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62个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与评价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持续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全力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地级城市在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地方“红黑名单”机制建设、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信用信息公开量激增。在信用事件信息方面,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信息总量较2017年同期大幅增长了134.5%,不良信用事件数量同比减少41.0%;其中,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信和医药卫生领域,信用事件信息量增长最为突出,尤其是社会保障领域信息量同比激增9倍多,社会关注度明显提升。在信用制度信息方面,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制度信息公开程度大幅提升,信用制度信息公开总量较2017年同期增长了70%有余;其中,在生产、环保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域信用制度信息公开数量最多,3个领域公开量均超过了1500项;流通、中介会展广告统计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公开量增长速度最快,3个领域增速均超过了180%。
二是信用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地级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设,以高水平实现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公示、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宣传等一体化功能。截至2018年12月底,已有213个城市开通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47个城市开通了信用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同时都已开通的地级城市达211个,这些城市积极推动辖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已成为牵引各城市社会信用建设的强劲动力。
三是地方“红黑名单”认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全国地级市有力有序推进“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工作,持续完善地方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联合奖惩机制,着力规范各领域“黑名单”修复、退出及异议处置程序。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地级城市认定的“红黑名单”企业数量已接近80万家。
四是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治理工作成效初步呈现。全国地级市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全力开展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存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地级市已完成1298个相关案件治理,全国地级城市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治理完成率为60.6%。
根据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数据,全国地级市仍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金融领域仍是全国地级市失信事件高发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失信事件时有发生,特大规模非法集资失信事件呈增多态势,同时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失信问题仍然不容忽视,针对失信问题多发频发领域的监管应常抓不懈;二是全国地级市涉金融及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企业治理工作有待推进,应强化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加强失信主体整治;三是全国地级市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信用创新情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地级城市信用状况排名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262个地级城市中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为苏州市、惠州市、烟台市、咸宁市、芜湖市、衢州市、珠海市、威海市、淮北市、温州市(见表3-2-3)。
表3-2-3 2018年全国262个地级市综合信用指数前十名(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地级市信用建设推进较好的方面
1. 信用信息公开程度全面提升,不良事件数量显著下降
(1)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公开程度明显提升
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总量为191641条,较2017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长率高达134.5%。其中,优良信用事件数量较2017年增长了144.0%;不良信用事件数量较2017年减少了41.0%(见图3-2-33)。
图3-2-33 2018年和2017年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数量对比
从信用事件信息数量月度走势看,全国地级市优良信用事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月平均增长率为19.1%;不良信用事件数量较为稳定,各月不良信用事件数量均未超过350条,信用状况较为平稳(见图3-2-34)。
图3-2-34 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数量月度走势
从优良信用事件和不良信用事件分布情况看,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优良信用事件占比为98.7%,较上年同期上升3.9个百分点;不良信用事件占比为1.3%,较上年同期下降3.9个百分点(见图3-2-35)。
图3-2-35 2018年与2017年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分布情况对比
(2)环保、生产和流通领域信用事件公开度高
从信用事件领域分布情况来看,与2017年相比,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信用事件信息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平均增长率为270.6%,其中,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信和医药卫生领域信用事件信息量增长最为突出,尤其是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事件信息量,同比激增9倍多(见图3-2-36)。可见,2018年21个领域社会关注度明显提升。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事件公开度最高。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信用事件信息主要分布于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生产、流通、公共安全公信、诚信体系建设等领域,其中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生产、流通领域信用事件公开程度较高,3个领域信用事件公开数量均超过了3.3万条。
图3-2-36 2018年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信用事件量及同比增长情况
从各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占比情况来看,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级市优良信用事件占比较高的领域为法院检察院公信、税务、依法行政等领域,21个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占比均较2017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且各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占比均超过了90.0%。其中,金融领域的优良信用事件占比较2017年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14.2个百分点;中介会展广告统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优良信用事件占比较2017年分别上升了7.0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见图3-2-37)。
图3-2-37 2018年与2017年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占比情况对比
①凝聚力量打造环保执法监督利剑
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全国地级市多管齐下密织环境监督执法网,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监督职能,推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借势、借机、借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各城市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以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建立健全执法机制,集中执法力量坚决遏制和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积极性,引导企业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事件公开程度较好的城市有苏州市、无锡市、宿州市等(见图3-2-38),优良信用事件信息主要表现在广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活动、防治扬尘污染、治理“散乱污”、防治大气水污染等方面。
图3-2-38 2018年全国地级市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公开量TOP10
②持续攻坚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底线
在生产领域,全国地级市着力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城市不断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分级属地监管模式,明确重点细化量化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标准,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引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安全生产自律管理,加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该领域信用事件公开程度较好的城市有嘉兴市、苏州市、无锡市等,优良信用事件信息主要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等方面(见图3-2-39)。
图3-2-39 2018年全国地级市生产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公开量TOP10
③严防严管助推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在流通领域,全国地级市高度关注食药安全监管,以食品药品经营主体为监管对象,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信息征集、等级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信息披露、信用预警等方式,助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同时重点整治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保障公众食药安全。该领域信用事件公开数量较多的城市有苏州市、江门市、遂宁市等,优良信用事件信息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整治食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特殊药品监管、评定发布诚信“红黑榜”、企业信用分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方面(见图3-2-40)。
图3-2-40 2018年全国地级市流通领域优良信用事件公开量TOP10
2. 信用制度体系基础日益夯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稳步推进
(1)生产、环保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公开程度较好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纲要》针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方面的21个领域标准,全国地级市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用制度平均覆盖了18个领域。从21个领域信用制度公开数量来看,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持续推进生产、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诚信体系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步伐,信用制度公开数量相对较多,3个领域均超过了1500项;从各领域信用制度公开量增长速度看,与2017年相比,21个领域信用制度公开总量增长率在70%以上,其中流通、中介会展广告统计和工程建设领域增长最为迅猛,增长率分别达到254.2%、217.6%和187.6%(见图3-2-41)。
图3-2-41 2018年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信用制度公开量及增长情况
在生产领域,地级市持续推动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信用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实施“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承诺、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等多种类型信用制度,全面规范市场主体生产行为,积极建立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助推管理责任落实,多举措提升监管水平。
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地级市信用制度体系较为健全,为环保监管工作提供完善的信用制度基础。地级市在环保基础信用信息归集方面,不断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制度,加强环境保护信用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布制度;在企业监管方面,通过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分级管理,完善企业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度,全面把控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环境评价服务市场方面,积极制定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信用库制度与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评审专家信用考核管理,积极实行环评文件责任追究制度;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设方面,为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在诚信体系建设领域,地级市不断推动政务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制度,构建各级政府机构守信与失信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监督机制,强化公务员诚信意识,全面提升其履职能力。
(2)211个地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均已开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262个地级市中,有213个城市已经开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开通城市数量占比81.3%;有247个城市已开通信用网站,已开通城市数量占比94.3%;其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都已开通的城市有211个,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有序推进(见图3-2-42)。
图3-2-42 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开通情况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98个百分点
根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过程中均出现了重错码,262个地级市的重错码率平均水平为0.12%,较上年同期降低了0.98个百分点(见图3-2-43)。其中,安顺市、东营市、防城港市等城市重错码率较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准确性较高。
图3-2-43 2018年全国地级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情况
3. 诚信“红黑名单”机制逐渐完善,联合奖惩工作成效不断扩大
(1)地级城市“黑名单”企业占比普遍较低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城市“黑名单”企业占比平均水平为1.31%,地级市中共有151个城市“黑名单”企业占比低于平均水平。日喀则市、那曲市、山南市等10个城市的“黑名单”企业占比较低,均低于0.50%(见图3-2-44)。
图3-2-44 2018年全国地级市“黑名单”企业占比较低城市TOP10
从“黑名单”类型看,全国地级市的“黑名单”主要来源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统计上严重失信名单。其中,90%以上的“黑名单”来源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名单相对较少,在“黑名单”中的比重均不到1.00%(见图3-2-45)。
图3-2-45 2018年全国地级市“黑名单”类型分布情况
(2)151个地级市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低于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平均水平为11.35%,其中有151个城市的重点关注名单占比低于平均水平。具体来看,广元市、内江市、山南市等城市重点关注名单占比较低,均低于5.00%(见图3-2-46)。
图3-2-46 2018年全国地级市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较低城市TOP10
(3)地方“红黑名单”评价认定成绩显著
2018年全国地级市不断强化地方“红黑名单”认定工作,持续建立完善地方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评定机制,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认定的“红黑名单”企业总量为79万余家,其中,地方“红名单”企业486034家,占比为61.1%;地方“黑名单”企业309320家,占比为38.9%(见图3-2-47)。185个地级城市认定了地方“红名单”,其中烟台市、廊坊市、宁德市等城市地方“红名单”认定情况较好;192个地级城市认定了地方“黑名单”,其中芜湖市地方“黑名单”认定数量明显多于其他城市(见图3-2-48)。
图3-2-47 2018年全国地级市认定的地方“红黑名单”数量分布情况
图3-2-48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地方认定“红黑名单”企业数量TOP10
(4)201个城市积极推进联合奖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201个城市已对联合奖惩案例进行归集共享,归集共享总量突破16万个。其中,温州市、玉林市、吉林市等城市归集共享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相对较多(见图3-2-49)。
图3-2-49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共享数量TOP10
2018年,全国地级市归集共享的联合惩戒案例主要涉及三类案例,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即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等形式退出黑名单的案例。
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共涉及131个地级城市,惩戒对象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企业等,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主要包括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交通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这些地级市通过一系列的惩戒措施,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的案例共涉及61个地级城市,失信主体主要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环保失信企业、严重税收违法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单位等。失信主体以注销、吊销等形式退出黑名单的案例共涉及42个地级城市,失信主体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企业、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
4. 精准监管逐步强化,失信专项治理常抓不懈
全国地级市失信专项治理“黑名单”主要涉及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金融领域“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在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地级市完成了1298个相关案件的治理,烟台市、芜湖市、威海市等123个城市没有待治理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所辖地级市相关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减少数量较多,均超过了100条。全国地级市中,163个城市没有待治理的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80个城市没有待治理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
5. 弘扬宣传诚信正能量,传递诚实守信新风尚
(1)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有251个城市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主题,树立典型诚信案例弘扬诚信正能量,培育社会主体诚信意识。其中潍坊市、三门峡市、宣城市等城市公开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信用事件信息数量较多,分别为82条、62条、59条。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63个城市归集共享了“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这些城市围绕社会公众关注问题,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诚信宣传进企业、诚信走进校园、诚信宣传深入社区村镇、诚信企业或诚信个人典型案例宣扬、信用示范街区创建等一系列活动,让诚信深入人心。
(2)156个城市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共有156个城市积极推动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并将社会主体信用承诺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或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其中,芜湖市、赣州市、台州市等城市信用承诺数量占工商企业数的比值较高,均超过50%(见图3-2-50)。这些城市从事前信用承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承诺、推进协会商会行业诚信自律承诺等方面着手,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图3-2-50 2018年全国地级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城市分布及信用承诺数量占比TOP10
6. 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创新探索信用工作新方式
(1)141个城市信用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参与度逐步提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41个城市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参与度逐渐提升;其中,常州市、佛山市、徐州市等城市信用服务机构数量较多,信用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咨询机构、大数据信用服务机构等类型(见图3-2-51)。各城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人员、技术、服务优势,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咨询、企业信用评估、信用评级、信用信息调查、信用人才培训、信用管理等方面,促进政府和市场共建共创。
图3-2-51 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服务机构数量TOP10
(2)63个城市广泛推动信用产品应用,增强公众守信获得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已有63个城市使用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其中,徐州市、芜湖市、延安市等城市政府使用信用产品数量较多,信用产品创新应用成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抓手(见图3-2-52)。全国地级市使用的信用产品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信用核查报告、信用记录、信用地图、信用管理系统等。信用产品主要应用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工程招标、行业评优、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中,以及社会公众的出行、住宿、租借、旅游等场景中,释放信用应用价值,提升社会主体诚实守信获得感。
图3-2-52 2018年全国地级市城市使用信用产品数量TOP10
(3)116个城市深入开展信用创新举措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16个城市开展了信用创新举措,其中,威海市、荆门市、芜湖市等城市信用创新举措较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径、新模式(见图3-2-53)。全国地级市信用创新举措在交通出行、政府行政管理、城市基层治理、流通市场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广泛实施。
图3-2-53 全国地级市开展信用创新举措数量TOP10
(三)地级城市信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 生产、金融等领域发生重大失信事件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的生产、金融、公共安全领域发生多起重大失信事件,涉及15个城市。生产领域重大失信事件表现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主要发生在佛山市、本溪市、宜宾市等城市;金融领域重大失信事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跨境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失信行为,严重损害公众财产安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主要发生在丹东市、邢台市、吕梁市等城市;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失信事件主要表现为重大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废物等,危害公共安全,主要发生在清远市、泉州市、泰州市(见表3-2-4)。
表3-2-4 2018年全国地级市重大失信事件
续表
2. 金融和知识产权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占比较高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的21个领域均有不良信用事件发生,其中金融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占比最高,为5.6%;其次为知识产权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占比为3.6%;其他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占比均在3.0%以下(见图3-2-54)。
图3-2-54 2018年和2017年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占比情况
金融领域是全国地级市失信事件高发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失信问题仍呈高发多发态势,特大规模非法集资失信事件有增多趋势,失信主体欺诈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迷惑性增强,金融领域监管应严抓不懈。另外,全国地级市在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事件时有发生,并在2018年下半年呈上升趋势,失信问题不容忽视。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事件主要涉及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见图3-2-55)。
图3-2-55 2018年全国地级市知识产权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各月变化趋势
从各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公开量看,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诚信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不良信用事件数量较多,位于21个领域前三位(见图3-2-56)。
图3-2-56 2018年全国地级市21个领域不良信用事件公开量
具体来看,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失信行为主要涉及废水废气直排、环境污染防治不力、环保设施缺失或未正常运行、非法处置危废、垃圾非法倾倒、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数据造假、粉尘污染等问题(见图3-2-57)。
图3-2-57 2018年全国地级市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失信行为分布
3.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税务领域信用制度公开程度较低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98个城市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用制度覆盖领域数低于地级市平均水平(地级市平均覆盖18个领域)。从分布情况看,这些城市主要分布于24个省(区),其中,甘肃、广东、湖南辖区内地级市信用制度覆盖领域低于平均水平的城市数量较多,信用制度公开程度有待提升(见图3-2-58)。
图3-2-58 2018年全国地级市信用制度建设情况及覆盖领域较低城市的省(区)分布
从各领域的信用制度公开情况看,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级城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税务、价格、中介会展广告统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的信用制度公开数量较少,信用制度建设步伐较为缓慢。
4. 部分城市失信企业监督惩戒推进缓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11个地级市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企业占比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其中37.8%的城市“黑名单”企业占比超过了2.0%。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11个城市的重点关注名单占比高于地级市平均水平,其中48.6%的城市重点关注名单占比超过了15.0%。
5. 61个城市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共享有待提升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59个城市未归集共享地方认定“红黑名单”情况,地方“红黑名单”认定机制有待健全;有61个城市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共享工作有待提升,对国家推送的“黑名单”企业和地方认定的“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惩治工作未见成效。
6. 部分城市失信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强
(1)个别城市政务失信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仍有139个城市的政务失信相关案例尚未治理,涉及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845条。
(2)182个地级市涉金融领域“黑名单”治理工作有待推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182个城市有待冶理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黑名单”记录数量为1094条。其中,宁德市、佛山市、苏州市等城市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地级市,“黑名单”失信主体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非法集资,保险诈骗,票据诈骗,挪用资金、失信被执行人等,各级监管部门需高度重视以上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加强失信企业市场监管与失信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见图3-2-59、图3-2-60)。
图3-2-59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待治理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数量TOP10
图3-2-60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失信行为分布
(3)99个地级市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治理力度有待提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99个城市有待冶理的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黑名单”记录数量为299条。其中,金华市、温州市、泉州市等城市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数量相对较多(见图3-2-61)。
图3-2-61 2018年全国地级城市待治理的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数量TOP10
7. 部分城市诚信文化宣传和信用承诺工作推进力度需加大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1个城市未公开有关诚信文化宣传与教育的相关信用事件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99个城市未公开“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情况,应进一步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掘“诚信建设万里行”典型案例榜样力量,营造社会诚信守法氛围。
此外,全国地级市中有106个城市未通过政府网站或信用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尚待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有待推进。
8. 多数城市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有待加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地级市中有121个城市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力度不够,有199个城市信用服务产品应用推动较为缓慢,有146个城市信用创新举措尚未有效开展,各城市应积极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深化和创新信用建设工作方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