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智慧:开源软件知识产权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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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源软件的兴起

知识产权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对软件产品的独占权给许多软件公司(特别是大型软件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极大地提高了它们开发新软件的积极性,微软公司是这方面的最好例证。另外,由于赋予软件公司对其开发软件的独占修改权,使得同一种软件的不同版本之间和同一系列的不同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加强了,易于实现对文档的互相调用。

但是,随着软件业的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模式已经越来越显出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软件成果独占权带来的弊害。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独占权成为其他厂商的市场“进入壁垒”,在没有替代产品(特别对于系统软件)的情况下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2.源代码保密带来的弊害。由于软件公司对源代码的保密,使得软件的开发被局限于某一公司的内部,而不是像过去那样,软件技术在专家学者之间的普遍交流。这造成了重复劳动,而且对源代码的保密使得很难集众人之力共同对软件性能及其安全性进行改进。

上述知识产权模式的弊害,特别是个别厂商对软件开发技术的垄断引起了软件用户以及计算机专家的不满。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自由软件运动和开放源代码运动。创造了一种有别于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软件发行模式,避免垄断、加强软件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模式。关于“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的差别,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自由软件与开源软件的实质区别,主要体现在许可证对权利义务的规定的严格程度的不同。

开放源代码运动(Open Source Movement)实际上是一个描述性的统称,是指以Linux为代表的GNU自由软件计划、Apache开源软件计划[1]、开放源代码首创行动Open Source Initiative等开源软件计划的统称。开放源代码运动国外被称为软件领域的“数字时代的文艺复兴”[2]、软件领域“具有共产主义色彩的战略”[3]。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有句名言,“任何企业必须形成一个真正的整体,并且将个人的努力融会成一种共同的努力”。自由软件运动(Free Software Movement)实际上也是一个描述性的统称,指的就是上述的一种开放源代码运动,只是定义的角度不同而已。

可以说,开源软件模式的诞生就是对传统商业软件模式的反叛,至少标志着软件生产已经开始突破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束缚。作为开源软件典范的Linux系统软件也已成为同Windows系统软件分庭抗争的力量,引起计算机产业、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1] 据网络服务器调查公司Netcraft2000年调查统计,全球INTERNET有56.3%的网络服务器都是用的Apache,而Apache则是开源软件为基础的,由此可见开源软件的巨大市场潜力。见http://www.netcraft.co.uk/Survey/。

[2] See Chris Dibona,Sam Ockman Open Source:Voices from the Open Source Revolution,http://www.oreilly.com/catalog/opensources/book/toc.html,最后访问时间2005-6-22。

[3] See Bruce Perens 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http://perens.com/OSD.html,最后访问时间:200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