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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儒家礼学,《礼记·曲礼下》给出过这样一种教诲:臣子规劝国君的过错,再三规劝而无效之后,臣子就应该出逃国外;儿子规劝父亲的过错,父亲就算执意不听,儿子也只能号泣着跟随父亲。
这就意味着,君臣之道并非天伦,彼此是可以选择的,父子之道则是天伦,彼此无可选择。这样的臣,显然属于孟子所谓的异姓之卿。如果换作贵戚之卿,与国君兼具血缘与政治上的双重关系,不知道该做如何选择呢?
后世伦理从来先国后家,宣扬诸如“大河有水小河满”“舍小家、为大家”的观念,而宗法伦理恰恰相反,先家后国,名正言顺地将家族利益摆在国家利益之上,将自己所属的诸侯国的利益摆在“天下”的利益之上,这恰恰符合儒家伦理中“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一语的原始含义。
再者,今天我们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规不但远远弱于国法,更不能违反国法;而在宗法时代,家规不仅优先于国法,而且完全可以违反国法。在石碏的例子里,设若在州吁被杀之后,卫国的国法宽恕了石厚,石碏也一样可以执行家法杀掉石厚。
在春秋观念里,作为大家长,作为一族之宗主,首要之务便是维护家族。若为了这个目的而牺牲掉亲生儿子,在道德上无疑是正确的。《左传·文公十六年》中,宋国的公孙寿不肯做官,却安排儿子替自己做官,其理由是时逢政治乱局,做官太危险,不做官又无法庇护家族,若是让儿子来替自己做官,纵然儿子死了,总还可以保全家族,若是自己做官而死,整个家族都无法保全。
同样,獳羊肩的行为准则也不大容易被后人理解。石厚虽然可以被定性为乱党,但毕竟是国家大臣;从这层意义来看,獳羊肩分明是以家臣的身份,尊奉家长的命令,对一位朝廷大臣执行死刑。獳羊肩是石碏的家宰,本身并不在逐级分封的封建系统之内,也就是说,他既没有贵族身份,也不存在和石碏的血缘关系,他只是石氏家族的大管家而已。在春秋观念里,家臣的效忠对象只有自己的主君(大家长)。
譬如《国语·晋语八》,晋国权臣栾盈出奔楚国,晋国执政大臣范宣子下令禁止栾氏的家臣随行,违者处死,但栾氏的家臣辛俞不听禁令,还是追随栾盈去了。辛俞被捕之后,晋平公问他:“国家已经发布了禁令,你为什么胆敢触犯呢?”辛俞却理直气壮地答道:“我明明服从了禁令,哪敢触犯?执政大人下令说‘无从栾氏而从君’,是明令必须从君。我听说过这样的话:‘一连三代做人家的家臣,就该视家主人为君;两代以下做家臣的,就该视家主人为主。’事君以死,事主以勤,这是国君您的明令。当初我的祖父因为在晋国没有靠山,所以世代隶属栾氏,到我这里已经三代了,我怎敢不视主人为君?如今执政大人说‘不从君者处死’,我怎敢背叛君主以触犯死罪呢?”晋平公很欣赏辛俞的说辞,极力挽留他,又以厚礼相赠,但辛俞只是固辞,晋平公便终于放他走了。
在这段记载里,晋平公与范宣子在禁令中所谓的“君”无疑是指国君,即晋平公本人,辛俞却巧妙地偷梁换柱,阐明栾氏正是自己的“君”,所以违背禁令追随栾盈恰恰正是遵从禁令当中所谓的“从君”。晋平公是栾盈的“君”,但不是辛俞的“君”,虽然栾盈违背了晋平公,但辛俞完全不必考虑这些,更不必考虑对国家的忠诚度问题。作为累世之家臣,他的义务仅仅是服从自己的“君”。而面对辛俞的这番辩解,晋平公非但不发作,反而表现出相当程度的认同和欣赏。
再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当时鲁国国政把持在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大家族手中,其中又以季孙氏势力最盛,国君鲁昭公为了除掉季孙氏而终于采取了军事行动。在这个局势不明、动辄得咎的紧要时刻,在叔孙氏那边,家臣鬷戾急忙召集手下人商量政治站队的问题。鬷戾率先表态:“我,家臣也,不敢知国。”——鬷戾这是在强调自己作为家臣的义务,即效忠叔孙氏,而鲁国的国事与自己无关。在摆出这个原则之后,鬷戾问大家:“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到底是有季孙氏对我们叔孙氏更有利,还是没有季孙氏对我们叔孙氏更有利。”大家都说:“没有季孙氏,就没有我们叔孙氏。”鬷戾说:“那就去援救季孙氏吧。”就在鬷戾出兵之后,一直观望战局的孟孙氏也加入进来,想来其理由亦与鬷戾的考虑无异。鲁昭公敌不过三大家族的联手反抗,只好逃出鲁国,从此在流亡中度过余生。
后来《韩非子·内储说下》以这件事作为历史教训,用以说明人臣之不忠根源于君臣利益之不一致。在韩非子的时代,政治结构已经日趋集权化,自然无法接受分封制下逐级效忠的观念了。
在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度下,作为家臣,若是把国家利益放在主君利益之上,反而是不道德的,因而会遭到君子的讥讽。譬如《左传·昭公十四年》载,季平子的家臣南蒯反叛主君,事败后逃到齐国,齐景公戏称他为叛徒,南蒯辩解说自己反叛主君是为了使公室强大,这番话立即招致了齐国大夫子韩皙的责难:“身为家臣却想使公室强大,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
南蒯虽然言不由衷,子韩皙却连他这一粉饰之词本身都不以为然得很。其时鲁国的形势是“三桓”渐次将公室架空,南蒯所服务的季孙氏正是“三桓”之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家族。卿大夫的家族势力挤压国君的权力,这显然是非礼的,后来孔子在鲁国从政,一大事业就是压制“三桓”以使公室强大。但同样的话语,经孔子说出来就名正言顺,经南蒯说出来就罪莫大焉,原因就在于两人身份的差别:孔子服务于鲁国公室,南蒯则是季氏的家臣。家臣效忠主君而非效忠国君,这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这对于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视为天经地义的今人来说,确实要多做一些同情的理解。
这就可以看出,之所以儒家以血缘天伦为理论基石,并且把它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是因为儒学秉承周礼,而周礼建基于周代特定的宗法结构,国建立在家的基础上,政治结构建立在血缘结构的基础上。历任的周天子,首先是“天下”的大宗之主,其次才是最高政治领袖。也就是说,宗主身份优先于君主身份,父权优先于君权。若在这种认识之下回顾先前的两难问题,周公诛管叔的确存在一些可以被人指摘的地方,而大舜的窃负而逃和石碏的大义灭亲,虽然行为上南辕北辙,道德基础却不存在什么本质差别。
先秦百家之学,只有儒家的原创性最弱,很大程度上只是在“复礼”而已,即试图恢复周初宗法基础之上的礼制,所以其学说的宗法背景最强;而在秦汉之后,宗法制度瓦解,儒学却被推尊为官方意识形态,这便难免会有理论难题不时出现,让人正也不是,反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