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托克维尔(“经典与解释”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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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的“文学政治”

1768年狄德罗致函休谟道:“您认为我们的不宽容比你们的无限自由更有利于思想进步;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莫尔莱和绪亚尔不同意您的看法”。单从政治角度来看,还是这位苏格兰人言之成理,自弥尔顿之后,英国人对此向来有经验;但是,若从文人角度判断,我们就不得不同意狄德罗所代表的那个看法。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冲突在18世纪一上演,就立刻达到顶点,其程度亦足可彪炳万代;其结果即使在今天也未在可以预测之列;但其重要性和意义却足以使托克维尔赋予这一现象一个专有的名词——“文学政治”。

文学与政治就各自分立的情况而论,其间的关系向来不和,作为最触目惊心的事件,谁会忘记雅典最高法院的故事?谁又会忘记《圣经》四福音书和圣保罗的故事?文人的自由与政治自由,严格来说是决然不同的两个领域,但现实生活往往要求就它们两者理个高下,分个轻重,麻烦问题随之而来。假如有谁能在思想的完全自由和俯首听命之间指出一个可使我相信的中间立场,也许我会站在这个立场上。但是,谁能找到这个中间立场呢?假定让你按出版许可工作,按命令行事。这时,你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能把作家送交警察,但警察们最终只能把他释放。这样,本来只是一个人的意见就变成全国的人的意见了。因此,你要办的事情是太多了,可是能办成的又太少,你还得接着办下去。这回,让你把作者送交常规的法院,但法官在判决前必须听取被告的陈述,原来没有敢于公开写进书里的东西便要见于辩护词而不构成犯罪,原来隐晦地写在文章里的话也要重复出现于其他许多文章或文件。说话或写文章只是思想的表现,而如果让我说,我认为这种表现只是思想的外壳,而不是思想本身。你的法庭只是惩罚了思想的外壳,而被告的灵魂却逃脱了惩罚,仍在被告和公众的身上微妙地发生作用。因此,你要办的事情依然太多,而能办成的也依然太少,你还得继续办下去。最后,你给作家设立了出版检查制度。好极了!我们拥护这个制度。但是,政治法庭不要忙得不可开交吗?因此,你还是一事无成。你不是突然想起,思想是宣传者越多就越强大的物质力量之一吗?你不是认为作家就像军队的士兵吗?但是,与一切强大物质力量相反,思想的威力却往往因表述思想的人为数甚少而增强。一个有能力的人在鸦雀无声的群众大会上所做的倾诉衷情的讲话,比一千个演说家的大喊大叫还有力量。即使只能在一个公共场所自由演说,其影响也会像在每个村镇面对大庭广众讲话一样。因此,你得像破坏写作自由那样去破坏讲演自由。这次,你达到目的了:人人都不吭声了。但是,你原来的目的是什么呢?你本想制止自由的泛滥,但这却把你带到一个暴君的脚下。

你从极端的自主走到极端的屈从,而在如此漫长的途中,连一个可供歇一歇的站脚处都没有遇到。

事情要是到此为止就太简单了,说真的,谁都道尽思想生活与政治生活交叉领域的一切生活细节,经验和错误总会让生活继续,并且也不失太多色彩,正如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那样。

但是,上引狄德罗致休谟的书信却强烈暗示了文学对政治力图施加影响乃至控制的欲望,“进步”在18世纪既是文学与艺术的核心观念,同样也是政治的核心观念。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强大力量之下,历史首次允许文学直接从观念维度介入实际政治,并且也首次承认了文人作为一个力量集团,可以以他们自己的思维方式塑造政治的正当性乃至合法性,尽管18世纪文人未必愿意接受这样的承认。将18世纪的文人理解为奥古斯丁那样的人,这肯定是个巨大错误;将18世纪的文人错误地理解为雅典历史上的作家和演说家或者罗马帝国时期的那批默默无闻的共和作品的阐释者、保存者,这样的错误也是绝对无法接受的;甚至理解为类似薄加丘和马基雅维利那样的人,也势必成为一个可怜的笑话;原因何在?托克维尔概括道:

不管他们[18世纪文人]在进程中如何分歧,他们的起跑点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

托克维尔继续强调说:

这样的思想并不新鲜:3000年来,它不断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但从未固定下来。那么,这回它是怎么占据所有作家的头脑的呢?为什么不像往常那样只停留在几个哲人的头脑里,却一直深入到大众中,使他们的政治热情经久不衰,以致关于社会性质的普遍而抽象的理论竟成了有闲者日常聊天的话题,连妇女与农民的想象力都被激发起来了呢?

类似的热闹场面也许有可能在雅典的广场上、君士坦丁堡的大街上或者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市场上演出过,但就其深入人心的程度和持久程度以及最终的政治效果而论,古今双方似乎还难以相提并论,既然这种情况在之前的人类历史进程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么它就足以成为“文学政治”的特征和标志之一。

狄德罗与休谟的书信只是众多例子中的一个。当法学家孟德斯鸠开始谈论“立法者的方式”时,法国“哲人”们对这位同胞的评论可谓真正切中题中要义了。孟德斯鸠关于立法者论说如下:

从我看来,我写这本书为的就是要证明这句话:适中宽和的精神应当是立法者的精神;政治的“善”就好像道德的“善”一样,是经常处于两个极端之间的。底下就是例子。司法的正式手续对于自由是必要的东西。但是手续可以是异常繁琐的,以致违背建立手续的那些法律的目的;诉讼将没有终止的日子;财产所有权将不能得到确定;人们将不加审查就把一家的财产给予另一家;或是由于过度的审查而把两家都搞毁了。国民将丧失他们的自由和安全;原告将没有法子证明他人的罪名,被告也将没有法子为自己辩白。

公正地讲,这段话的确切意图乃是为立法者的政治智虑和审慎开辟尽可能广一点的空间,其论证(如果确实有什么论证的话)和表述应该说也做到了最大可能的曲折和委婉,其情形颇类似于自由裁量权在现代社会的命运。但是,孔多塞对此提出批评如下:

我不理解这一章里说的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所谓立法者的精神应当是正义。我们所恰如其分地称为法的那种东西,应当是对法律本性的忠实关照和尊重。在制定司法程序的各种形式时,尤其是在作出决断时,立法者应当追寻那种最能与法律和真理保持一致的方法。刑法应当温和,民法应当取向平等,行政法应当取向自由和繁荣;而这一切都是基于正义的原则,而非立法者的审慎精神。

孟德斯鸠试图举例说明立法者本人的精神和素质在立法领域中所可能获得的自由度:

奥露斯·格利乌斯的著作里,塞西利乌斯谈到《十二铜表法》准许债主把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砍成碎块;他甚至用这项法律的残酷性来主张这项法律为正当;它的残酷性阻止了人们去借超过自己能力所能偿还的债务。那末,最残酷的法律不就是最好的法律了么?“善”不就是“过激无度”,事物的一切关系不就都要被毁坏了么?

谁都知道“举例”而非“论证”乃是《论法的精神》的最重大特征之一,是其力量和魅力的真正源泉,但孔多塞牢牢抓住这一点不放:“格利乌斯或者塞西利乌斯的确说了一些荒唐话,但这跟立法这种科学有何干系呢?所以,这个例子本身就是荒唐的”。

在某处,孟德斯鸠别出心裁地指出在立法者的智虑中可能存在这样的微妙情况,即,“和立法者的意图好像相背驰的法律却常常是和这些意图相符合的”。他以最睿智的雅典立法者梭伦为例:

梭伦的法律宣布,凡是在叛乱时不参加任何一方的人,就是丑恶无耻的人。这看来是非常特别的。但是我们应该看看希腊当时所处的情况。它当时分为许多小国家。人们当然害怕,在一个为内讧所苦的共和国里,最是小心谨慎、智虑明达的人将隐避起来,以致事态被推向极端。

孔多塞则相反地指出:

孟德斯鸠不正是误解了梭伦的意图吗?这项法律毋宁说是为了责成全民去加入那些有可能在暴君、欺负人的元老院或者恶毒的长官与自由捍卫者之间发生的斗争,以保证自由的捍卫者们能够得到善良公民的支持,而恐惧则很可能使这些善良的公民不敢抒发他们的情绪;这项法律实际上是一种手段,一场所谓的叛乱正可借此成为一场堂堂正正的内战;但这法律的动机同希腊共和精神却是一致的。

对此,我们似乎只能说,孟德斯鸠是不是误解了梭伦——那位历史上最诚实的人——的立法者的意图,这恐怕很难说,就如同那个时代的希腊究竟有几分共和精神仍然存在使人们备感困惑、难以判断一样,但孔多塞的解释则可以肯定是个大革命式的解释,一个历史错位的解释,尽管这种解释不一定不符合共和精神,但这种共和精神肯定不是希腊的,而是法国的。

在对孟德斯鸠进行了漫长的、逐字逐句的批评之后,孔多塞得出结论:“立法者的第一职责乃是公正合理”。

在著名的第二十六章第19节,也就是这一章结束的地方,孟德斯鸠谈到了立法者本身,对这一章,孔多塞的评论非常简单:“孟德斯鸠在这里是把立法者同那些曾经论述过某一法律体系的政治作家们混为一谈了”。在此,我们应当准确地说,是孔多塞过于急切地表达了将观念与实际政治加以区分的强烈意志,这一区分乃是18世纪“哲人”们的“天国”的基础,所以,它必须存在并且发挥作用。但孔多塞仍然意识到这一区分在孟德斯鸠面前很难站得住,于是作为妥协,他以那种典型的不服输的气势辩驳道:

你能确定亚里士多德一定有如此明确的对抗柏拉图的意图吗?我们对希腊共和的了解已经使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他们的立法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完美的,尤其是他们的法律太复杂。

由此,孔多塞得出的最后结论就如同这个结论本身一样清楚、简单、明白:“一个国家的立法越是简单,它就治理得越好”。

达朗贝尔对孟德斯鸠的一段评论可谓集法国“哲人”们的文学政治精神之大成:

孟德斯鸠在古代日尔曼人的法律里面发现了英国宪政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小事情由长官定夺,而大事情则由人民决定。但是孟德斯鸠先生并没有真正费心去检查一下,英国人是否真的享受到了宪法所赋予他们的那种高度自由;宪法已经确立了英国人的那些自由,对孟德斯鸠先生来说,这就够了。

就这个评论,我们只能说,法国文人确实道破了真相,抓住了事情的本来面貌,就对政治事物的洞察力而言,似乎远比孟德斯鸠高出一筹。

的确,这些争论决非文人相轻的义气之争,若我们如此认为,无疑就是以我们侏儒的眼光在看待这些巨人了;也决非是因某些具体政治观点的分歧而导致的在学术和思想上的反映,若我们如此看,则肯定又犯下了我们惯常的以平庸看待高贵的错误。正确地说,“哲人”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就《论法的精神》而言,究竟有几个法国头脑可以分辨出其中伟大的美呢?确实有人能够欣赏曾经创造了这部作品的那个巨大天才,也确实有人能够领会孟德斯鸠研究所达到的精深程度,并深深为之折服,但是,这样的人除了孔多塞、达朗贝尔、狄德罗、爱尔维修、伏尔泰这些特立独行的头脑之外,还会有谁呢?

孟德斯鸠就像是弥尔顿诗篇中的英雄在跨越混沌的无限而从黑暗中灿烂升起那样,跨越野蛮人和文明人的法律杰作和难以尽数的法律垃圾,也同样灿烂升起。是孟德斯鸠再详实不过地告诉人们,为了把不幸的人从暴君和宗教压迫中解放出来,人类的天才需要穿越如何幽深曲折的迷宫。他吁请我们注意这世界,注意它是如何被统治的。

但是,来自“文学政治”的担心也同样是正确的。孟德斯鸠向偏见做出了妥协;在这方面,他就像是一个刚刚开始处世的年轻小伙子,他向那些年纪已经老迈、但仍残留了几分风韵的女人献出殷勤,以期待在这些女人心目中创造自己彬彬有礼、教养良好的绅士形象,同样也期待女人们的好评。但是,问题在于:孟德斯鸠是不是献了过多的殷勤?作了太多的妥协?究竟多少殷勤才算——如他所说的那样——“适中宽和”?这样一种方式,是会让教堂中的祭司们感到舒服,并以对野蛮人和一个早就过时了的封建社会的尊重来换取他们的沉默。至于其他的人,可以肯定,他们并不理解孟德斯鸠。律师和法官们自然没有能力去读《论法的精神》,更不会去理解。至于当时的贵族们,那些处在各个等级的小暴君们,他们要么不理解,要么即使理解了,也不会对之有什么赞扬。至于第三等级,他们的精英层和领导层将要塑造的是较之更杰出、更辉煌的作品。这就是《论法的精神》这一作品所坚持的原则的最大缺陷,也可能是错误。孟德斯鸠的作品在契合事物的实际状态这方面,可谓无与伦比,但是一个有心服务人类的作家,毋宁说应当为即将到来的那种得到改善的秩序而倾注心血,为之立下公正的格言和训诫;尤其是考虑到身处一个无知、压制和偏见仍然占据在社会动力层面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一个作家绝对不可以赋予那些危险的东西以力量和重要地位,不管这些危险的东西事实上有多重要,也不管它是不是握有真理。卢梭关于“人之可完善性”的坚强信念使当代的人们感受到愉悦和信心,尽管它冒犯了伪善者和权力人物,但它却教导了年轻一代,对后世来说,它就是一束光芒。如果我们的后代确实能够拥有“常识感”,那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他们的“常识感”是绝对不可能与事物的当下状态有调和的可能的,我们也有同样充分的理由怀疑我们的后代是否会在他们更好的统治形式中,采纳孟德斯鸠式的复杂的平衡机制和各种各样的中间权力体系。甚至那些国王们也是一样,他们仅仅出于对自身利益和臣民的幸福的考虑,也断然会抛弃这些危险甚大的孟德斯鸠式的中间权力。

在此,孟德斯鸠必须懂得去听取来自“文学政治”的确实有益的劝告。他对英国政体的考察所得出的权力制衡的观念,在法国却只能导致各个利益集团的分立,并使已经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更趋复杂和根深蒂固,其效果绝不可能使之达到联合,除非是在为了压制全体国民、面对共同危险的情况下;这可能正好印证了孟德斯鸠自己的格言:“看来相同的法律有时实在是不相同的”。英国政体的例子无疑诱惑了孟德斯鸠,至少我们不会认为它是完美的。我们等着瞧吧,就像洛克对国王威廉说的那样,直到有一天,由这种宪政的罪恶所造成的大难临头,我们才会明白其真正的危险;终有一天,为了克服上院当中的冷漠与无情,下院中的败坏才会正式确立起来,并使人们不再脸红;到那时,我们才会明白这种宪政制衡的真正危险所在,那就是:不管是为了加速它的运转,还是为了延缓它的运转,都必须彻底而永久地打碎这架复杂的机器本身。

在《论法的精神》中,特别匮乏的就是关于善恶之区分的确切观念。作为一个“文学政治”的追随者,也许我弄不懂孟德斯鸠关于政府形式的那种精妙划分和类别,但是,有一种区分是我生来就明白的,那就是善与恶的区分。我所谓的“善”,正处在成形的进程当中;而我所谓的“恶”,最大秘密就是:用尽所有手段,将被统治者的钱装进统治者的腰包;古人通过战争来获取的东西,我们现代人通过操纵经济工具更是牢牢抓在手中;正是这个区分,才是孟德斯鸠复杂的政体分类标准中没有提及、但确实最起作用的一个。

孟德斯鸠向英国式的贵族和律师的偏见表示妥协,但是,他可能一直没弄清楚的是:这些人肆意专权、滥权,但一当变革的动力和迹象出现时,他们却除了表示吃惊之外,不知所措;他们将变革的原因归结到几乎世间万物的身上,却惟独看不到自己先前的错误和恶行。

在致拉法耶的一封信中,杰斐逊说:

事实上,辉格党和托利党都是天生的党。它们在所有国家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叫这两个名字,还是叫其他名字,例如贵族党和民主党、极端党和激进党、奴隶党和自由党,等等。虚弱怯懦的人惧怕人民,因而天生是托利党;健壮勇敢的人热爱人民,因而天生是辉格党。

难道还有较此更简单、更坚强或者更务实的政治论断吗?不管孟德斯鸠就两个党派的重权人物做出如何复杂而又神秘的考证,他毕竟缺乏那个可贵而又天才的爱尔兰人斯威夫特的深刻和雍容。

我们常常为法国大革命悲伤,也为“文学政治”之下的法国启蒙运动悲伤;尽管我们不能否认,由于他恣意侵犯和蹂躏其他国家,他应当受到惩罚。因为没有理由把所有滔天罪行都推到那些造成这些罪行的坏蛋身上,所以这些坏蛋对世界造成的苦难比以前的都多。在某段时间,在摧毁了国家的各项自由之后,他耗尽了它的全部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以满足他的狼子野心。但是,如果我们问一问他当时的命运究竟应该如何,将势必得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景观。依靠反法同盟的意志吗?他们的节制、忍耐乃至正直并不比拿破仑多一些,甚至还不如拿破仑。他们已经用事实证明他们的目的就是和拿破仑一样去掠夺。拿破仑使法国处于民穷财尽的状态,在这帮强盗大打出手之前,法国的命运是不会有个说法的。那时,法国人作为革命的后裔将会站起来,那么选择站在哪一边?无疑,他们最终会为他们自己成立一个合理和健全的政府。那么多真理探索不会白白浪费,照射在他们身上的那么多光芒,最终决不会不为他们产生一些好处。事情就是这样,这难道不是孟德斯鸠应该感到惭愧的地方吗?

18世纪法国“哲人”、确切地说是文人,他们以开创历史的新姿态这么走下去,这恐怕是他们自己也未曾料到的,必须将之视为一个不自知的过程,至少在百科全书派中的绝大多数成员都缺乏卢梭清楚表达在其《忏悔录》中的明确的、甚至是戏剧式的对自我的意识和对所要达到目标的意识,“启蒙”一直是作为他们共同的事业而存在的,也正是这种共同的事业,这种精神上的共和,才有可能对经验老道的《斯图亚特王朝史》的作者休谟、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产生吸引力。

托克维尔在追究“文学政治”这一特别历史现象的起因时,概括说:

18世纪哲人们普遍形成的那些观念与他们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那些观念格格不入,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他们这些思想是眼前的那个社会自身的景象向他们自然地提供的。荒谬可笑的特权泛滥,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沉重,越来越认为特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景象把每个哲人的头脑同时推向,或不如说抛向人的社会地位天生平等这种思想……这些作家的处境本身也为他们对政府问题的普遍而抽象理论的兴趣作了准备,并且使他们盲目地相信这些理论。

这样的推理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应当不是本着公正精神作出的;托克维尔必须明白,人类精神世界的深刻转变总是源自于具体的社会环境,但将这一转变的重大原因全部追溯至“社会动力”层面,也会带来很多麻烦问题。比如说,为什么那些身处蒙昧时代的古代作家、包括中世纪民谣的作者,都能够抗拒潮流而写作,而在一个科学昌明的时代,这些人即使作为集团也做不到了呢?所谓“特权泛滥”,历史历来如此,却为什么惟独18世纪的作家们不能忍受而祛之后快呢?

进一步说,18世纪作家,正如托克维尔所概括,在其起步之初,“一无地位、荣誉、财富,二无职务、权力”,但是这样的个人处境能解释他们全部的所作所为吗?没错,这个时代的作家必须经历严峻的考验,也就是所谓文人生涯的混乱颠簸,但托克维尔没有意识到的是,也是一种可贵的磨练,正如在代议制政体中一个自我期望为政客的人也必须屈尊到混乱的议会磨练一样。社会下层向上奋斗,并要获得社会报答,这要有长期的斗争,这也都是正当的。坚强的人们从哪里诞生,就要从哪里开始开拓奋斗。这种形式多样、错综复杂而全面的斗争,必然构成社会的进步,文人如此,各行各业的人也都如此。多少文人中的豪杰和天才因为出版商的约束或者因为作为计量器检查员、甚至作为矿工,而在忧伤中死去,但这样的个人处境却根本无法解释一个诸如卢梭这样的人的行为,难道我们能说卢梭是因为其个人处境的贫困被逼得疯狂暴怒,而最终决定以其天大的悖论去激发法国大革命的吗?相反,我倒要说,贫穷对一个真诚的人来说,并不是坏事,文人应该贫穷!这可以考验他们是否真诚。基督教教会中建立的托钵僧教团安排成批心地善良的人去化缘,是基督教精神非常自然和必然的发展,克吕尼修道院发起的改革以及随后的佛朗西斯和芳各济教团进一步的改革,不都是因为贫穷而赋予整个腐败的大地一股新风吗?

我们不能说18世纪作家们继承的正是这样的基督教精神,但是却可以说,这种精神使自身置于贫穷、哀伤、矛盾、磨难以及人间各种不幸和落魄的境地;若没有真实地品尝过这些苦楚,而从中汲取宝贵教训的人,就丧失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18世纪作家绝不像托克维尔所刻意想象的那样,“生活远远脱离实际”、“不知道使自己天性中的热忱有所节制”,毋宁说是恰恰相反,他们有热忱,但这种热忱并不是天性中的,而是经过经验的严格培育和雕琢。他们也绝不像托克维尔所认定的那样,“追逐虚荣”,的确,这些作家们也渴望功成名就,但这并非他们真正追逐的目标,据说有人试图为伏尔泰塑一座雕像,卢梭听说后送去了两个金路易以示赞助。事情就是这样,他们也像所有人一样,内心也滋长着形形色色的傲慢、虚荣和各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杂念,经典作家历来如此!贫穷和痛苦帮助作家们从内心将这些东西清除掉;正是因此,我们才从18世纪作家的作品中看到了观念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一种可贵的崭新品质:真诚。

托克维尔心怀叵测地暗示,18世纪作家借助于图书和杂志,努力表达灵感,而社会因此愿意为他们提供职位和生活资料。人们每天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东西,但18世纪作家们不愿意赤裸裸地去做那些事情。他们不修边幅,在陋室埋头立说,校订出版,以图在死后仍然从墓穴里统治和支配整个民族以及世世代代的人们。但是,托克维尔忘记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任何事物都有真伪之别,作家也一样。18世纪作家们以他们特有的方式去表达他们富有灵感的心灵,这样的心灵有时候往往是经受了神的启示,就像伏尔泰或者卢梭那样,尽管他们自己不愿意承认,或者对此并无意识;这样的心灵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尽一个人应尽的职责,当我们以“创造性”、“感染力”、“真诚”、“天才”之类的词句称呼他们时候,所指的无非就是这种职责。确切地说,18世纪作家们都生活在事物的内在境界,也就是生活在真实、神圣和永恒的境界之中,而大多数凡夫俗子是看不到这些深层次东西的存在的。在这方面,18世纪作家们和他们的先辈是完全一样的,他们置身于其中,以其言行尽力表达深层的东西,也向外展现自身,就像卢梭当众朗诵他的《忏悔录》那样;夫人们、权贵们自然无法接受让—雅克对卢梭的那不留情面的剖析,在巴黎的沙龙中,卢梭的朗诵迎来的是“死一般的静寂”。但是,卢梭的真诚却表明,他的生命是自然本身永恒心灵的一部分,所有人的生命也都是如此,在这上面众生的确是平等的,尽管多数弱者弄不清楚事情的真相,总是做不到真诚相待。

因此,18世纪作家们也如同古代先知、英雄、半人半神以及中世纪教士和各种以神命名的人物一样,都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各自的领域尽职尽责罢了;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18世纪作家做得更为出色、更符合自然,也更为仁慈。他们提供给这个世界的光芒不像他们的古代先辈那样,是热烈但不纯净的火光,而是温和纯净的自然之光,他们的作品也全部都是一个平凡时代的先知书。

一本书的作者,他已经不是作为一个教区的布道者在某个特定时间内活动,也不是作为一个权高位重的人物、或一个拥有超凡魅力的人物在特定城邦的特定角落,向人们发表演讲、施加影响,而是向任何地域和任何时间的人们传达观念和知识。因此,不论谁都可以做错,但他必须做对,这对18世纪作家们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对此更是心知肚明。随着事业的增进和越来越深厚的经验的历练,他们相当明白,他们并不是社会中偶然的人物,不是那些在荒野漫游的以实玛利的后代,他们是文明世界的精神明灯,若不正确引导,便会误导歧途;没有谁比18世纪作家们更明确地知道自己力量的界限和自己活动的范围。如果人们想一想,大学或传统的知识机构对人们所做的一切,无非是初等学校开始做的事情,即教人阅读;当各门学科的教授们尽其全力之后,便只能放任学生走入黑暗,无能为力。应当以更多的敬仰对待18世纪作家们的工作。一切真正的天才正是有意无意这样做的。像卢梭阴郁的、暴风般的愤慨,虽是如此地刚愎无常,却也可以说有神性的特征,而伏尔泰不再合时宜的讥讽嘲笑的是愚昧,对真理却热爱和崇拜。

对18世纪作家们来说,不管存在什么社会势力都无关紧要,他们总要逐渐使自身组织起来,即使狄德罗的组织天才不复存在也是一样,他们在各种束缚、遮蔽和艰难的条件下秘密活动,不需要金钱和权力的支持,坚持不懈,直到获得自由,不再受阻,为众人承认,从遮蔽的存在变为公开的存在;不论什么事物,只要它蕴涵着不被人们注意的内在的强大而正当的对人类的友好力量,就总有一天要冲破重重外壳的束缚,脱颖而出,成为众所周知的力量,这就是18世纪作家们努力为之奋斗的一种社会和政治状态,老实说,他们所做的就是这一切。有智慧的人,在各种事业中应居登峰造极的地位,这是一切宪法和革命的目标,如果它们有任何目标的话。对18世纪作家们来说,与他们先辈在观念上的一个重大不同在于他们认为:真正有智慧的人,也是心理高尚的人,是真诚、公正、仁慈和勇敢的人。由这种人来执政,就有一切,否则的话,纵使处处有宪法,村村有议会,也是空无所获。

真正能解释18世纪作家这一特殊现象的原因,不在于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糟糕的社会现实状态,而在于使这种状态同时作为原因和结果出现的,那种政治精神的深刻永恒的转变。老皮特,浑身缠着绷带前去议会,他“忍着肉体的疼痛费力地走出来”,等等;沃尔波说他忘记了自己是个病人。当辩论激动时,他甚至把手臂一下子就从绷带里抽出来,若无其事地边演说,边挥舞。皮特本人始终过的是一种最奇特的模拟生活,半是英雄半是骗子。因为世界上确实充满着欺骗,但你不得不争取众人的赞成票。正如托克维尔举出的蒂尔戈的例子:他向国王进谏,要求进行自由的全民选举,每年在国王周围召开为期六周的代议制议会,但不给议会任何实际权力;只谈具体的日常行政,绝不涉及政府;只提供咨询,不表达意志;只讨论法律,不制定法律。蒂尔戈的说法是:

这样,王权就会得到启发但不受阻碍,公众舆论将会满意,而不伴随任何危险。因为这些议会弃权反对国王的必要行动,万一他们不听话,国王陛下永远是国家的主宰。

是的,谁会低估蒂尔戈此一举措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呢?那就是只给自由的影子,而不给真正的自由。这一举措,在当今时代精神状况中,却永远都不失其“半英雄、半骗子”的底色,若真正施行,其效用亦足可令人称道和赞赏。问题是,在这种模拟的政治状态中,怎样履行社会职责?会发生什么性质的错误?在社会各个行业中,多少人会因此逐渐带来沉重的失败、忧伤和不幸?

因此,我们要肯定法国大革命是一种真理,虽然它包藏着地狱之火折磨的真理;而18世纪作家们就是这些真理的先知。

卢梭称不上一个坚强的人,他忧郁、冲动而且神经质,至多说他有热情。他没有“沉默的禀赋”,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天赋,但卢梭似乎不需要它。人们常常说,一个在说话与行动的时机尚未成熟时不能沉住气的人,就不是健全的人,如果这话没错,卢梭无疑是历史当中最不健全的人之一。他具备18世纪作家们的共同特性,那就是真诚和热情。正是出于这样的真诚和热情,他的思想像着了魔似的,四处奔走,经历各种危险。在法国上层社会的沙龙中,卢梭的表演是人们的笑料,但卢梭本人是认真的;他就像古罗马垂死的角斗士,在有闲阶层的竞技场上,人群拥挤,观看取乐,而那斗士却处于死亡的痛苦当中。

卢梭以其向母亲们的热情呼吁,以其《社会契约论》,以其对自然甚至对自然状态和野蛮生活的赞颂,确实使人们重新接触了真实,向现实作斗争,在他那个时代起到了一个先知的作用。他完完全全地尽了时代条件下之所能。透过他那不体面的言行、堕落行为和几乎神经错乱的种种外表,在不幸的卢梭内心深处,却闪耀着真正的神圣火花。在那毫无生气的虚伪哲学、怀疑主义和插科打诨的环境中,这个人身上却有深刻的感受和认识,正是他向人们宣布:人类的生命是真实的,并非是一种怀疑主义或说笑的事情,而是严肃的事实。自然把启示赋予他,委托他来表达。他已经把它说了出来,尽管说得不好、不妥、也不清楚,这是因为他接受了一项力不胜任的差使,于是他感到困惑和彷徨。人生道路多坎坷,应该宽容地评价一个人,要寄希望于他,任凭他去奋力闯荡。

休谟将卢梭的《山中来信》谴责为“存心煽动”,妄图在这个平静的国家挑起一场内战;这个国家是不是平静,这很难说;不过,卢梭确实是存心的,这倒不假,他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和必须做的事情。除此之外,卢梭并没有跨越自己的界限一步,他比谁都懂得限制自己的天才,而休谟却想当然地代替卢梭越出了这个界限。

在《科西嘉宪制》中,卢梭认为应当限制货币的兑换和流通,大力发展农业,因为农业与其说是一种生产方式,不如说是民主共和国的一种生活方式,其目的在于取消贵族,允许后人继承祖辈的种种特权;法律要限制私人财产,国家的土地应采取徭役耕种制度。这份意见书很快就失去作用,但这绝不意味着托克维尔所说的那种“远离现实”,它决非凭空想象之物。它难道不正是诸如斯巴达、罗马这样的古代城邦倾其全力加以确立、并虽经数代天才的努力仍不能克服其归于败坏命运的理想目标吗?它在这世界确实存在过,并以古代最强大的形象树立过。科西嘉意见书的命运只不过说明了一个道理:在一个可以毫不费力进行说教的国家,卢梭是没有前途可言的。科西嘉甚至连最起码的独立都保持不了,难道真有什么必要来询问卢梭关于建立国家的意见吗?在这样的情况下,努力去写一部古代的挽歌以敬世人,恐怕要比提出实际建议更富于教益,对卢梭来说就是这样的。正如他写《忏悔录》不是为了让世人改正对他自己的看法,而是为了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他们自己一样:“我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全都记录在此”。这是卢梭对所有人要说的。

在波兰问题上,卢梭犯下了与科西嘉同样的错误。说实在话,卢梭对波兰的问题不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但真正引发他创作激情的却不是这些问题本身,而是波兰作为一个弱小民族的存在。在所有波兰问题的建议提出之先,卢梭向前来求教的波兰大臣表明:“如果你们能做到使每一个波兰人不变成俄国人,我就可以担保波兰不会被俄国征服”。但是,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波兰人既然不能满足这个前提,又何必苦心前来求教卢梭呢?因此,卢梭在波兰意见书中所集中阐述的关于创建一个“共同的生活”的爱国艺术就具备了永恒的价值,尽管在托克维尔看来,这同样“脱离现实”。

托克维尔的错误在于始终没弄清楚什么才是“现实”,在全部对于“文学政治”的论述中,他在黑暗中摸索,努力挖掘现实的真面目,却最终也未能达到目标。最奇怪的是,尽管“文学政治”作为他心目中的“现实”一直存在着,他却一直未能体认这一现实。卢梭曾经说过:“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比为真理而受磨难更伟大和壮丽的事情了。我渴望得到为真理而死的光荣”。没错,这就是18世纪作家们心目中最真实的东西,他们体认了这一切,也传达了这一切。

也正是由于托克维尔洞察力的限制,他无法理解一些现象,对此他说:

奇怪的是,我们保持了取自文学的习气,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文学年深日久的热爱。在我参与公共生活期间,我看到人们不大读18世纪的书,更不必说其他任何世纪的书了,对作家也极端蔑视,然而,对于他们出生以前由于文学精神显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他们却忠实保留,对此,我常感惊异。

的确,“文学政治”经过18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的繁华衰竭,到我们今天早已荡然无存,这没什么好惊异的,世道进展就是如此而已。但是在18世纪,托克维尔说,“没人能够与作家争夺领导地位”,这一点让托克维尔说对了。

(作者工作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