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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筹划的起点
在日常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许多企业的负责人认为,与税收有关的一切事项都应当由财务人员来负责;很多财务人员也认为,一切涉税事项都应当由自己来负责。但财务人员在处理涉税事项的过程中经常感到很无奈,许多涉税问题他们想负责,却无力负责;他们想处理,却没有资格来处理;他们想控制,却没有权力来控制。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会计核算主要是对经济事项事后的反映和监督,从部门职责的划分上来说,企业的财务部门的确负责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工作,但企业的经济业务是由很多个部门协调完成的,有关的纳税义务往往在业务开展阶段,如在合同签订、购销等环节就已经产生,等相关单据传递到财务人员手中后就无法再进行筹划了。有学者认为,纳税义务80%以上都是在业务环节产生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纳税筹划来说,提前对经济事项进行筹划和安排,是非常必要的。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纳税筹划是整个企业层面的工作,不应当把产生的问题和责任全部推给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