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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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

中国有句古话:“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说半部《论语》而不说一部呢?大约是因为古人觉得《论语》内容太丰富,只要半部就可以治天下了。现在过了两千多年,这句古话还有没有现实意义?说来奇怪,20世纪后半叶,有些亚洲国家经济振兴,据说是受了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而《论语》是儒家的主要经典,这就说明《论语》中的有些言论,直到今天还有实用价值。至于那些不合时宜的古语,就让它遗留在历史的陈迹中吧,假如古语还有一半没过时,还可以古为今用,那又还可以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了,不过不是“只要半部”,而是“只有半部”,哪半部呢?有一个识别的办法是把古语译成外文,用空间的距离来检验时间的距离,对外国有用的古语,大约对今天的中国也会有用。

我们先看《论语》第一章第一节第一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就是取得知识,“习”就是付诸实践,“说”字和“悦”字通用,就是喜悦、愉快。整句的意思是:获得了知识,并且经常应用,那不是很愉快的事吗?这句话说明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说明了实践是得到知识的方法,愉快是得到知识的结果,也可以说是目的,一句话中包含了知识的认识论、方法论和目的论,真是内容丰富、言简意赅。这句话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呢?那我们就来看看外国人是如何翻译的。英国理雅各(Legge)和韦利(Waley)的译文分别是:

1.Is it not pleasant to learn with a constant perseverance and application?(Legge)

2.To learn and at due times to repeat what one has learnt is that not after all a pleasure?(Waley)

两位译者都把“学”译成learn,《牛津辞典》对learn的解释是gain knowledge or skill(得到知识或技术)。但《论语》中要学习的主要是知识,而不是技术。中国儒家重学术,轻技术,这是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原因之一,所以《论语》中的“学”主要指知识而不指技术,译成英文用learn不如gain or acquire knowledge(得到知识)更加恰当。其次,Legge把“时习之”译成with a constant perseverance and application(经常坚持不懈的努力应用)。“习”字理解为“应用”没错,“时”字解释为“经常”已经够了,再加“坚持不懈的努力”似乎过分强调。Waley把“时习之”译成repeat at due times(在恰当的时候复习),把“习”理解为简单机械的活动,力量似乎又显得不够,最后一个“说”(悦)字,Legge用了一个形容词pleasant而Waley用了名词pleasure,这两个词都和动词please(喜欢、高兴)同根,平淡无奇,显不出精神上的乐趣。因此,全句可以考虑改译如下:

Is it not delightful to acquire knowledge and put it into practice from time to time?

这句话能不能用于治天下呢?中国古人常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说,要治国平天下,先要修身齐家。这句话能不能用于修身齐家呢?根据我个人的经验,这句话对我的一生的成就关系很大,简单说来,我这一生就是不断取得知识,不断实践,不断得到乐趣的一生,我的成就,主要是出版了120部中文、英文、法文的文学著译,这在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上,似乎还没有第二个,而取得这些成就的方法,就是“学而时习之”。我学翻译,先学严复的“信达雅”,再学鲁迅的“信顺”,又学郭沫若的“越雅越好”,究竟孰是孰非?到底要不要雅?这就要看实践了。实践鲁迅理论的翻译家有董秋斯,他的代表作是Dickens的David Copperfield(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原著第一章谈到大卫出生时说:

It was remarked that the clock began to strike and I began to cry,simultaneously.

董秋斯的译文是:

据说钟开始敲,我开始哭,两者同时。

接近严复理论的翻译家有张谷若,他对大卫出生的译文是:

据说那一会儿,铛铛的钟声和呱呱的啼声,恰好同时并作。

比较一下两种译文,董译虽然字字接近原文,但原文抑扬顿挫、从容不迫,听来悦耳。译文却短促生硬,恨不得赶快敷衍了事似的;张译相反,加了“铛铛”和“呱呱”两对形声词,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大卫出生,音美取代了原文重复的形美,又增加了意美,比董译更悦耳,又悦目,可以说是胜过了董译,但是最后六字,虽比董译稍好,却像算账似的没有文学意味,应该算是败笔。这是学习的结果,能不能取长补短,吸收张译的好处,弥补他的缺陷呢?那就要看实践了,我实践的结果是下面的译文:

据说钟声铛铛一响,不早不晚,我就呱呱坠地了。

新译用双否定的方法,把“两者同时”改成“不早不晚”,符合白话文学的口气,觉得是把“两者同时”和“恰好同时并作”优化了,从理论上看来,“信达雅”和“信顺”似乎都不如“信达优”,译后有点自得其乐,这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信达优”的原则,不但可以应用于英译中,也可以应用于中译英。如毛泽东词《念奴娇·昆仑》中说:“而今我谓昆仑:不要这高,不要这多雪。安得倚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中间三行有美国诗人Paul Engle夫妇和Barnstone的两种译文:

1.Give one piece to Europe,

send one piece to America,

return one piece to Asia.

(Engle)

2.I would send one to Europe,

one to America,

and keep one part here in China.

(Barnstone)

第一种译文把“一截”译成piece,第二种译成part,都可算是符合“信顺”的翻译,但能不能算“雅”呢?piece太小,part太俗,都看不出昆仑山崇高巍峨的形象,听不到“昆仑”叠韵的音美,我看可以优化如下:

I’d give to Europe your crest

And to America your breast

And leave in the Orient the rest.

翻译把三个“一截”优化为crest(顶部、山峰),breast(胸部、山腰),the rest(余部、山脚),不但可以使人看到高大的昆仑山,还可以使人听到三个-est的声音,联想到高耸入云的Everest(欧美人称呼珠穆朗玛峰的别名),这就可以算是达到了优雅的境界。如果能够得到登昆仑而小天下的乐趣,那又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了,一个人得到的乐趣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情操,如果人人都能得到提高,那不就是从修身到治国平天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