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公文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3.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4.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5.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6.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7.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