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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征求性意见
【范例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落实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是: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所得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个税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