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英文集·第2卷:论黑格尔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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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纯粹概念”

黑格尔说:“纯概念是对象的核心与命脉。”[1]“经验中的事实”是“原始的完全自主的思想活动的说明和表现”。[2]“思想”“统摄这一切而为这一切的基础。”[3]黑格尔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纯概念”、“纯思想”是第一性的,它包括一切具体事物,是它们的“基础”、“核心”或本质,而一切具体事物则是它的表现。正是根据这个观点,黑格尔认为逻辑学以研究“纯概念”、“纯思想”为自己的目的。他说:“逻辑学是以纯思想或纯思想规定(“思想规定”原译作“思想型式”——引者)为研究的对象”[4]。“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5]

什么叫“纯思想”、“纯概念”?为什么它是第一性的?请看黑格尔的论证:

[1] 黑格尔:《大逻辑》。《黑格尔全集》,格洛克纳本,第4卷,第28页。

[2] 黑格尔:《小逻辑》,第66页。

[3] 同上书,第91页。

[4] 同上书,第93页。

[5] 同上书,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