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进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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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变化情况

“十二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将扶贫开发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举全自治区之力共帮助178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但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十三五”时期是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最后五年,也是脱贫攻坚冲刺总攻的决战阶段。而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内蒙古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金融扶贫、“四个一”等扶贫项目成效显著。全自治区贫困人口规模明显减小,贫困发生率降低,贫困人口收入持续增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截至2016年底仍有56万贫困人口,越往后脱贫越难,脱贫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面对计划2017年减贫20万人,3个国贫旗县、11个区贫旗县摘帽;2018年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摘帽;2019年减贫16万人,19个国贫旗县摘帽;2020年巩固提高的脱贫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16年底,全区经济运行良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201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8632.6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8.7亿元,较2015年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9078.9亿元,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7925.1亿元,同比增长8.3%;三次产业比例为8.8:48.7:42.5,与2015年三次产业比重9:51:40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重均有所下降,第三产业比重有所上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49.0%和47.2%。可见,内蒙古的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升级。投资在带动产业升级方面也起着关键的作用。2016年,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469.5亿元,比2015年增长11.9%。其中,第一产业投资776.3亿元,同比增长11.6%;第二产业投资6495.8亿元,同比下降1.2%;第三产业投资8197.4亿元,同比增长25.1%,在三次产业投资中,第三产业投资增长比重最大,呈现出投资向第三产业倾斜的明显趋势(见图2-1)。除投资外,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实现新的跨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5亿元,同比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亿元,同比增长6.4%。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297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较2015年增长22.8%。

图2-1 内蒙古三次产业生产总值比重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历年统计年鉴,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2016年,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75元,农村牧区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1609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7.8%和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城镇常住居民为22744元,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为11463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4.0%和7.8%。恩格尔系数逐年降低,2016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3%,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3%,均较2015年下降0.1%。(见图2-2)

图2-2 内蒙古城镇和农村牧区人均收支情况

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历年统计年鉴,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概况

内蒙古是中国北部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2016年全自治区净减贫24万人,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万人,分布在12个盟市、74个旗县市区、657个苏木乡镇、8532个嘎查村,占全自治区11165个嘎查村的76%。贫困面广,贫困人口文化水平低,因病、缺资金是致贫主要原因。

1. 贫困行政单位划分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2个盟市,包括9个地级市,3个盟,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兴安盟、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下辖101个旗县中,贫困旗县57个,占全自治区旗县总数的56.4%。其中国家重点贫困旗县31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26个。有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8个,包括兴安盟5个国贫旗县(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被列入大兴安岭南麓片区;乌兰察布市3个国贫旗县(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被列入燕山—太行山片区。有革命老区贫困旗县49个,国家备案的贫困旗县27个。牧业贫困旗县26个,边境贫困旗县13个,少数民族聚居贫困旗县37个。全自治区有贫困嘎查村2834个,占全自治区行政村的25.4%,分布在81个旗县市区。其中2718个贫困嘎查村集中在57个贫困旗县,占贫困嘎查村总数的95.9%。

2. 贫困人口分布

内蒙古目前统一执行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在此标准下,截至2016年底,全自治区共有贫困人口249838户,共计555844人,贫困发生率4.19%。12个盟市中,贫困人口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赤峰市贫困人口1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5.23%;乌兰察布市贫困人口10.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5.52%;通辽市贫困人口9.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5%;兴安盟贫困人口8.1万人,贫困发生率为7.54%;分别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33.9%、19%、17.8%和14.6%。四盟市合计贫困人口总数为47.5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85.5%,是内蒙古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可见,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的中东部地区(见表2-1、图2-3)。自治区57个贫困旗县有贫困人口54.1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97%,其中31个国贫旗县有贫困人口46.2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83%;26个区贫旗县有贫困人口7.9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14.2%;牧业旗县贫困人口16.8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30.2%;老区旗县贫困人口38.5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69.3%;边境旗县贫困人口4.1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的7.5%;少数民族聚居地区29.6万人,占全自治区贫困人口总数的53.3%。贫困发生率分别为6.57%、2.27%、5.22%、4.54%、5.7%和5.53%(见表2-2)。不难看出,牧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仍是贫困高发区域。

表2-1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分布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图2-3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分布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表2-2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不同类型旗县贫困人口分布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3. 贫困人口文化程度

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非在校贫困人口48万人中,文盲半文盲人数为4.9万人,占非在校贫困人口总数的10.14%;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25.3万人,占52.64%;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15.7万人,占32.56;高中文化程度人口为1.5万人,占3.0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7819人,仅占1.63%。约2/3的贫困人口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平均受教育年限仅有6.5年。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的文盲半文盲贫困人口比重高于全自治区平均水平。(见表2-3)

表2-3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文化程度  单位:人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4. 致贫原因

明确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才能实施精准救助。内蒙古自治区致贫因素复杂多样,在主要致贫因素中,因病致贫占41.44%,缺资金致贫占16.74%,因缺劳动力致贫占8.32%,因灾致贫占8.05%,因残致贫占7.86%,因学致贫占4.3%。13%左右是因缺土地、缺水、缺技术、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致贫(见表2-4)。因病致贫仍是内蒙古第一致贫因素。其中,致贫原因中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因学致贫、缺水和交通条件落后,乌兰察布市贫困人口平均比重最大,分别占5.69%、9.6%、3.01%和0.56%;致贫原因中因缺技术和缺资金,赤峰市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分别占7.63%和21.28%;致贫原因中因缺土地,呼伦贝尔市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占29.13%;致贫原因中因缺劳动力,包头市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占13.85%;因病致贫,乌海市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占72.97%;因残致贫,阿拉善盟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占27.27%;因灾致贫,锡林郭勒盟贫困人口比重最大,占43.72%。(见图2-4)

表2-4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主要致贫原因

续表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图2-4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贫困人口主要致贫原因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三)2010—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变化概况

2010—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规模逐年减小,贫困发生率逐年降低,贫困人口主要集中的31个国家重点贫困旗县贫困人口数量下降幅度逐年递增,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日益改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不断增多。

1. 贫困变化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258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56万人,减少202万人,年均减少3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19.7%下降到2016年底的4.2%,下降15.5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贫困人口规模相较于2015年下降26.3%,贫困发生率下降1.7个百分点。(见表2-5)

表2-5 2010—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其中2016年数据来自内蒙古扶贫办资料。

2. 国家贫困旗县贫困变化情况

(1)2011—2016年国家贫困旗县贫困变化

2011—2016年6年间,内蒙古自治区国贫旗县贫困人口逐年减少,下降幅度除2014年稍有下降外,其他年份均稳步上升,其中2015年贫困人口下降幅度上升最大(见图2-5)。截至2016年底,31个国贫旗县共有贫困人口46万人,较2015年的66万人下降30.3%,2014年的95万人下降51.6%。贫困发生率为6.6%,比2015年的9.3%下降2.7个百分点,比2014年的13.4%下降6.8个百分点。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均稳步提高。(见表2-6)

图2-5 2011—2016年国家贫困旗县贫困人口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其中2016年数据来自内蒙古扶贫办资料。

表2-6 2014—2016年国家贫困旗县贫困人口、收入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其中2016年数据来自内蒙古扶贫办资料。

(2)国家贫困旗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变化

截至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31个国家贫困旗县,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电的自然村比重、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主干道路硬化的自然村比重、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分别为99.7%、93.7%、53.2.7%、65.4%和67.6%。除通电自然村比重与上一年持平,其他均高于2014年水平,其中主干道路硬化的自然村比重上升幅度最大,上升15.6个百分点。在文化教育卫生方面,31个国家重点贫困旗县有合法行医证医生/卫生员的行政村比例、有卫生站(室)的行政村比例、有幼儿园/学前班的行政村比例和有小学且就学便利的行政村比例都有所提高,分别上升4.2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4.4个百分点、4.6个百分点(见表2-7),上升幅度相差不多。可见,国贫旗县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建设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表2-7 2014—2015年国家贫困旗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