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政治的国际制度维度
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霸权稳定理论
在当前西方学术界,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国际关系非常流行。实际上,最早使用这一研究方法的是马克思,《共产党宣言》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它提出的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一语仍然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中指出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规律至今仍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在西方资产阶级学术传统中,亚当·斯密、约翰·穆勒和大卫·李嘉图探究的都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只是到了20世纪初,经济学和政治学才开始日益专业化,逐渐脱离成为互不相干的独立学科。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经济学在西方有了复兴和发展。学者们开始认识到经济学与政治学各自的抽象模式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着鸿沟,理论变得更为玄妙,但却更不现实了。学术界有人开始怀疑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分野是否妥当。
这种反省也反映了不断变化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这一变化日益表现为:(1)世界经济问题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课题,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的合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2)各国间政治上的相互影响和经济上的互相依存逐步加深;(3)各国国内政策与外交政策的界限趋向模糊,国内问题国际化,内外难以有别。在这种变化面前,以研究国家利益、民族冲突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国际政治学已经无法提供满意的解释。一些国际政治学者因而向经济学靠拢,试着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考察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进而创立了一门新的国际关系学科——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或称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1]
应该说,国际政治经济学把国际关系的研究推进了一步。但它毕竟是一门比较新的学科,因此对它的理论核心,或用时下流行的话说“理论框架”是什么,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论。概言之有二元经济论、世界体系论和霸权稳定论等三种观点。本文将要评述的就是代表美国国际关系学主流的、影响较大的霸权稳定理论(the theory of hegemonic stability)。
一、霸权稳定论的提出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自由派经济学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先驱者,也是霸权稳定论的始作俑者。他在《萧条中的世界,1929—1939》(1971)一书中率先提出了稳定论。在对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的研究中,金德尔伯格认为大危机之所以成为世界性的,是因为没有一个大国有能力或愿意承担制止危机的责任,停止“让你的邻居当乞丐”的以邻为壑的政策,特别是无人愿意充当阻止金融危机蔓延开来的最后借贷者的角色。因此他认为世界经济必须有一个“稳定者”(stabilizer),它的责任在于:(1)为剩余的产品提供一个市场;(2)保证资本流向可能的借方;(3)在金融危机下银行关闭的紧要关头,作为重新启动金融的最终借贷者而发挥作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历史的主要教训是,世界经济想要稳定,就必须有个稳定者,有一个稳定者。”后来他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不但危机时期需要一个稳定者,在正常时期也同样需要一个稳定者。他还把稳定者的责任又增加了两项:(4)维持国际汇率结构和(5)协调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另外,他还在第一项责任中增加了与别国分享短缺资源的内容。[2]
在经济学上,金德尔伯格的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公共产品论。所谓公共产品是指“个人、家庭或公司在消费这种商品时,不会减少其他潜在的消费者获得这种商品的数量”[3]。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亚当·斯密在《原富论》中提出的。他认为一个社会中存在着三种类型的公共产品,即安全、正义和公共工程。后来的一些经济学家发展了这一概念,把社会安定、稳定的国民收入及再分配、政府对企业过度行为的控制政策等等都算作公共产品。金德尔伯格将这一概念运用到国际经济学当中,把各国的民族利益看做是私人商品,而把世界经济的稳定视为全球产品(cosmopolitan goods)。他曾专门论述了国际公共产品(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的内容。首先是和平,其次是开放的贸易体制,统一的度量衡和固定的汇率等。[4]一个社会的公共产品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但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只有那些大国才有能力提供国际上的公共产品。金德尔伯格甚至认为“稳定者”的五项责任就是一种公共产品。[5]
稳定论的政治学基础则是有效政府论。正像凯恩斯从大危机中得出结论,政府应干预市场一样,金德尔伯格也在研究大危机中认识到大国应该承担起维护国际市场的责任。他从18—19世纪欧洲政治发展中得出结论,没有普鲁士王国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统一的德国;没有撒丁王国带头,意大利也不会走向统一。因此国际经济的真正稳定需要一个世界政府。但在尚无条件建立这种政府的情况下,该由谁来担当领导呢?“小国没有经济实力,同时也不负有维持经济体系的责任,因此没有任何必要行使领导权。”它们只是国际经济体系中的“搭便车者”(free riders)。中等大小的国家虽然“足以损害这个体系,但却不足以稳定它”,因为它们的行为好像自己是无足轻重的小国一样。只有大国既有能力又有责任来领导国际经济体系,1914年以前这个大国是英国,二战以后则是美国。金德尔伯格不喜欢政治学家用霸主(hegemon)来称呼这种领导国。在他看来,霸主是“随心所欲地去干”,而领导者则“是基于道义的熏陶和所处的地位不得不而为之”[6]。因此,他认为这种领导作用是利他主义的,创建和维持一个稳定的国际经济体系对一个国家来说纯属支出,获得的只是不可名状的领导者的“特权”。在他看来,一个国家能否承担稳定国际经济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
金德尔伯格的稳定理论一经提出,立即引起了那些对国际经济的政治含义感兴趣的政治学家们的注意。他们开始把这一理论系统化,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政治学教授罗伯特·吉尔平。在《美国实力与跨国公司》(1975)一书中,他从现象的解释、领导权的实质和国际经济结构的确定等三个方面发展了这一理论。吉尔平没有直接涉及稳定本身,而是试图解释国际体制(regimes)——或者说那些指导国际经济关系的种种规范(rules and norms)——的出现和变化,并着重吸收了公共产品这一概念,并用一个更像政治学名词的词语——集体商品(collective goods)来代替。
与金氏不同,吉尔平从民族利益方面来说明大国的霸权(领导权)。在注意到各国都从国际经济体制中获益的同时,他强调霸主获益较多。英国和美国之所以在其霸权鼎盛时期建立并维护开放的国际经济体制,是因为它们的收益大于支出。当这种收益不敷支出时,霸权国便会放弃这种领导。与金氏按国家经济实力大小来确定国家地位不同,吉尔平则使用政治—军事实力和生产效率双重尺度。在他看来,前者主要表示一个国家影响国际经济体系力量的大小,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利益与自由的国际经济体系关系的密切程度。一个国家的效率越高,它从自由贸易中的获利就越大,也就越愿意支持这个体系。在据此确定的国际经济结构中,他归纳了三种国际角色:边缘国(peripheral states),它们面积小、影响弱;“生长点”(growth nodes),它们以自由贸易体制的挑战者面貌出现,但效率相对较低,尽管这类国家对国际经济的威胁比金氏所说的中等国家更为活跃,但大体是同一类型;最后一种就是霸权国家。[7]有人把金氏和吉尔平的分类概括为搭便车者,搞破坏者(spoilers)和霸权领导(hegemonic leaders)三种。[8]
在西方学术传统中,一旦某一理论提出来,便会有人用具体的历史材料对此加以检验、证实或证伪,政治学家斯蒂芬·克莱斯纳就进行了这种研究。他在《国家权力与国际贸易结构》(1976)一文中,研究了国家权力(霸权)与国际经济中自由贸易的关系。他选择了1820年拿破仑战争到1970年期间的世界贸易体制作为对象,以各国的关税水平、贸易额和区域贸易模式作为三项指数,来确定这一时期国际经济体系的开放程度,据此他把这一个半世纪的国际贸易划分为五个阶段:(1)开放性不断增强(1820—1879);(2)轻微封闭(1879—1900);(3)大开放(1900—1914);(4)封闭(1918—1939);(5)大开放(1945—1970)。接着他又根据人均总产值、国际贸易份额、国际投资额和综合实力(aggregate size)等几项指数分析了英美两国这一时期在世界上的地位,并以此为自变量,以国际贸易开放度为应变量,研究两者之间的联系。由此他发现,1820—1879年,1880—1900年和1945—1960年这三个阶段的国际贸易体系的自由程度可以用霸权稳定论来说明,但其他阶段则不然。因此他认为“尽管国际贸易结构的总模式——两次大开放被一次封闭所切断——与国家权力论(state-power argument,霸权稳定论的另一种说法——引者)的预期相吻合,即反映了英美两国霸权的兴起与权力中断期的现实,但整个模式并不是很完善的”。国际贸易结构与国家间实力的兴衰与转移并不完全前后衔接。英国在其霸权地位衰落后,其维持贸易自由的责任又持续了很长时间。而美国承担起此项重任则是在美国成为世界上经济领先大国很久以后才开始的,并在美国相对衰落时期内继续下去。
因此他认为这种从国家实力出发来解释国际贸易体制的理论需作若干修正。第一,国际体制的开始与结束均受到外来事件,通常是重大变化的影响,如两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第二,当某一项政策被采纳,它通常会持续到新的危机证明其再也不能适应现实为止。国家往往受到先前各项由其国内政治决定的政策的制约。第三,由霸主在其霸权上升时期创立的制度(institutions)在其不适时宜以后仍会运转下去。第四,国际贸易结构的间歇性变化与潜在国力的再分配并不同步。
尽管如此,克莱斯纳仍然认为是国家权力和政策创造了世界秩序,否则就会出现混乱。一个主导国家霸权的存在是创建和维持国际自由贸易的必要条件。“那些愈来愈多地引起学者们注意的各种各样的跨国、多国、跨政府和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的问题只有在更大的结构背景中才能够被认识,而这一结构最终依赖于国家权力和政策,尽管这些国家本身可能受制于它们以前各项政策的社会后果。”[9]
二、对霸权稳定论的批评:霸权后合作论
上述学者的这些观点在1980年被一位著名的国际政治学者罗伯特·基欧汉概括为霸权稳定论。他非常简练地把它定义为:“它假定主要大国所拥有的相对实力资源的变化可以说明国际体制(regimes)。特别是,它认为单个国家主宰性的霸权结构最有利于一种强有力的国际体制的发展,这种体制的运行规范比较明确并得到遵循。根据这种理论,霸权结构的衰落可以被看做是与此相关的国际经济体制实力衰落的先兆。”[10]
与克莱斯纳的研究方法一样,基欧汉在《霸权稳定论与国际经济体制的变化,1967—1977》(1980)中用实证的研究来检验霸权稳定论。他具体研究了1967—1977年10年间国际贸易、货币和石油生产与销售这三种国际经济体制的变化,并以此作为应变量,而把美国霸权的消长作为独立的变量,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稳定论的假设,美国经济实力(简单地说以国内总产值来衡量)的下降应对国际经济体制的变化负责。基欧汉在研究中发现美国霸权的衰落的确有助于说明国际石油政策“政治性的逆转”,多少也能说明一点布雷顿森林体制的瓦解。在国际石油领域中,1973年中东战争后欧佩克成功地提高了油价,的确表明美国在这一领域中垄断地位的丧失。在国际货币领域,这一理论虽然试图说明布雷顿森林体制的瓦解,但这一体制瓦解的原因要比简单的霸权衰落复杂得多。
这里有实力资源的原因,也有尼克松基于国内政治而采取的政策的直接影响。但在国际贸易领域,稳定论基本无法解释国际贸易体制的变化。有关自由贸易难题的出现固然与美国实力相对衰落有关,诸如欧共体成为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平等的伙伴,并开始向美国20世纪50年代一统天下的局面挑战。这种竞争关系的确构成了变化的必要条件。但总的来说,影响自由贸易体制的主要力量不是美国霸权的衰落,而是各国国内政治经济运转模式及政治家们所采纳的各项战略。
因此,他认为在运用霸权稳定论时应非常小心,切不可滥用。虽然“忽视它与现实契合,及其相当的说服力是愚蠢的”,但它只是分析问题的起点。[11]在具体分析问题时,该理论概念上固有的问题和局限——用笼统的霸权力量的变化来说明具体的国际体制的变化——使之只能指出国际体制大概的发展范围和可能的变化方向,而不是提供精确的预测。它在解释1967—1977年国际经济体制变化时,最适用的领域是“问题结构”(issue-structure)而非总体结构(overall structure),即用针对特定问题的实力资源的变化来说明某一体制变化时比较适用。由于国际政治经济问题之间的关系太复杂,这种问题结构的解释仍难免有其片面之处。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是寻找出一种更为复杂和有说服力的“联系理论(theory of linkage),它能够指出在何种条件下问题之间的联系是重要的,它们对结果产生何种影响”。基欧汉强调说:“在一个以各种不同方式将多重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世界中,不存在着一种能够从个别问题出发而对多种事件做出完全令人满意的解释。”[12]
在批评霸权稳定论的基础上,基欧汉提出了“霸权后合作理论”。他在1984年出版的《霸权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不合》中进一步发展了上文的思路,试图从近十几年国际经济体制的变化中寻找出新的理论起点。他的结论是大国对世界经济体制实行相互合作的多边管理是完全可以在没有霸权的情况下实现的。与霸权稳定论强调国家实力不同,他注意的是霸权顶峰时期创建的各种国际制度,这些制度在霸权结束以后依然可以通过多国的合作来发挥作用。[13]他把自己关注制度作用的理论称为“新自由主义的制度学派”(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简单地说,该理论认为理解现代国际关系必须记住两点:非集中化和制度化(decentral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ization)。世界政治制度化的种种变量对各国政府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国际合作与不合的形式只有在制度的背景下才能理解,这种背景有助于确定国家行为的含义和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国家总是受国际制度的强有力的约束,也不是说国家可以忽视自身的行为对别国的权力和财富所产生的影响。它所确定的研究主题是制度对国家行为产生的影响及制度变化的原因。
他还指出这一方法所观察的国际体制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其一,国家间有共同的利益;其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14]基欧汉并不否认历史上的霸权在维护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稳定方面的作用,但他认为,这种作用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有助于世界政治的秩序,但它不是这种秩序的充分条件,也没有理由相信它是必要条件”[15]。而近十几年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在美国霸权衰落过程中仍然发展这一现实表明,国际合作可以在没有霸权的情况下实现。他明确指出:“尽管国际合作不是21世纪人类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充分条件,但却是一项必要条件。”[16]
从上面的概括中可以看出,不论是霸权稳定论者,还是基欧汉,都承认国际合作是国际政治经济稳定的基本前提。他们的分歧仅在于国际合作是否只有在霸权存在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金德尔伯格没有直接为自己的理论辩护,只是指出了基欧汉“霸权后合作论”的缺陷。他认为《霸权后》一书涉及的只是世界经济的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1971年以后时期),书中有关国际合作的概念并不明确,并总是附有条件。诸如“没有霸权就不可能有合作的看法看来是错误的,有很强的理论上的理由相信,霸权合作并不构成国际合作惟一可能的形式”,“霸权衰落之后货币与贸易体制中重要要素的继续存在表明,国际合作可能适用于霸权后时代,而不是注定要全部瓦解”。[17]
金氏认为基欧汉在这里提出的仅仅是霸权后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并没有历史经验的证明。金氏还意味深长地指出:“针锋相对损人利己的战略可能会教会各方相互合作,但也有可能恰好相反。经济学已经提供了理论和历史事实两方面的证据,说明缺少领导的各民族国家会最终完全摧毁世界贸易。”接着他向基欧汉提出了一系列非常难以回答的质疑,其中有:
(1)霸权后国际经济体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维持下去吗?国际市场和体制在平时或许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但在危机时期难道不需一副“猛药”,即由一个领导者承担最后责任吗?
(2)如果没有霸权,不同等级的国家怎样来分摊它们对维护国际体制的责任呢?没有有效的领导,即德国不愿提供,英法无力提供,欧洲的经济一体化真能实现吗?[18]
因此,他认为基欧汉对霸权后的国际合作并没有提供满意的答案。吉尔平的评论则更为明确:“历史上这种事例实在如凤毛麟角,难以为基欧汉的观点佐证。”[19]
三、霸权稳定论的发展:霸权与大国政策协调并存论
尽管稳定论者对基欧汉“合作论”的批评与后者对“稳定论”的批评同样毫不留情,但他们对基欧汉提出的如何解决美国霸权衰落以后国际政治经济的稳定问题也提不出很有说服力的答案。金德尔伯格承认,英国和美国统治下的和平表明,霸权体系由于受到种种挑战而趋向不稳定。挑战的出现可能是因为一个咄咄逼人的挑战者也在追求霸主地位带来的好处(尊严和实利),如19世纪后半叶德国的崛起;也可能是因为跟随者拒绝服从霸主的领导,他们认为这种服从实际上是一种剥削;更有可能是由于越来越多的“搭便车者”尽情地享受越来越昂贵的集体商品,而不愿承担任何维护体系运转所需之合理开支,从而造成霸主的失望感,觉得这些伙伴是靠牺牲它的利益而成为自己经济上的竞争对手。
这显然是稳定论者面临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规律改变了各国的经济结构,分散和削弱了霸主国的实力,从而破坏了这一体系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霸权领导。对此各路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灵丹妙药。金德尔伯格认为由几个经济大国来共同提供领导的观点看似有理,但却无先例可循。1931年国际社会曾讨论过由法国和美国联合对德贷款,二战后英国也提出过由美英携手推进欧洲的复兴,但都没有实现。由日益统一的欧共体来代替美国承担领导责任的时机也没有成熟。欧洲诸大国对国内和地区事务的关注远胜于国际事务。由美、日、德三国在国际货币领域中合作以确保世界稳定的想法在政治上缺少吸引力,因为它看来是对欧共体特别是法国的打击,同时也会被视为把世界划分为地区集团。
那么金氏的妙计何在呢?他没有明确提出在美国衰落的时候由谁来承担领导责任,只是强调,确定一个新的具有合法性的霸权体系将是一个长期和危险的过程。霸权体制与民主、诚实和稳定的婚姻一样,可能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体制,但它却比其他选择要好些。“我的结论是我们面临的危险不是国际经济中的权威太多,而是太少;不是专断过度,而是想搭便车者太多。他们不关心商店,只等着店主的出现。”[20]言下之意是各国目前应该协助美国维持日趋衰落的霸权,以维护当今世界经济稳定。
霸权稳定论的集大成者吉尔平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1987)一书对这一理论进行了一次综合性的阐述与论证。各方学者对稳定论的批评促使他很小心地论证说,霸权稳定论只适用于一种特殊的国际经济秩序——以自由贸易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经济秩序。一个开明的霸主国的存在,是这种经济秩序繁荣和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要确保国际经济发展还需要其他条件:(1)霸主国必须恪守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即拥有著名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所说的“意识形态上的霸权”;(2)主要经济大国必须在支持自由制度的“社会目标上完全一致”。因此,霸权、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和共同利益是国际自由市场体系出现和发展的三个前提。
他认为稳定论的优点在于它在承认国际关系激烈竞争的前提下,着眼于国际政治关系在组织和管理世界经济中的作用,从而把国际政治与世界经济融合在一起。在他看来,人们误解了稳定论者有关霸权衰落会对国际经济继续开放产生影响的观点。他们并不否认在霸权后时期国际合作会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只是强调“随着霸权的衰落,维持国际自由体系将变得非常困难”[21]。
在这一点上,吉尔平显然与金德尔伯格的看法有差别,而更接近基欧汉。那么,在目前美国霸权衰落时期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该如何维持呢?吉尔平只能给出一个业已存在的事实:“虽然以美国霸权为基础的世界体系已大大削弱,但它的政治格局基本上是完整无损的”,因此不管将来由什么体制来代表衰落中的美国霸权,“美国对未来体制的确立仍是一言九鼎的”[22]。他所设想的办法可以概括为:美国残余霸权在获得日本、欧洲支持的同时,通过大国政策协调来完成国际秩序的结构性转变。这显然吸收了基欧汉“合作论”的某些观点,是对“稳定论”的一点修正,不妨称之为“霸权与(主要大国)政策协调并存论”。
简言之,吉尔平霸权稳定论的历史观可简化为:霸权稳定(英国)1820—1914→世界经济不平衡发展/国际政治经济结构性变化1920—1939→霸权稳定(美国)1947—1985→不平衡发展/结构性变化1985至今→霸权(美国)+大国政策协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吉尔平本人对自己提出的政策协调论并不抱多大信心。因为它解决不了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世界经济已高度地相互依存,各国经济广泛交往联系,而对整个体系却没有任何集中的政治控制”。在他看来,这种政治控制对于缓和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全球经济与建立在国家宏观调节基础上的国内经济间固有的紧张关系是必不可少的。吉尔平不得不承认,资本主义无法克服列宁最早提出的“不平衡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冲突”这一矛盾。[23]
四、余论
从理论上讲,霸权稳定论属于一种“实力即资源论”(power-as-resources theory),它力图把可测算的国家能力(概念化为实力资源power resources)与其行为联系在一起。它的最简单的形式可以称为“基本力量模式”(basic force models),即结果反映了行为主体的潜在实力。这种模式显然过于简单化了,潜在实力是一回事,有没有必要利用、有没有勇气利用、如何利用、值不值得利用则是另一回事。因此它的突出弱点是不能准确地预计某些特殊事件的政治后果。因为第一,不同的机会成本通常导致竞争各方只运用其潜在实力的不同部分。第二,在一些特定场合某些特殊资源可能会发挥超常作用。因为确定哪些是实力资源哪些不是的惟一办法只能是把它们置于实际的或假设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政策背景之中。最近有位学者在《国际谈判中小国如何战胜大国》的著作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模式:“问题—特定力量结构”(issue-specific power structure),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第三,“稳定论”不仅要解释霸主实力消长对整个国际体制影响的一般模式,而且还要说明国际体制中各个专门领域中的特殊模式。显然只注意一个独立的变量(霸主实力资源)是不可能满足这个要求的。美国经济地位总体上的变化明显无法解释各个专门领域中体制变化的特殊模式。
由此来看,霸权稳定论作为一种实力即资源的理论模式,更适用于研究一般趋势而非特殊变化。应该说,它在确立一种基本思想,说明国际体制的本质特征——实力基本决定结果方面是有效的。它的价值在于可以构成学者们研究的起点:在利用一种更为复杂的理论框架之前,看看这种虽然系统但相当简单化的解释能够解决多少问题。[24]
(本文最初发表在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主办的内部刊物《经济与管理科学》1991年第1期,修改后正式发表在《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6期)
[1] 这一领域中的代表作有C.Kindleberger,Power and Money:The Economic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nd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N.Y.,1970; S.Strange,“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A Case for Mutual Neglect”,International Affairs,Vol.46(1970),pp.304—315; R.Keohane & J.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World Politics in Transition,Boston,1977; R.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New Jersey,1984,and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Boulder,1989; R.Rosecrance,The Rise of the Trading State:Commerce and Conquest in the Modern World,N.Y.,1986;J.A.Frieden & D.A.Lake(eds),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Perspectives on Global Power and Wealth,N.Y.,1987; R.Gilpi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Jersey,1987; C.Kindleberger,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Essays on Financial Crisis and 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Cambridge,Mass.,1988。国内对这一理论的评价只有倪世雄:《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0年第1期;刘同舜为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中译本写的序和任东来为该书写的书评《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解释和霸权稳定论》,载《世界政治与经济》1991年第6期。
[2] C.Kindleberger,The World in Depression,1929—1939,Berkeley,1973,p.305.另参见该书1986年修订本。
[3] C.Kindleberger,“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Exploitation,Public Goods,and Free Rider”(1978),C.Kindleberger,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186.
[4] C.Kindleberger,“International Public Goods without International Government”(1985),ibid.,p.133.
[5] Ibid.,p.4.
[6] C.Kindleberger,“Hierarchy versu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1986),C.Kindleberger,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157.
[7] R.Gilpin,U.S.Power and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N.Y.,1975.
[8] D.A.Lake,“International Economic Structures and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1887—1934”,J.A.Frieden & D.A.Lake,op.cit.,pp.147—150.
[9] S.Krasner,“State Power and 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Trade”,J.A.Frieden & D.A.Lake,op.cit.,p.66.
[10] R.Keohane,“The Theory of Hegemonic Stability and Chang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gimes,1967—1977”,O.R.Holsti & Others,eds.,Change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Boulder,1980,p.132.
[11] R.Keohane,“The Theory of Hegemonic Stability and Chang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gimes,1967—1977”,O.R.Holsti & Others,eds.,Change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Boulder,1980,p.155.
[12] R.Keohane,“The Theory of Hegemonic Stability and Chang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gimes,1967—1977”,O.R.Holsti & Others,eds.,Change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Boulder,1980,p.156.
[13] R.Keohane,After Hegemony.
[14] R.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pp.2—3.
[15] R.Keohane,After Hegemony,p.46.
[16] R.Keohane,After Hegemony,p.31.
[17] Ibid.,p.183.
[18] C.Kindleberger,“Hierarchy versu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C.Kindleberger,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p.153—160.
[19] 〔美〕吉尔平著、杨宇光等译:《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03页。
[20] C.Kindleberger,“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C.Kindleberger,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p.194.
[21] 〔美〕吉尔平著、杨宇光等译:《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7—97、102—109页。
[22] 同上书,第422页。
[23] 〔美〕吉尔平著、杨宇光等译:《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93、424页。
[24] 这段评论可参见R.Keohane,“The Theory of Hegemonic Stability”,O.R.Holsti & Others,op.cit.,pp.136—138,143—144,154—156,和R.Keohane,After Hegemony,pp.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