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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左传》升格为经,“大义灭亲”遂成为万世不移的一则经义。此时我们再来回顾赵鹏飞对周公诛杀管叔的那些议论,会发现那其实不过是对“大义灭亲”的合乎逻辑的发挥阐扬而已。这倒也是儒家的主流见解。清人刁包《易酌》径称“大义灭亲,周公之御寇也”,不称杀兄,而称御寇,这正是孔门“正名”的春秋笔法——只把管叔当成敌人来看,根本不认他的兄弟血脉。既然管叔是寇而非兄,杀他自是理所当然。
可以与之参照的是《左传·昭公十四年》的一段记载:晋国邢侯与雍子争夺一处田产,许久没有结果。叔鱼代理法官职务,审理旧案,认为罪在雍子。雍子将女儿嫁给叔鱼,叔鱼便颇识时务地改判邢侯有罪。怒不可遏之下,邢侯直接在朝堂上杀死了叔鱼和雍子。执政大臣韩宣子请教叔向应该如何给这些人定罪,叔向说:“雍子明知曲在自己,却通过贿赂以求胜诉,叔鱼收受贿赂而不秉公执法,邢侯擅自杀人,三个人的罪行轻重相等。处决活着的人,将已死的人曝尸示众即可。己身为恶而妄图掠取美名,是为昏;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是为墨;肆意杀人,毫无避忌,是为贼。《夏书》有载:‘昏、墨、贼,三者皆应处死。’”于是处死邢侯,将他的尸体和叔鱼、雍子的尸体一同示众。
在这件事里最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叔鱼是叔向的兄弟,而叔向对叔鱼直斥其恶并严断以法,对此《左传》引述了孔子的一段评价: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叔向先后有三次指称弟弟叔鱼的恶行,一点不留情面,而这三次指称皆为晋国挽回了名誉,做出了贡献。孔子称赞叔向不包庇亲人,有古人的正直遗风。杀死亲人(陈尸示众,与杀无异)而增加了荣誉,这是合乎道义的啊。
那么基于孔子的教诲,大舜完全应当学习石碏和叔向的榜样,大义灭亲,不隐于亲,杀亲益荣,为什么偏偏要窃负而逃呢?——正是因为《左传》所记的这则孔子之言与《论语》《孟子》之精神大相异趣,完全无法调和,所以后世学者们必须做出艰难的二选一。杜注、孔疏都认为直与义不是一回事,孔子仅仅称许叔向之直,至于叔向是否符合义的标准,“犹义也夫”是一个疑问句。叔向所为非但不合于义,反而是以直伤义。如果孔子认为叔向所为合于义,应该说他是“古之遗义”才对,而非“古之遗直”。(《春秋左传注疏》卷四十七)
这个意见也许合乎义理,却并不严格合乎训诂。元代学者赵汸指出,《左传》用“也夫”为语助者甚多,未必都表示疑问,而《左传》从上下文来看分明就是以直为义的。——这样看来,赵汸似乎是不隐于亲、杀亲益荣的支持者,但事实上他既不与训诂原则妥协,也不与义理原则妥协,在两不妥协之下得出的结论是,《左传》自“治国制刑”以下恐怕都不是孔子的话。(朱鹤龄《读左日钞》卷九引赵汸语)
从义理上讲,儒学主流普遍认为叔向应当顾全兄弟之谊,而不隐于亲、杀亲益荣这种精神是绝不可取的。洪迈历数“《左传》有害理处”,杀亲益荣就是其中之一,并且推断孔子一定不会说这种歪理。(《容斋三笔》卷十四)
以今天的标准看,很多人都会认为大义灭亲是一种相当崇高的精神,杀亲也确实足以益荣。如果皇亲国戚犯了罪而皇帝不肯包庇他们,这显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乐于看到的事情。民间传说包公案,铁面无私的包公斩了自己寡嫂的独生子,这是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尤其是,包公自幼由寡嫂抚养成人,所以在戏剧里包公称寡嫂为嫂娘,而就连这样的亲情与恩情都没能让包公对寡嫂之子手下留情。更何况在儒家的丧服制度里,为兄弟的儿子服丧与为自己的儿子服丧实在是同样的规格,其意义在于密切兄弟之间的关系。(《礼记·檀弓上》)这当然也会让人感觉到,杀兄弟的儿子就如同杀自己的儿子。
这样的大义灭亲的确相当令人感佩,终于——至少在京剧《赤桑镇》里——也赢得了寡嫂的理解。
但是,也有人对“大义灭亲”不以为然,譬如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续笔》里写过一则“二传误后世”,是讲儒家两部经典危害后世之甚,一是《公羊传》,因其提出“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理论,后人便据此而废长立少、以妾为妃,惹出过不少乱子;另一个就是《左传》,因推举石碏的“大义灭亲”,后人便援以为据,杀子孙,害兄弟——诸如汉章帝废太子庆,魏孝文杀太子询,唐高宗废太子贤,不可胜数。(《容斋续笔》卷二)
洪迈这种论调很容易被人讥为妇人之仁,尤其儒家尚有一种经权之说:经即原则性,权即灵活性,二者相辅相成。亲亲之道虽然是经,但必要时亦须权变。南宋治《春秋》最著名的学者胡安国就曾经赞许过发生在后晋时期的一次大义灭亲之举,认为其“变而不失其正”。
这件事发生在杨光远的身上。杨光远原本在后唐为官,后来降了后晋,又勾结契丹反叛后晋。政治投机没能换来相应的福利,耶律德光率领的契丹军很快便败于后晋之手,没能按计划和杨光远的叛军会合,致使杨光远困守孤城,城中已经到了人人相食的地步,眼见得连人肉都没得吃了。杨光远的儿子杨承勋劝说父亲开城投降,但杨光远说:“我在代北的时候,曾用纸钱祭祀天池,纸钱入水即沉,人们说我当做天子。我们还是再等等时机,不要随便议论投降的事。”杨承勋显然不是一个笃信天命的人,见劝说无效,他竟然将父亲幽禁起来,随即派人向城外递送降表。
事情的结局是,杨光远毫无意外地被处以死刑,杨承勋则因为大义灭亲的壮举而继续留在后晋做官。其后耶律德光灭亡后晋,专门派人将杨承勋召至京师,当面申斥他的忤逆不孝,“使脔其肉而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