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绛洞花主》小引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现在,陈君梦韶以此书作社会家庭问题剧,自然也无所不可的。先前虽有几篇剧本,却都是为了演者而作,并非为了剧本而作。又都是片段,不足统观全局。《红楼梦散套》具有首尾,然而陈旧了。此本最后出,销熔一切,铸入十四幕中,百余回的一部大书,一览可尽,而神情依然具在;如果排演,当然会更可观。我不知道剧本的作法,但深佩服作者的熟于情节,妙于剪裁。灯下读完,僭为短引云尔。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鲁迅记于厦门。
题注:
本篇最初编入上海北新书局1928年出版的《绛洞花主》剧本。初未收集。
《绛洞花主》是厦门大学教育系四年级学生陈梦韶根据《红楼梦》改编的剧本,共十五幕。绛洞花主,贾宝玉的别号,见《红楼梦》第三十七回:“李纨道: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主’就是了。”陈梦韶1926年10月间曾听鲁迅讲授《中国小说史略》中的《红楼梦》部分,并曾向鲁迅请教。得到鲁迅的指教后,对剧本进行了修改并将剧本送请鲁迅指教。鲁迅答复:“我给你写几个字作为《引言》,你可以寄到北新书局去试试。”(陈梦韶:《回忆鲁迅先生为〈绛洞花主〉剧本作小引的经过》)
鲁迅日记1927年1月14日记有“……寄还陈梦韶剧本稿并附《小引》”,即指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