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武昌起义到正式政府成立
第一节 武昌起义和各省光复
中国人怀疑帝制和反对清朝的原因,在前一卷里,已经说明了(参看《近世卷》第四章第一节和第六节)。其中图谋革命最早的,就要推前大总统孙文。他在光绪十八年,已经在澳门组织兴中会,图谋革命。1891年(光绪十七年),在广州起事,不成,走到英国。驻英公使龚照屿,把他骗到使馆里,拘禁起来。旋因英国人交涉,得以释放。于是孙文遍历南洋群岛和美洲的旧金山等处,竭力鼓吹,信从的人渐多。1904年、1905年两年,因留东学生,极一时之盛。孙文亲自到日本,从事鼓吹。1905年,就和黄兴等组织同盟会,以为实施革命的团体。这一年,起兵攻镇南关,夺取炮台;次年,又攻云南的河口,都因军械不继,退去。1911年,黄兴起事于广州。未及期而事泄,党人仓促攻督署,死者七十二人,都丛葬在黄花岗。这要算图谋革命以来最壮烈的一举了(关于辛亥以前革命事业的进行,可参看《孙文学说》的附录)。
辛亥八月十九日(阳历10月10日),先是革命党人,在湖北运动举事。原约八月十五日夜起义,后来展期到二十五日。而十七日事泄,机关多处同时被破。宪兵彭楚藩、刘汝夔、杨宏胜三人,都被清鄂督瑞澂所害,遂改于是夜起义。工程营先发,辎重队继之。先取火药局,直扑督署。瑞澂和统制张彪都逃去,于是武昌光复。众推黎元洪为鄂军都督。
二十三、二十四两日,派兵渡江,连克汉口、汉阳。照会各国领事,请其转呈政府,确守局外中立。并申明:
一、以前清政府所定条约,军政府概认其有效——但此后再与清政府订约,军政府概不承认。
二、承认各国的既得权。
三、赔款外债,照应由各省如数摊还。
四、各国倘以军用品助清,军政府概须没收。
领事团即宣告中立。旋各国都承认我为交战团体。
清廷得武昌起义的消息,即以荫昌督师,并命萨镇冰以海军赴鄂。二十三日,起袁世凯为湖广总督。
九月初六日,命荫昌俟袁世凯到后,即行“回京供职”,以冯国璋统第一军,段祺瑞统第二军,都归袁世凯节制。
九月初七日,清军陷汉口。我军以黄兴为总司令,守汉阳。十月初七日,汉阳陷。而其时各省都次第光复。
续表
只有提督张勋,还在南京负固。于是苏、浙两省,联军进攻。十月十二日,南京就克复——程德全移驻南京。
而停泊镇江、九江的海军,亦于二十二、二十五两日,先后反正。
清廷听得陆钟琦死了,以吴禄贞为山西巡抚。禄贞屯兵石家庄,以清兵陷汉口后,纵火焚烧,截留运往战地的军火。禄贞旋于九月十七日遇刺。而驻兵滦州的张绍曾,又发强硬的电报,请清廷立宪。
清廷先已罢盛宣怀(九月初五日),下罪己诏,开党禁(初九日)。九月十一日,罢奕劻等,以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十三日,宣布十九信条。其中第八条规定:“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第十九条规定:“第八至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于是十八日,资政院选袁世凯为总理。摄政王旋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