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被他的演讲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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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一次英语课上,老师在屏幕上放奥巴马的演讲视频给我们看。那是奥巴马2008年竞选美国总统胜利后的演讲。
那时的我,坐在下面,手撑着下巴,傻傻地看着,被奥巴马的口才所折服。后来,我还把这个演讲视频下载到MP4里,没事的时候就看看。
我不知道,在你的成长过程中有没有让你深深崇拜的人?反正我有。遇到让我崇拜的人,我不一定要和他交朋友,也不一定要和他说话,我只是坐在人群中,静静地欣赏他。欣赏他的生命姿态,欣赏他的生命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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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我们两周放一次假,那时的我,会搭车从县城回农村老家。农村的夜晚,很宁静。我躺在床上无聊时,便打开MP4看奥巴马的胜选演讲。我细细地品味着他的措辞,从语句的缝隙间感受美国式的文化。
奥巴马演讲中说:“今晚,对于那些大洋彼岸关心选举的人,从议会到王宫,以及那些被遗忘在世界的角落里、蜷缩在收音机旁听演讲的人,我要说,我们的故事,各有千秋,但我们的命运,却彼此相连……”
看到这句话,我就想,我不就是被遗忘在世界的角落里的人吗?我躺在床上,躺在老屋,躺在乡村的夜晚,村庄边的稻穗、荒草在月光下的风中晃动着、摇曳着。一切都是那么宁静。但我的眼睛,却注视着自由国度的领袖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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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独特的感觉贮藏在我心中好多年了。
后来,当我系统研究美国政治家时,我才发现,奥巴马最初在政坛上崭露头角,也是靠他的口才。
2004年,民主党推出克里作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当时的奥巴马,作为伊利诺伊州的代表,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演讲,支持克里。他的演讲,把个人体验、家族流传的故事融入美国宏大历史的变迁中。既知性,又感性。最重要的是,他在演讲中显露出一种开阔的格局感。
我们随便看其中一段:“这才是美国的真正伟大之处:坚信她的子民怀有简单而质朴的梦想,坚信小小的奇迹一定会出现。深夜里,我们在给孩子掖好被角时能够确信他们衣食无忧且远离伤害。我们能大胆吐露心中的想法,大胆写出内心的感受,不用担心不速之客突然破门而入。我们能在灵感突现后自由地开创自己的事业,而无须行贿他人或被迫雇佣某人的子女。我们能积极参与政治活动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并且,至少在大多数时候,我们手中的选票是非常有用的。”
他演讲时,目光坚定,语气铿锵有力。到了最后,他把现场气氛完全点燃。他的口才,震惊了民主党,也震惊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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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在想,奥巴马在政坛上的冲劲和爆发力来自何处?
展开他的生命长卷,便发现,他的人生,充满传奇。
他的父亲是一位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是美国堪萨斯州白人。在当时,黑人和白人通婚很罕见。他两岁时,父母离婚。后来母亲又准备和一个印度尼西亚人结婚。结婚前,母亲告诉奥巴马她要和别人结婚了,奥巴马问她:“你爱他吗?”母亲颤抖着,强忍着泪水。透过这句话,可以看出奥巴马的早熟。
后来,奥巴马随着母亲到继父的家乡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生活。尽管远离美国,但母亲坚持让奥巴马接受美式教育。每天清晨四点,母亲便把奥巴马叫起来学习英语。
再后来,母亲和继父之间的情感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母亲把奥巴马送回美国夏威夷读书,让他和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
人的流浪有两种,一种是地理意义上的流浪,还有一种是精神意义上的流浪。我相信,童年时代的辗转与晃荡对奥巴马而言,是地理意义与精神意义上的双重流浪。
中学时代,他的周围大多数是白人,黑人总是受到歧视。奥巴马十分自卑,迷失了自己。他逃课、抽烟、喝酒……
直到大学,他才渐渐走上正轨。在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读博士前,他到父亲的故乡肯尼亚进行了一次“寻根之旅”。
肯尼亚,地处非洲东部。提到这些国家,我就会想到这样的画面:几只长颈鹿在热带稀树草原上恬静地咀嚼着树叶,一群大象走在橘红色的黄昏里悠闲地煽动耳朵,部落的酋长坐在泥巴屋前跟围坐的人讲述古老的传说……
在肯尼亚的农村,奥巴马终于了解了父亲和家族的历史。他坐在父亲的坟墓旁,沉思了很久,哭泣了很久。我们也不知道他心里会想什么,但可以猜测,经过了这次“寻根之旅”,尽管他坐在哈佛法学院的图书馆里,他也一定不会陷入书呆子式的圈圈里。当他的双脚踏过父辈、祖辈的足迹时,他的生命,一定多了一份草根性和泥土性。
在以后的岁月中,精英主义和草根性在他身上融合得十分巧妙。一方面,在社会的坐标上,他是成功的;但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又不是高高在上,让人难以攀援的。他很容易和普通民众打成一片。就这样,2008年,他打败了党内竞争对手希拉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麦凯恩。2012年,他又打败了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罗姆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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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我的题目是《被他的演讲所折服》,为什么要花这么长篇幅谈奥巴马的人生经历呢?是不是离题了?
当然不是。这是我的一种“故意”。我“故意”这么写,是因为:我看一个人辉煌绽放的时刻,我常常想,他是怎么样地一路走来?当他走在旷野中,走在风中,他会想到什么?当他面对公众,振臂高呼时,他的生命力量又是源于何处?
当我们用长远的眼光去看长远的人生时,也许会知道一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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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演讲这个话题。最后让我用一部电影来谈谈演讲对一个政治人物而言有多么重要。
前几年有部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电影叫《国王的演讲》。《国王的演讲》讲述了一个王子变成国王的故事。但这个过程,并不顺利。王子天生就口吃,说话结巴。当他面对公众发表演讲时,总是结结巴巴,缺乏自信。后来,他接受了一位语言治疗师的治疗,经过不断训练,终于能自如地发表演说。战争前夕,正是他的演讲,鼓舞了国民,振奋了士气。
现今社会,更是如此。一个政治家出场时,他要像摇滚明星一样鲜艳夺目。他的气场能罩得住现场的所有人。他演讲的节奏,时而舒缓,时而急促,时而平静,时而高亢。他能根据现场的氛围灵活调整自己的状态。他的神情,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他的话语,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在欢呼声与掌声中,他更自信了。而听他演讲的人,在他政治光芒的笼罩下,对国家、对未来也更有信心。
2008年,奥巴马的胜选演讲就达到了这种效果!
最后,让我们期待这个世界有更多这样的政治家、演说家!看到这样的大人物,我还是愿意静静地欣赏他、仰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