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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文体解构误读的有关解释

不可否认,一种完整的文体是由赖以构成这种文体的诸多因素构成的,我们暂且把这诸多的因素称为文体因子,当我们从理论上在同一层面把这种文体分解为若干个文体因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某些文体因子在其他临近的文体中曾经出现过,其实这就是文体交叉现象。所谓文体嬗变,是在文体的发展过程中,在文体内部新出现或消失了若干个文体因子,以致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文体的质变飞跃;所谓文体变异,则是指文本所含文体因子,与这种文体所规定的因子的差异,它是文体的一种量变过程。而文体解构则指文体中的文体因子的游移性和不确定性,以致造成这种文体的相对缺失,还是以孙甘露的文本《信使之函》为例,作为文体因子之一的叙事在文本中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再加上人物间的相互消解以至形成了文体上的解构状态。

在文体学上,也有些论者常常提到文体解构与文体重构等一些相关概念,并且指出文体解构同时也是另一种文体的重构。很显然,这里提出的“文体解构”并非笔者所提的“文体解构”,笔者认为这些论者所提的“文体解构”其实是文体的变异或嬗变的另一种命名而已(由于篇幅有限,不做具体说明)。这种文体的变异或嬗变,在新时期或后新时期文学中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如小说文体的诗化及散文化和新闻化,尤以小说的新闻化为甚,以致形成了一种新的文体纪实文学(有人亦称报告小说),因此一些论者曾在论述小说的文体解构的同时和通信等新闻文体重构成了一种新的文体等,其实这只是小说文体抛弃了它的“虚构”因子又加入了新闻文体的“真实”因子而造成的一种文体的交叉乃至嬗变而已。当然,当我们还没有从解构主义本身考察文体的时候,这种误读也是可以理解的,同时,解构主义者也并不否认这种误读的合理成分。

从传统上看,文体模式、文体变异和文体嬗变等一系列的概念,其实都是文体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产物。所谓“逻各斯”,在古希腊哲学中是思想与说法的统一,是一种本体与本质的中心存在,解构主义否定思想与说话的统一,否定中心本质的存在,虽然变异和嬗变试图摆脱中心与统一,但其结果正好维护了中心与统一,只有文体解构才真正注视了文体的非理性,为我们概括了实验文体在文体学上的意义,也为我们阅读“实验文体”提供了相应的策略。对此,文体解构的提出还是有它的意义的。

(本文发表于《长白论丛》1994年第2期)


(1) 陈晓明:《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载《艺术广角》1993年第4期。

(2) 陈晓明:《拆除“深度模式”》载《文艺研究》1989年第2期。

(3) 陈晓明:《拆除“深度模式”》载《文艺研究》198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