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研究进展与发展历程
(一)开放型经济的研究进展
国外学者关于开放型经济的研究已近半个世纪。D.格林沃尔德(1973)主编的《现代经济词典》首次提出了开放型经济的专业词条解释,提出开放型经济是国家和地区之间贸易往来无限制的一种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任何个人都可以与其他地区的任何个人发生自由贸易关系(1)。戴维·W.皮尔斯(1983)主编的《现代经济学辞典》认为,开放型经济的内涵等同于国际贸易,从事国际贸易的地区或国家经济形式即为开放型经济,且经济的开放程度可由贸易开放度来衡量(2)。伊特韦尔约、纽曼(2003)等经济学家编著的《新帕尔格雷夫法经济学大辞典》提出,开放型经济不仅包含国际贸易,还包含国际金融(3)。杰弗里·萨克斯(2004)认为,开放型经济就是商品和某种生产要素可以在国际上流动的经济,开放的程度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际市场、依赖国际市场(4)。综合而言,西方的开放型经济是指以要素自由流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经济体制。
国内学者关于对外经济、外向型经济、开放型经济,进行了大量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关于开放型经济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开放型经济理论框架。周小川(1992)首次对开放型经济展开了理论探讨,认为开放型经济是一个与“封闭型经济”相对照的概念,强调的是把国内经济和整个国际市场联系在一起,尽可能充分地参加国际分工,同时在国际分工中发挥出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5)。钟山(2001)认为,各国开放型经济模式的发展,通过国际市场而联成一气,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又使各国的意识形态、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影响越来越大(6)。白津夫、沈家文(2009)基于实证研究提出,外向型经济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开放型经济则以降低贸易壁垒和提高资本自由流动度为主,既吸引外资,也对外投资,不仅发挥比较优势,更发展竞争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7)。裴长洪(2016)将中国特色开放型经济理论框架概括为: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8)。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已成为国内学者的研究重点。
(二)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已近40年。从对外开放、全面对外开放、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以至全方位开放,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历经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2年),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布局阶段。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在这个阶段,以建立经济特区为标志拉开了对外开放的序幕,以“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初步开创了以东部沿海城市为节点的对外开放格局。
第二阶段(1992—2002年),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形成阶段。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的理论阐述。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在这个阶段,以“内陆开放城市”“沿边开发开放”“加入WTO”为重点,逐步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格局。
第三阶段(2002—2012年),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完善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这个阶段,以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标志,由单边自主开放转向多边框架下的相互开放,完善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的开放型经济格局。
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我国开放型经济格局的全面升级阶段。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9)。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10)。在当前这个阶段,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为重点,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