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实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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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开展宣传教育 培养专业人才

一、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网络安全。为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每年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央网信办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于2016年3月17日印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形式、时间地点、活动方式、工作要求等各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以确保网络安全宣传周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活动时间是:网络安全宣传周统一于每年9月份第三周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中的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安排在省会城市举行。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活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有奖征集和竞赛;技术研讨交流;科普材料和表彰奖励等其他形式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工作要求有: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实效,做好总结评估。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要求:“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全民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推动网络安全教育进教材、进学校、进课堂,提高网络媒介素养,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提高广大网民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辨识和抵御能力。”

二、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关于培养网络安全人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人才培养是夯实网络安全基础的必要一环。《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要求:“实施网络安全人才工程,加强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打造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和创新园区,形成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6月6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

《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网络安全人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明显加强。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对网络安全人才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从总体上看,我国网络安全人才还存在数量缺口较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的要求不相适应。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刚刚起步,迫切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为加强网络安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以下意见:

(1)加快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和院系建设。在已设立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发挥学科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加强实验室等建设,完善本专科、研究生教育和在职培训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可通过整合、新建等方式建立网络安全学院。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好国内外资源,聘请优秀教师,吸收优秀学生,下大工夫、大本钱创建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

(2)创新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等院校适度增加相关专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互联网是年轻人的事业,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少年班”“特长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根据需求和自身特色,拓展网络安全专业方向,合理确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建设跨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门类的网络安全人才综合培养平台。鼓励高校开设网络安全基础公共课程,提倡非网络安全专业学生学习掌握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支持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对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教学工作的指导。

(3)加强网络安全教材建设。网络安全教材要体现党和国家意志,体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体现中国特色治网主张,适应我国网络空间发展需要。根据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在现有教材基础上,抓紧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教材体系。国家加强引导,鼓励出版社、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网络安全教材编写。适应网络教学、远程教学发展,加大对网络教材的支持力度。设立网络安全优秀教材奖,采取政府主导、市场机制、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方法,评选网络安全优秀教材,予以重点支持和推荐。

(4)强化网络安全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鼓励专业知识好、富有网络安全工作和教学经验的人员从事网络安全教学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专家、民间特殊人才担任兼职教师。鼓励高等院校有计划地组织网络安全专业教师赴网信企业、科研机构和国家机关合作科研或挂职。打破体制界限,让网络安全人才在政府、企业、智库间实现有序顺畅流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承担国家网络安全科研项目,吸引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网络安全教师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高等院校网络安全专业教师开展在职培训。鼓励与国外大学、企业、科研机构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在全球配置网络安全人才资源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大力引进国外网络安全领域高端人才,重点支持网络安全学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修。

(5)推动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协同创新。鼓励企业深度参与高等院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制、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课题研究及联合培养基地等各个环节加强同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定向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网络安全相关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在校阶段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形成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链。

(6)加强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网络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各种网络安全检查要将在职人员网络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制定网络安全岗位分类规范及能力标准。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在职人员网络安全培训。

(7)加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与技能培养。办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多种平台,面向大众宣传网络安全常识,传播网络安全知识,培育网络安全文化。支持创作更多的高质量网络安全科普读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技能和知识竞赛。网络教育从孩子抓起,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将网络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

(8)完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配套措施。采取特殊政策,创新网络安全人才评价机制,以实际能力为衡量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论文,不唯资历,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用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重大改革项目中加大对网络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建立灵活的网络安全人才激励机制,利用社会资金奖励网络安全优秀人才、优秀教师、优秀标准等,资助网络安全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活,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网络安全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人才。

《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提出:人才是网络安全第一资源。各地方、各部门要认识到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支持网络安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2027年期间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为此,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于2017年8月8日印发《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该文件指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重要指示为指引,以建设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为主要目标,以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为主要内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从政策、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形成4~6所国内公认、国际上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网络安全学院。”

本章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按发布时间排序)

1.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15.08.31发布、实施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订)2016.02.06发布、实施

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2016.03.17发布、实施

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2016.06.06发布、实施

5.《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08.12发布、实施

6.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6.09.05发布、实施

7.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2016.12.20发布

8.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2016.12.27发布、实施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7.01.15发布、实施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2017.04.17发布、实施

11.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2017.05.19发布、实施

12.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2017.08.08发布、实施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2017.11.04发布、2018.01.01实施

1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19.01.25发布、实施

15.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2019.06.01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