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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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远比理论复杂,接下来我们再看春秋时期的另一则案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楚令尹子南擅政专权,国人不满,楚康王因此动了杀念。子南的儿子弃疾却是一个谨慎守礼的人,做楚康王身边的侍御,颇受宠爱。楚康王每次见到弃疾都会流泪,弃疾请问缘由,康王说道:“令尹为恶,这你是知道的,国家将要讨伐他,而你能不能继续留下来呢?”

弃疾应该怎么办呢?是听任楚康王杀掉自己的父亲,自己继续在楚国为臣,继续享受康王的宠爱;还是静待父亲被国法所诛,然后自己弃国而走;又或者赶紧把消息透露给父亲,让他早做提防?

如果让孟子来做这个选择,我们很清楚答案会是什么。但是,除了人与人的差异之外,我们还必须考虑到楚国独特的文化背景。中原诸侯向来把楚国看作蛮夷之邦,不在华夏文明的范畴之内。譬如当时作战,若中原诸侯击败蛮夷,按礼应该向周天子献俘;如果战争是在中原诸侯之间发生,献俘则属非礼。《左传·成公十六年》载晋、楚鄢陵之战,晋国作为战胜国,便派了使者向周天子献俘,这显然是把楚国当作夷狄看待的,尽管当时的楚国已经和晋国并列为“天下”最强盛的两个国家。《左传·成公十六年》载晋国范文子语,说当年的秦、狄、齐、楚都很强大,但如今其中三大强国都已顺服,晋国的敌手只剩下楚国一个。《穀梁传·庄公十年》解释《春秋》之所以把楚国当作蛮夷看待,很刻薄地说因为楚国是“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至鲁宣公十二年,楚人入陈,帮助陈国平定内乱,《穀梁传》又认为陈国人并不愿意接受楚人的帮助,因为“不使夷狄为中国也”。

再如《左传·成公四年》记载,鲁成公有意改变外交政策,叛晋而附楚,季文子在劝阻成公时引用了前代史籍中的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楚国虽大,但非我族类,必不会照顾我们鲁国。甚至可以说楚国不在“中国”的范畴之内。春秋时代以“中国”称中原华夏文明之诸侯,以“蛮夷”与“中国”对称,如《左传·成公七年》载吴国伐郯,吴国亦属蛮夷,季文子谓“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后世儒家此见尤重,如《穀梁传·襄公十年》释《春秋》经文之“郑虎牢”,谓“决郑乎虎牢也”,晋人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认为这是因郑国在晋、楚之间首鼠两端,反复无常,终于追随了楚国,所以经文才通过特殊的笔法将郑国排除在中原诸侯之外,当作外国看待。

其实季文子如是说时,楚国早已摆脱了筚路蓝缕时的荒蛮,而是赫赫然的南方强国,与中原晋国相雄长,争夺霸主的位置,并不以夷狄自况《左传·定公四年》载吴国伐楚,楚国大臣申包胥向秦国求救,在转述楚昭王的话里有“夷德无厌”云云,是说夷人天性贪婪,而这话是在指斥吴国,楚国自己俨然已经以中原礼仪之邦自居了。,但季文子仍然目之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这一点也暗示出事情的另一方面:楚国发展之快,国力之强,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它的集权程度比中原诸侯高,因此行政效率相应也高,而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楚国的君权更重。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弃疾的选择自然比孟子为难。更何况弃疾身为楚康王身边得宠的侍御,和康王的关系自然很近,即便彼此没有血缘关系,但在前述《左传·襄公十四年》的例子里,在那个“天地君亲师”的伦理还没有固定成型的时代,庚公差与公孙丁又何尝有什么血缘关系呢?

于是对于弃疾来说,无论哪个选择,不但都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也都无法在道义上做到无可指摘。《左传》给出的结局是,弃疾回答楚康王道:“如果父亲遭到诛戮,儿子留下不走,君王还怎么能加以任用呢?而泄露君王的命令只会加重罪责,臣也不能这样做。”楚康王于是就在朝堂上杀了令尹子南,曝尸示众。

曝尸是颇具侮辱性的,对于重尊严甚于性命的贵族来说,这实在比死刑更加令人难以忍受。子南的家臣便请弃疾发话,希望能将尸体窃回安葬。弃疾明确拒绝了这项提议,坚持要依礼而行。依礼,曝尸不过三日,于是在第三天上,弃疾向楚康王请求收葬父亲的尸体并获得了康王的准许。然而安葬完毕,弃疾又面临新的难题。家臣问道:“要不要出逃国外?”弃疾答道:“父亲被杀,我是帮凶,就算出逃,又能去哪里呢?”家臣又问:“那么继续留在楚国为臣吗?”弃疾答道:“抛弃父亲而侍奉杀父仇人,我做不到。”

其实从“现实”上讲,弃疾并非没有选择。如果他出逃国外,康王当然不会阻拦;而如果他留在国内,康王依然会信任有加,很可能还会对弃疾多有补偿。只是从“道义”上讲,弃疾已经实在找不到自己的一块立锥之地了。失去了道德立足点的弃疾,最后只能自缢而死。

弃疾不曾做错什么,楚康王亦不曾做错什么,而在道义的规则制约之下,弃疾之死竟然是一个完全可以预期的、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的结局,这一悲剧也正是因此具有了深刻的美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