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是時先父藻廷公經商於美洲,余目睹清政腐敗,亟欲離開此專制黑暗的祖國,以美國乃一文明自由合眾國家,心竊嚮往,乃函先父設法辦理赴美手續。一年之內,去函請求達十餘次之多。迨至光緒卅四年八月間,接先父來函,云及渡美手續辦妥,囑即赴港候船,隨即前往香港乘船赴美。抵達金門,經過手續登陸後,即到三藩市華人埠都扳街華安號暫住。華安號之東主陳君乃余之世伯輩也。全店之東主店●都有相當年紀,多屬保皇黨(即帝國憲政會)會員。凡年少而有革命思想者難以涉足其間。查當時乃康有為[5]、梁啟超[6] 在美國提倡保皇,帝國憲政會最發達之時也。
余登陸後,以初履斯土,亟欲一廣見聞。乃將衣履整理及剪了辮子後,約同華安店東陳世伯之侄外出遊行於某街上,瞥見廣告牆上貼有大標貼一張「今晚七時假座某戲院,敦請孫逸仙先生演說,不收門券。歡迎各界參加,共聆偉論。」等語。該標貼并無上下領銜,不明由何方發出張貼。余私謂陳君曰:「我們今晚可赴戲院聽孫先生演講否?」陳君半吞半吐,不敢置答。因受保皇黨尊長專制之下,頗多顧忌,并反問余曰:「孫先生是何人,你知否?」余答曰:「伊乃革命黨也。」陳君又問曰:「你何以知他為革命黨?」余答曰:「余由書報上得悉。」陳君於是極表同情,認為志同道合。伊正在學生時代,人極膽小,恐有得失於尊長。拖余至一橫街,細語喁喁謂:「今晚聽孫逸仙先生演講,我們可以去,但不能被店中各老頑固知之。倘他們得知,我們便難達目的矣。」
晚飯後,余乃以初到此地,不識道路為辭,大聲邀請陳君陪往各處遊覽。陳君答謂:「一同往看電影。」鐘鳴七下,我們兩人便聯袂而出,逕赴戲院聽講。坐下未久,見舞台上有一位主席坐於正座,孫逸仙先生坐於主席之左。先由主席起立介紹說明孫先生此次由別處抵此,今晚特敦請其登台演講等語。計參加者約有三百餘人,多屬年少的商人與工人。孫先生講至中途,距講台第八、九行座位之聽眾,有一人起立質問先生曰:「滿清政府如何專制?對你曾否加過殺害?」繼有數人手攜石碎磚頭,向講台拋擲,但先生兀立不動,非常鎮靜,置之不理,也不向他人責罵,袛有微笑,現出滿面春風,繼續演講下去,秩序依然,并無紊亂。暴徒數人覺得無甚興趣,分頭先後退出,而聽眾對此事亦絕不理會,不作為一件事。余目睹此情形,覺得孫先生之堅毅精神、人格道德修養確有過人之處,加速我們的興奮。
演講完畢之後,余即到講台上與孫先生招呼。孫先生即伸手與余相握,詢余是何處人,到此地若干年?余一一以實告,并云余今日初到,下午登陸。孫先生點頭曰:「初來即來聽講,膽子確大。」余與孫先生初次相晤,其仁愛忠誠、和藹可親之態,令人發生愉快,油然生尊敬及信仰之感。旋由孫先生介紹與當主席者黃君相識,相談甚快,孫先生告余赴各地宣傳革命工作經過及華僑情況。余乘間詢先生曰:「剛才用石碎、磚頭擲上講台之人,先生與其認識否?」先生答曰:「不識。」余再詢曰:「先生有被擲傷及受驚否?」先生答曰:「此乃司空見慣之事,反對我們主義的人,常有這種舉動,若有恒心應付於他們,必獲得他們就範。有一次我在雲高華演講,情形比較這次厲害,將擲上講台的磚頭木石搜集起來,有佰餘弍佰磅之多,但始終沒有被它擲傷。應付此種搗亂份子,我本人宗旨,絕不理會,更絕不認其為一件事,以泰然態度處之。他們攜來之石碎,擲完了自然不擲,反為自己覺想到理虧。若他們知道理虧,便悄悄地自動走了。」余聆畢此段箴言,余及陳君均大感動。有此機會接受先生的慈祥感召,似有無限榮幸安樂。談至十時許,余乃邀請先生及黃、陳兩君同赴都扳街杏花樓食消夜,先生諾之。共用了七塊半錢,余身上僅得六塊錢,向陳君借了兩塊錢,方能湊足此數結賬。散席時,已午夜十一時許矣。臨別互道晚安,先生告余其住所地點,約余等明日再談。
適逢翌日乃星期日,陳君不需上課。正午十二時與陳君到先生住所拜訪,商談入盟事。蓋斯時尚未有黨,先生見余一片真心,有愛國熱誠,帶往見致公堂大哥唐君,斟酌加入致公堂(即洪門)。先由先生在唐君住宅與余及陳君主盟發誓,另日開山加入洪門。儀式一種表示成為盟友。是日余姊夫之父黃燦卿公知余抵步,他係洪門重要份子,充當洪門所辦之報館《大同日報》要職,知余是一個有革命性的人,恐住於華安有不便之處,即到華安號訪問,邀余住於他家,并教余學習英文。他有一妻兩子,大子即余姊夫寶朝在發明書籍公司受職,幼子在學生時代。他妻待余極好,細子課罷歸來,督促教余唸書。過一天,孫先生約余赴旅館會面,由黃燦卿公陪往,講及余本人新到此地及是晚到戲院聽講,向黃燦卿公贊許余意。黃公因公事辭出,先生教余繪製黨旗即青天白日旗。除將尺寸說明外,并提示注意十二角要分開。
約一星期後,先生便離開三藩市赴別處去了。在先生留居三藩市約十天左右的時間當中,余每日到先生處互談一小時,共領得十餘鐘點的教訓,作為余等宣傳的綱領和工作的南針。先生去後,黃燦卿公介紹余入《大同日報》服務,與劉成禺(即禺生)[7]、徐甘棠同事,除去學校上課外,則在報館裡半工半讀。除對相識親友間接宣傳革命外,在兩個月後,說到唇焦舌弊,把一班老頑固的世伯都被余逐漸陶化了。當開始宣傳的時候,真感到非常棘手,所有一般老頑固的世伯和余的父親,每日給余許多恐嚇和辱罵,說余是逆黨作反份子,他日回國必遭斬首,但一人之死不足惜,恐更連累父母家人受抄家等詞。其中又有世伯輩向余父親挑撥。幸余宗旨堅定,不屈不撓,寧作革命鬼,不作專制奴。經過相當時間,父親和世伯才漸漸明白我等處在專制淫威之下,已忍無可忍,非革命無法拯救四萬萬同胞於水深火熱中的宗旨了。不幸父親僅對余主張初步了解,漸表同情的時候便染了急症身亡了。
是年聖誕節後,先生由別處來函,著余等組織少年學社,聯絡有志青年參加,由余及陳帝庚、林潮漢、劉漢華、黃超五、黃伯耀、崔通約[8]、李梓青、余日朝、李仕南等君發起,租得士得頓街鄺吉映相館閣樓為社址,每晚七時至九時,凡屬發起人必要到社。若一連兩晚不到,罰款二角半。該社成立後,一班有思想青年,蜂擁加入,不半年間社友增加至三佰餘人。宣統元年七月間更組織一劇團演戲籌款。初租一戲院演白話劇一晚,名曰「女學生」,意義即秋瑾遊東洋,此乃屬試演。該晚所沽入場券,計頭等弍元、二等一元、三等五角,共得款壹仟元。除院租二佰餘元,尚得七佰餘元,成績頗佳。各社員均感興趣,於是決定由社員每人認捐樂器一件,有演劇天才者,自行寄信至香港訂製戲服。各社員不分晝夜,多在社內練習音樂唱曲。數月後,戲服運到,遂開始排演銅鼓大戲。每月則在戲院開演二晚。所得券款除院租、印刷外,均彙集存入銀行,聽候孫先生到來定奪。該劇團名曰「少年學社」。劇團每次演戲祗用支院租及印●●入場券等費,其餘均不開銷。因各社友即團員均有職務,故大家都當義務,甚至消夜都是自己解囊,概不動用公款,枵腹從公,真當之不愧也。余在戲團擔任管什箱,另任男丑生角,扮演乞丐。計演戲七晚,集得美金弍萬元左右。
註釋:
[5] 康有為(一八五八—一九二七),字廣廈,號長素,晚號天遊化人,廣東南海人,中國近代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家、晚清戊戌變法的領袖。康有為二十二歲遊香港,被西方文明深深吸引,開始形成救國救民的思想。一八九五年曾發起「公車上書」。一八九八年在光緒帝支持下開展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康有為所領導的保皇黨多次與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展開論戰。康有為在民國時期鼓吹孔教為國教。一九一七年參與張勳復辟。一九二七年逝世於山東青島。重要著作有《新學偽經考》等。
[6] 梁啟超(一八七三—一九二九),字卓如,號任公,廣東新會人,清末民初思想家、學者、政治家。梁啟超一八八九年中舉人。一八九○年師事康有為。一八九六年任上海《時務報》主筆。一八九七年任湖南時務學堂總教習,鼓吹變法。一八九八年參與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亡命日本,任《清議報》和《新民叢報》主筆,積極介紹西洋思想,同時鼓吹君主立憲。一九○五年與革命派《民報》展開筆戰。一九一二年返國,統合各小黨派而為進步黨。後參與討袁,晚年專意治學,從政界引退,任教於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一九二九年逝世。重要著作有《飲冰室合集》等。
[7] 劉成禺(一八七六—一九五三),本名問堯,字禺生,湖北武昌人,革命元勳、著名文人。早年入武昌兩湖書院,後入自強學堂。因唐才常案被累,往上海,後在香港加入同盟會。一九○一年入日本成城陸軍預備學校。一九○二年與李書城等在東京出版《湖北學生界》,後赴美為《大同日報》總編輯。一九一一年,離美返國,入南社。一九一三年起先後任湖北省參議員、廣州大元帥府顧問、臨時中央執行委員、國史館總編修等職。一九五三年逝世於漢口。代表作有《洪憲紀事詩》、《世載堂雜憶》等。
[8] 崔通約(一八六三—一九三七),原名成達,廣東高明人,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