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坟》题记
将这些体式上截然不同的东西,集合了做成一本书样子的缘由,说起来是很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首先就因为偶尔看见了几篇将近二十年前所做的所谓文章。这是我做的么?我想。看下去,似乎也确是我做的。那是寄给《河南》的稿子;因为那编辑先生有一种怪脾气,文章要长,愈长,稿费便愈多。所以如《摩罗诗力说》那样,简直是生凑。倘在这几年,大概不至于那么做了。又喜欢做怪句子和写古字,这是受了当时的《民报》的影响;现在为排印的方便起见,改了一点,其余的便都由他。这样生涩的东西,倘是别人的,我恐怕不免要劝他“割爱”,但自己却总还想将这存留下来,而且也并不“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自以为愈老就愈进步。其中所说的几个诗人,至今没有人再提起,也是使我不忍抛弃旧稿的一个小原因。他们的名,先前是怎样地使我激昂呵,民国告成以后,我便将他们忘却了,而不料现在他们竟又时时在我的眼前出现。
其次,自然因为还有人要看,但尤其是因为又有人憎恶着我的文章。说话说到有人厌恶,比起毫无动静来,还是一种幸福。天下不舒服的人们多着,而有些人们却一心一意在造专给自己舒服的世界。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给他们放一点可恶的东西在眼前,使他有时小不舒服,知道原来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满。苍蝇的飞鸣,是不知道人们在憎恶他的;我却明知道,然而只要能飞鸣就偏要飞鸣。我的可恶有时自己也觉得,即如我的戒酒,吃鱼肝油,以望延长我的生命,倒不尽是为了我的爱人,大大半乃是为了我的敌人,——给他们说得体面一点,就是敌人罢——要在他的好世界上多留一些缺陷。君子之徒曰:你何以不骂杀人不眨眼的军阀呢?斯亦卑怯也已!但我是不想上这些诱杀手段的当的。木皮道人说得好,“几年家软刀子割头不觉死”,我就要专指斥那些自称“无枪阶级”而其实是拿着软刀子的妖魔。即如上面所引的君子之徒的话,也就是一把软刀子。假如遭了笔祸了,你以为他就尊你为烈士了么?不,那时另有一番风凉话。倘不信,可看他们怎样评论那死于三一八惨杀的青年。
此外,在我自己,还有一点小意义,就是这总算是生活的一部分的痕迹。所以虽然明知道过去已经过去,神魂是无法追蹑的,但总不能那么决绝,还想将糟粕收敛起来,造成一座小小的新坟,一面是埋藏,一面也是留恋。至于不远的踏成平地,那是不想管,也无从管了。
我十分感谢我的几个朋友,替我搜集,抄写,校印,各费去许多追不回来的光阴。我的报答,却只能希望当这书印钉成功时,或者可以博得各人的真心愉快的一笑。别的奢望,并没有什么;至多,但愿这本书能够暂时躺在书摊上的书堆里,正如博厚的大地,不至于容不下一点小土块。再进一步,可就有些不安分了,那就是中国人的思想,趣味,目下幸而还未被所谓正人君子们所统一,譬如有的专爱瞻仰皇陵,有的却喜欢凭吊荒冢,无论怎样,一时大概总还有不惜一顾的人罢。只要这样,我就非常满足了;那满足,盖不下于取得富家的千金云。
一九二六年十月三十大风之夜,鲁迅记于厦门。
题注:
本篇最初发表于1926年11月20日《语丝》周刊第一〇六期,题为《〈坟〉的题记》。收入《坟》。
《坟》系鲁迅1907年至1925年所作论文的结集,计23篇,1926年在厦门编定,1927年3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题记》主要讲述了编集本书的缘由。此外1934年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又这样说:“中国的好作家是大抵‘悔其少作’的,他在自定集子的时候,就将少年时代的作品尽力删除,或者简直全部烧掉。……但我对于自己的‘少作’,愧则有之,悔却从来没有过。……如果少时不作,到老恐怕也未必能作,又怎么还知道悔呢?先前自己编了一本《坟》,还留存着许多文言文,就是这意思……”
本书原拟列入“莽原丛刊”之一,1926年10月29日鲁迅致李霁野信中说:“据长虹说,似乎《莽原》便是《狂飙》的化身,这事我却到他说后才知道。我并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此后就废弃它。《坟》也不要称‘莽原丛刊’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