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格律诗基础(接上文)
出律和孤平
不知道大家在对联或者律诗对句的时候有没有过被人说出律的经历,所以对于出律这个名词我猜大家并不陌生。平仄错了,被人家指责出律。正式的说法叫失平仄或者叫失替、失粘、失对。比如
西莲静坐品佛音(下联、对句)
懂联的人看第一眼就知道那个“佛”字是入声字,属于仄声。就会有人告诉你,失替了。但是 在网络上,在QQ群里,经常性的会遇到别人说你“出律”了。
我们不提倡说人家出律。因为一般性的失替、失对、失粘还没有到出律的程度。那么什么是出律呢?古代考试的时候,如果有律诗题,考试学生把诗写得一塌糊涂,错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判卷者无从下手点评,就会在卷子上用朱笔写上出律二字。“出律”二字一出来,这律诗考试也就判死刑了!凡被标注“出律”二字的试卷就是已经被枪毙的试卷。所以我们也不能说人家出律。简单说,不值一评,作品直接枪毙,就是“出律”。“佛”字是入声,失替了,不能说“佛”字出律了。回头看来,我们大家都曾让人枪毙过的,如果仅仅是几处错误,比如失粘一处,失对一处,失替一处,评阅会在卷子上分别标注:
“失粘,失对,失替(或失平仄)”。
我们今天所说的律诗,是宋朝时最后彻底完善。因此,如果我们非要拿宋朝的格律标准去衡量唐诗的话,毫无疑问,有些地方是不适合的。所以说个别平仄偶犯是很小的事,那么律诗创作中,什么样的错才算是大错,我们真正要忌讳的呢?那就是韵律方面的忌讳,倒韵、窜韵、窄韵、险韵等等,才是我们真相要忌讳的,是大错。相对于偶尔某字平仄失误来说,倒韵,窜韵,窄韵等方面的错误则要严重得多了。总之,我们不要去说别人出律,出律可是大事了。
那么孤平是什么呢?先讲个故事。
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人,生在明朝末年叫王士祯,别号“渔洋山人”,清顺治12年中进士。在康熙年间,历任翰林院侍读、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尚书。有一次康熙与诸大臣闲聊律诗,故意难为王士祯。康熙问,殿试时律诗作品若两人格律水平一致,以何取状元?王士祯答:看五音与韵尾结合。康熙继续开玩笑:若依旧一致呢?王士祯答:看主音运用。康熙不放过满清第一诗人,继续道:若依旧一致?王士祯答:看“孤平”。(这是历史上首次出现“孤平”二字)康熙的文学水平本就不差,在场尚有其他大臣,未听闻过孤平。乃问:孤平?王士祯解释:孤平就是七言律句中 “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三不论,如果为仄,除去韵字,只有一个平声字,就是孤平。孤独,孤单也。康熙一笑,放过王士祯。
注意:王士祯讲的孤平有如下前提条件:
1.七言律句;
2.在殿试取状元的情况下
3.仅指“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
4.在基础格律(音律、声律、韵律)都正确的情况下
5.在韵句中
6.在挑无可挑,必须鸡蛋里挑骨头的情况下。
后来,回到其在BJ的学馆,王士祯被学生问道:先生,我们是不是也要论“孤平”呢?王士祯回答:等你们殿试时再说吧。你以为你们全部是状元吗?
好了,故事讲完了。事实上,自王士祯提出孤平后,清朝从未将这个概念纳入格律中。因此,孤平从来就不是格律中的术语 ,当然也不是格律。一直到满清王朝被推翻,到今天为止,孤平就从来未被任何官方机构纳入过格律的范畴。也没有一次在科举考试中论过孤平。
说到这里,有些同学就要问了:那么对我们而言,如果我们写七律、五律、七绝、五绝或对联也不管孤平吗?答案是要管!现在的孤平这个概念已经引入到像搜韵等一些诗格校验里去了,各网上诗词学校也都把孤平列入写作忌讳。已经是约定俗成了。所以我们写的时候要杜绝孤平。注意,孤平只存在于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和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式。其他句式不存在孤平。孤平,咱们不可能找很多例子,诗词格律专家王力教授找遍《全唐诗》,只找到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仄平仄仄平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仄仄仄平仄仄平
判断方式:七言的四字和五言的二字两边仄夹一平就是孤平。
诗的拗救
先说基本口诀---
格律诗中平仄明,声律关系要弄清。佩文古韵为依据,平上去入在其中。
句内平仄相间错,联内平仄要对应。两联之间粘相处,一韵到底应平声。
律绝起承接转合,中间两联对仗行。一三五可约不论,二四六字声分明。
基本句式仅四种,举一反三功倍成。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格律虽严可拗救,孤平犯忌错不轻。
两仄一平夹中间,一定要救按律行。孤平拗救共两种,本句对句两类型。
本句自救仄平脚,三拗五救很轻松。上句如是平仄尾,对句必为仄平声。
小拗五字可不救,大拗六仄下五平。仄平韵脚救五字,本上两句全救清。
特殊句式仄仄脚,互换五六两字通。唐宋诗词传千载,万户千家魂系萦。
精通基本规则后,可学李杜进诗城。
曾经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列出七律格式达27式,让许多爱好古典诗词者望而生畏.其实不是如此。严格说来,七律的正格只有四式,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所谓拗救,拗是指诗句中该平或该仄的地方用了其平仄相反的字,句式中有这种情况叫拗句。近体诗如果拗句太多,就会演变成古风式律诗。
这里要注意:
拗句太多才有问题
只要不违反声律,只是出了平仄的正格,那么它还是律诗
“救”则是相对“拗”而言,如果拗句太多,或者是因为拗句而违反了声律,那么就不得不救,否则就“出律”不是律诗了。“救”就是在适当的位置对拗句的补偿或补救。我们写诗,出于表意的目的,拗句常有出现。拗了怎么办?救呗。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可以不救什么必须救。
口诀上说“一三五可约不论,二四六字声分明”,也就是说大体上1、3、5处平仄用反了成为了拗句也没关系,不用救也是律诗。而2、4、6和韵字则必须合平仄,用错了就要想办法。
拗救,就是为了拯救出现孤平、2、4、6不分明这样不合声律的拗句情况,并避免出现三平脚、三仄脚。
于是有以下几种必须救得拗句:
1.孤平拗救(仄平脚句型)
五言律句“平平仄仄平”句式中一拗三救;
七言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三拗五救。
2.特拗——脚前字(4或6)平仄不分明(仄仄脚句型)
五言律句“平平平仄仄”是三拗四救;
七言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五拗六救实际上。
3.大拗——脚前字平仄不分(平仄脚句型)——只能对句救
五言律句“仄仄平平仄”四子拗由对句第三字施救;
七言律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六字拗由对句第五字施救。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135都可以不论,246都必须分明。(不过还是要防止孤平和三平脚、三仄脚)
在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者其对句的对应位置上,把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以为补偿。这样,拗了用救,仍算合律。拗救的形式,主要是给诗人在造句上更多的自由空间。可以这么说,格律诗之所以能够生存数千年而不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变通方式存在而能让格律诗生机勃发的。如“马蹄残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蔼蔼花蕊乱,飞飞蜂蝶多”、“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样精炼优美的诗句,只能用拗救的方法才能写成。常见的三种拗救法:
(一)、本句拗救:
本句自救又称“孤平拗救”。在7言的第4字或者5言的第2字是平声,而它的前后都是仄声字,成为“仄平仄”时,就是犯“孤平”了。具体用法如下:
在5言“平平仄仄平”的句型里,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就犯了孤平。为了避免出现孤平,就只能在本句的第3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平平仄平”的句式。这样的句式没有违反格律的要求。这个句型中,第1字拗,第3字救,所以叫“本句自救”。
在7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里,如果第3字用了仄声字,也是犯了孤平。为了避免孤平,就必须在本句的第5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这第3字拗,第5字救,也是“本句自救”。
刘禹锡《纥(ge)那曲》“竹枝无限情”,苏颋ting《汾上惊秋》“北风吹白云”,都是第1字拗,第3字救的例句。贾岛《三月晦日送春》的“明月有光人有情”,曹邺(ye4)《送人归南海》“十二玉楼非我乡”,都是第3字拗,第5字救。小菜鸟文集《遥思》清风逐月浮云飞,手按长箫寂寞吹。迢迢汉河九霄处,乡思千里人未归。
(二)、特拗拗救:
特拗的句型:在5言中,基本的句型有两种,一种是“平平仄仄平”,还有就是“仄仄平平仄”。除了这二种外,实际上还有其它的组合,比如“平平平仄仄”或者“仄仄仄平平”这种句型并没有违反格律诗对句型的组合要求。在这种句型上再作进一步的改造,比如修改成“平平仄平仄“或者”“仄仄平仄平”,象这样的句型就称“特拗”。
7言的基本句型也有两种:“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仄仄平”,跟5言同一个道理。7言中也有特殊句型,比如“仄仄平平平仄仄”或者“平平仄仄仄平平”等等。这样的特句再作变化,就成为“特拗”句,如“仄仄平平仄平仄”或者“平平仄仄平仄平”等等。象这些句型,是没有违反格律要求的,不用拗救的。但是,特拗句型的出现,为作诗之人又一次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机会。也有人认为这也是“本句自救”的一种。道理如下:在5言的“平平平仄仄”变成“平平仄平仄”后,第3字拗,第4字救;在7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后,第5字拗,第6字救。
例句如下:张说《蜀道后期》的“秋风不相待”(平平仄平仄),司空曙《寒塘》的“乡心正无限”(平平仄平仄),杜甫《逢李龟年》的“正是江南好风景”(仄仄平平仄平仄),王之涣《凉州词》的“羌笛何须怨杨柳”(平仄平平仄平仄)。
这种特拗,在唐诗中是很常见的。几乎跟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
(三)、对句拗救:
就是指:出句拗,对句救。
现在已经知道“仄仄平平仄”的对句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的,如果“仄仄平平仄”变成“仄仄平仄仄”的话,按照格律要求,其对句“平平仄仄平”就应该是“平平仄平平”了。但是在这里,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按照“对句相救”的要求却是把“平平仄仄平”的第3字改为平声,成为“平平平仄平”。这样一来,这个对句就比较有意思了,成为“仄仄平仄仄”对“平平平仄平”了。这里的第3、4字成了“平仄”对“平仄”了,这叫做第4字拗,第3字救。
在5言“仄仄平平仄”的句型里,如果第4字或者第3、4字同用了仄声成为“仄仄平仄仄”或者“仄仄仄仄仄”,就应在其对句第3字用仄的地方,改用平声来补偿。这叫“对句相救”。如果只是第3字用了仄声(仄仄仄平仄),这叫“半拗”,可救可不救。如救,也只在对句第3字用个平声。
在7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里,如果第6字或5、6字同时用了仄声,应在对句第5字用仄的地方改用平声补偿,这也是对句相救。如果只是第5字用了仄声(平平仄仄仄平仄),这也叫“半拗”,可救可不救。如救,也只在对句的第5字用个平声。下面举例:
(1)、五言例句
杜甫《天未怀李白》
出句 第3字拗 鸿雁几时到 平仄仄平仄
对句 第3字救江湖秋水多 平平平仄平
白居易《赋得古草原送别》
出句 第4字拗 野火烧不尽 仄仄平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春风吹又生 平平平仄平
李商隐《乐游园》
出句 第3、4字拗 向晚意不适 仄仄仄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驱车登古原 平平平仄平
由上可知,五言中不管上句怎么拗,下句总是以第3字救,以不变应万变。
(2)、7言例句:同理,七言也是这样:
王建《雨过山村》
出句 第5字拗 妇姑相唤浴蚕去 仄平平仄仄平仄
对句 第5字救 闲着中庭栀子花 平仄平平平仄平
许浑《临敲台送书秀才》
出句 第6字拗 野蚕成茧桑柘去 仄平平仄平仄仄
对句 第5字救 溪鸟引雏蒲稗深 平仄仄平平仄平
杜牧《江南春》
出句 第5、6拗 南朝四百八十寺 平平仄仄仄仄仄
对句 第5字救 多少楼台烟雨中 平仄平平平仄平
最后,救拗虽然重要,但实在无法救拗时,宁可失拗,决不失意。
非格律的技巧性追求
关于律诗的平仄法则,上面已全部讲完。总的就是四个基本句式(加上“对”和“粘”的要求),四条规则(格式以外的)。掌握了这些,写诗就不会违反平仄的格律。 前面讲的是历代公认的格律规则,写律诗时必须遵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属于某些诗人在格律之外的艺术追求;还有的属于一家之言的主张。这些并不是格律的组成部分,诗词作者不一定遵守,但了解一下也是必要的。
广互救
就是本来可以不救的,也去救。七言诗的第一字、第三字,除了犯孤平的句子以外,本来都可以不论,不必去救,但有的诗人为了使诗句的音调显得更加抑扬顿挫、铿锵优美,也尽可能去救。有的在本句中第一字与第三字互救。如:
若非群玉山头见。(李白《清平调词》)
故烧高烛照红妆。(苏轼《海棠》)
有的在对句中一与一互救、三与三互救。还有的除本句互救之外,同时在对句中又救。如:
千岁鹤归犹有恨,一年人住岂无情。(杜牧《移居言溪馆》)
楼上凤凰飞去后,白云红叶属山鸡。(王建《九仙公主旧庄》)
城带夕阳闻鼓角,寺临秋水见楼台。(许浑《西湖亭宴饯》)
由于采取这种多重互救的方法,“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联句式,变成了下面这种形式:
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平
这种形式,在中晚唐以后诗作中非常普遍,并不比正规格式用得少。
避“上尾”
诗律讲平仄,而仄声包括上、去、入三声。有人认为,上、去、入三声应交替使用。同一声连用,如“上上”、“去去”、“入入”,则是应该避免的。还有,一首律诗的四个出句(尾字),最好上、去、入都有,至少不要连用两个上声,或连用两个去声,或连用两个入声。连用了,就叫“上尾”。唐诗的许多大家,对这一点还是比较注意的,尤其是杜甫。如:
蜀 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平)?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入),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去),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上),常使英雄泪满襟。
曲 江
一片黄花减却春(平),风吹万点正愁人。
且看欲尽花经眼(上),莫厌伤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去),苑边高冢卧麒麟。
细推物理须行乐(入),何用浮名绊此身。
从写诗的技巧上讲,“上尾”的毛病应当尽可能避免。但避“上尾”不是诗律,不是必须遵守的。
不重字
许多诗人都很讲究这一条,在同一首诗中决不用两个同样的字。当然,有的诗人为了造成双声叠韵,或为了特别强调某一点,而故意使用重复字,则不在此例。如:“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苏轼);“月光如水水如天”(赵嘏);“山外青山楼外楼”(林升);“故园更在北山北,佳节可怜三月三”(王
至)。等等。这些诗句中使用重复字,追求的是一种特殊艺术效果,不是无心之失。但也有的诗,显然不是有意使用重复字的,如陆游的《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诗中用了两个“卧”字,诗人对此可能并不在意,也可能是疏忽。但毕竟这是一首好诗,一首很好的诗。话又说回来,在同一首诗中,对于并非有特殊效果的重复字,当然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小律和排律
前面讲过,凡按照律诗的平仄要求写的诗,每首四句的,叫绝句(五绝和七绝):八句的叫律诗(五律和七律)。此外还有两种:每首只有六句的,叫小律,也叫三韵小律(即使首句入韵,仍称为三韵小律);超过八句,达到十句或十句以上的,叫排律。也有人只承认绝句、律诗、排律这三个品种,而把小律作为律诗的一种。小律和排律,这两种诗都比较少。
三韵小律举例:
寒闺夜 白居易
夜半衾稠冷,孤眠懒未能。
笼香销尽火,巾泪滴成冰。
为惜影相伴,通宵不灭灯。
送羽林陶将军 李白 万里横戈探虎穴,三杯拔剑舞龙泉。
莫道词人无胆气,临行将赠绕朝鞭。
排律的写法,就像五律或七律一样,只不过要按照“对”和“粘”的规律一直写下去。除了首联和尾联以外,中间各联都用对仗。排律常以用多少“韵”作为标题,如杜甫的《上韦左相二十韵》,刘禹锡的《武陵书怀五十韵》,等等。二十韵,就是说。全诗共四十句。五十韵,即一百句。排律很长,在此就不举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