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LS,拉狗的女娃
“一遇XZ误终生,从此天堂是路人”。那一年,我与XZ相遇,那一年,我也是路人。
那时的LS,我有一群族人,一群幸福而快乐的人,后来一个一个地离开了我,也离开了LS。我受不了离别时的种种酸楚;哽咽着,说着各种与世诀别的说辞,总觉得那样太矫情,但矫情又何尝不是一种流露的真情呢?,也更讨厌被送时候的难以割舍;啜泣着,犹如杀猪般声嘶力竭的哭喊道:“那个不想再见的:“有缘再见””。
所以那时,我情愿去做后者,那个送别的人,最后的后者。那一年,那群族人里,我是最后一个离开LS的。
在LS的那段期间,总觉得日子很长,长的奢侈地过不完,藏地一天过起来好像是内地的两天。日子过的很慢,很慢,慢的我曾以为自己是在养老,慢的我亦认为自己是在荒度余生。日子慢了,人也就变的懒了。似乎骨子里就快要熟悉了这种慢,这种淡慢,这漫不经心,与世无关。
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LS,人是孤独的,LS亦是孤独的。LS孤独的人好像戈壁滩裸露在尘风中的胡杨,一半的身体深深地藏在沙里,拼命地体会着大地贫瘠的滋养;另一半的身体躲在风里,喃喃地对过往的风诉说着淡淡的忧伤。大地不会说话,风也不会懂人语;孤独的人,没人愿意和你说话,谈心,也没人会去了解那份躲藏在这城市边缘的孤独。
一般在LS,一个人总是一觉睡到下午一两点钟,似乎这俨然成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原因可能是LS的平均海拔太高,多睡觉才有力气,才不会气喘的那么厉害,心跳的那么澎湃。醒来时,肚子总像是被掏空了一般。自己于是便会屁颠屁颠地绕着整座圣城寻找着粮食来打牙祭。
肚子填满,立马满血复活,接着又会像做功课一样,按部就班地带了曾经的那份执着的信仰和最虔诚的心来到大昭寺的门前,坐在那大昭寺被朝拜者的双膝蹭的铮亮铮亮的石塘对面的石阶上,顶着LS一天中最熟热的太阳,静静地看着熙熙攘攘无以数计的朝拜者,叩着长头,长长的头。
有人说XZ是一个有信仰的地方,XZ的人也是有信仰的人,那里的信仰,是一种说不清东西。LS的信仰最深也最重。或许是因为LS是XZ的一座圣城吧。这份信仰也曾支撑了几个世纪的XZ。贫困的面前,藏人没曾怕过;疾苦的面前,藏人也未曾怯过;心中的信仰像一面随风起舞的旗帜在捍卫着每个藏人的心。那时的午后,提上一暖壶甜茶,盘腿坐大昭寺门前的石阶上,喝着LS老光明茶馆的甜茶,就好像是在喝着“午后奶茶”。在大昭寺的门前一坐便是整整的一个下午。傍晚时分,才踉踉跄跄地伴着LS圆润皎洁的月光,像一个游魂般回到了团结新村的客栈。
还记得,客栈里曾有一个常驻LS的河南小姑娘,十岁左右的样子,那时,她总是像泡泡糖一样粘着我。说真的,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有女人缘,虽然她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女娃娃。小姑娘,眉清目秀的很,可爱的要命。一笑,就会露出大大的酒窝,那叫一个俊俏。大大的眼睛,像蝴蝶的翅膀忽闪忽闪地眨着,仿佛会说话。那时的我,只剩下她在对我笑,也剩下她在对我好。
那个操着河南口音的小姑娘又一次会屁颠屁颠地一蹦一跳地来到我的身边,冲我各种大笑,做着各种鬼脸,也各种淘气地吵闹。可是我也并不嫌她烦。我猜她可能是在LS呆的太久了,也并没有什么朋友,而是把我这个大叔当作朋友;所以看到我这个来自LS以外的生物,是既亲切又好奇。
满口的:““中”,“中”,“中”的河南女娃娃,带着一脸不情愿地回复着正在一楼打扫卫生的奶奶。接着开始在我身边拖着一条被她玩坏了的狗。我惊呼地看着她,心想:“这小家伙儿,又在弄什么妖蛾子。”狗被一直推,一直拉。狗狗竟被她狠狠地拖了四五米,小小的年纪,力气这么大,目测:“长大之后,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汉子”。直到狗狗也不情愿地回复到了几声:“汪、汪、汪。”童言无忌地她怎么会了解狗狗的感受,就像男人永远也猜不透女人的心。
她继续在我眼前反复地拖着狗狗走。仿佛是在威慑着我这个异乡客。然后又会调皮的跑到我身边,露出灿烂的笑脸,在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蒙牛牛奶,伊利牛奶,优酸乳,安木希酸奶……”我好奇用木讷地眼神看着眼前的这个可爱的又调皮的小姑娘,竟也是一头雾水。难道她是要请我喝奶奶?答案肯定是错的,我他妈想多了。只见小姑娘傲气地朝我抛着眉眼,然后一个奶罗列在一个奶上,原来是在叠罗汉啊,算我驽钝,我想想也是醉了。现在想想也是觉得好笑。
第二次,她再一次来到我身边,也是一痛胡闹,由原来的不怕生变成了不陌生。开始倚着我,靠着我。然后说着我听不懂得河南话。我也只能敷衍着她说道:““中”,“中””。俺也曾厚着脸皮猜测过:“这个女娃娃,莫不是喜欢上俺了吧,或者把俺当成她爸爸了。我擦,她这是有病啊,没错,她肯定是有病,典型的恋父情结。”突然想起了曾在长沙简牍博物馆里的一个陶罐上看到的一首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可惜了啊,叔叔跟你年纪相差太大。如果你早生十年,或者我晚生十年。那我们就更不可能了。”最后,我才发现,她没有病,是我有病。她是把我当宠物了。竟然开始像拉那条狗似的,女汉子般的使劲儿拉我的手。“我擦,就我这小暴脾气,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肯定是甩脸子”。可是眼前的这个女娃娃,我却像免了疫,竟也无可奈何。
LS,我真的还会回来的,也还会回来再看一看那个LS拉着狗的小姑娘。LS的小姑娘,你现在还好吗?你现在快乐吗?你现在还会拿着各种奶叠罗汉逗着别人就像当初逗着我一样开心吗?你现在还会拉着狗在别人前走来走去,就像当初对我一样吗?
记得那时,客栈依旧是闹听的很,族人的离去,心情仿佛跌进了低谷。渐渐地也熟悉了这种孤独的感觉,但这个操着河南话的小姑娘却是打破我内心孤独晨鸣的人,也是那时对我最好的人。
最后,我也离开了我的LS,也离开了这个逗我开心的小姑娘。临走的时候,我曾在朋友圈里发了一个最娇情的说说,我说:“LS,俺走了,你别哭,俺还会回来的,当初俺选择你的时候,俺就没有后悔,俺会对你负责的,LS”,在这个客栈住的这几天,跟其他人没有过多的交流,唯一还好的是这个小姑娘在逗我开心。如果我将来要有这么可爱的女儿,此生足矣”。其实是真希望未来自己也可以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LS,我真的还会回来的,也还会回来再看一看那个LS拉着狗的小姑娘。LS的小姑娘,你现在还好吗?你现在快乐吗?你现在还会拿着各种奶叠罗汉逗着别人就像当初逗着我一样开心吗?你现在还会拉着狗在别人前走来走去,就像当初对我一样吗?
后来,朋友问我如果你将来结婚是喜欢儿子还是女儿啊。要是放在几年前,我一定会豪不犹豫地说:“儿子啊,当然是儿子啊”。可是现在,我却会沉静而微笑地说道:“生女儿,才好”。因为“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这一世的小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