为“莎士比亚诉讼修辞剧”。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亨利五世出兵法国、特洛伊战争、哈姆雷特的复仇,以及刺杀凯撒等种种修辞个案其实无一不关乎“正义”与合法性问题。一方面,修辞学极大丰富了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技巧,另一方面则为莎士比亚戏剧探讨法律、正义、善等重大问题提供了一个便利途径。通过对修辞的娴熟使用,莎士比亚上演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司法大戏,也在某种程度上见证了早期现代英国社会种种“看得见的非正义”。
[1] Andrew Gurr,PlaygoinginShakespeare’s Lond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p.81—118.
[2] 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页。
[3] 该段台词原文为:“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战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