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文献综述
1.2.1 概念界定
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和显现,由环境议题引发的运动或抗争成为日趋显著的社会现象,不仅在中国成为热门的话题,也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关注。由于社会背景和现实经验的复杂性,中国环境运动或抗争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使用上呈现出相似性、多元状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西方和中国环境运动或抗争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便更好地明确研究对象。
1.2.1.1 新媒体
在人类的传播史上,“新媒体”一词诞生于1967年,由戈尔德·马克提出。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的概念和内涵也在发生变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梳理和定义。艺术家曼诺维奇认为,新媒体将不再是任何一种特殊意义的媒体,而不过是与传统媒体形式相关的一组数字信息,但这些信息可以根据需要以相应的媒体形式展现出来。廖祥忠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即通过数字化和交互性的,或者固定,或者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邵庆海提出,新媒体是基于数字技术产生的,具有高度互动性、非线性传播特质,是能够传输多元复合信息的大众传播介质。陆地认为,新媒体实际上包括了新型媒体和新兴媒体两个范畴,新型媒体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在传统媒体基础上改造或更新换代而来的媒介或媒体;新兴媒体是指在传播理念、传播技术、传播方式和信息消费方式等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的媒介或媒体,新兴媒体必须是在形态上前所未有,在理念上和应用上与传统媒体能形成全面对应,并进行全方位改变的创新性媒体。理论界对新媒体的界定还有其他的阐释,但都普遍认可和强调新媒体的“新”是一个相对概念,需要把新媒体放在媒体发展的宏观历史背景下考量,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新媒体的概念也在丰富和完善。
在此,综合各方定义,笔者在书中将新媒体概括为以数字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传播技术为基础,为用户提供资讯、内容和服务的新兴媒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个性化、包容性、自媒体等特征。笔者之所以没有称之为“自媒体”或“社交媒体”,是因为这样易于理解,不容易产生歧义,笔者按照使用习惯沿用新媒体,新媒体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媒体形态。本书探讨的对象是2003—2014年中国发生的环境群体抗争事件,正好是新媒体在中国从兴起、发展到鼎盛的时期,无论是抗争行为还是传播都打上了新媒体的烙印。
1.2.1.2 环境运动
1.2.1.2.1 西方语境下的环境运动
关于现代环境运动兴起的起点,学界较为公认的说法是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1962年在环境运动史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这一年,美国人蕾切尔·卡逊出版了其惊世之作《寂静的春天》。该书一经出版就引起了美国乃至全世界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由于环境问题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受到关注,因此现代环境运动在整个“新社会运动”的格局中越发强势,并且随着社会环境和国际格局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其内涵和外延已变得非常复杂。
邓拉普认为,环境运动除了包含运动组织、意识形态,还囊括运动实践和被运动实践促使不断变更的环境制度。不同的定义下环境运动分类的界定及标准也不尽相同。这里列举目前颇受认同的两种分类标准。一种是从环境运动组织特点入手,如西班牙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将西方的环境运动划分为五个小类:“反文化、深度生态主义”“保卫大自然”“保卫自己的空间”“拯救地球”“绿色政治”。另一种比较认同的分类方式是由日本学者饭岛伸子提出的,其依据运动抗争的目标,将运动具体分类为:“反公害—受害者运动”“反开发运动”“反 ‘公害输出’运动”“环境保护运动”。
1.2.1.2.2 中国语境下的环境运动
在中国,“运动”在新中国成立后深深嵌入国民生活中,带有时代背景和强烈的政治色彩。因此,中国的环境运动有着不同的含义。在北京大学龙金晶、上海大学颜敏、复旦大学覃哲的学位论文中,在对中国的环境运动进行界定的时候,都没有生搬硬套西方的环境运动定义。覃哲认为,在中国的社会话语环境中,环境运动是一种多元集合体,可以是社会运动,甚至是政治运动,只要是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行动都可以纳入中国环境运动的范畴。
关于中国环境运动的分类问题,学者们立足于中国特色的政治背景与文化习惯,将中国的环境运动分成不同的种类。根据发起者的身份,有的学者将环境运动划分为环境启蒙运动(新闻记者和作家发起)、城市精英环保行动(非政府组织发起)、环境申诉和抗议行动(基层民众发起)。有的学者将中国的环境运动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自上而下的环境治理运动,其领导者为政府或其他的管理组织部门,如“中华环保世纪行”“环评风暴”;第二类是在非政府组织(NGO)发起与组织下开展的环境运动,如“自然之友”发起的保护藏羚羊、保护滇金丝猴的行动等;第三类为没有特定组织主导的环境群体抗争运动,即民众自发或自觉参与的,以力图改变某些现状为目标的运动式事件。对此,笔者觉得各种分类在特定的角度下都是比较合理的,深表赞同。
1.2.1.3 环境群体抗争与环境群体性事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种环境分类方式,在各个研究中都有一个一致的观点,就是由民间发起的“自下而上”的群体抗争是中国环境运动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前,由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运动占据了环境运动的大部分内容,政治色彩较为浓厚;而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由NGO和民众发起的环境运动成为主流。对于NGO发起的环保运动,因中国特殊的国情,NGO倡导的运动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带着浓厚的官方色彩,并且多是“价值观驱动型”的环保活动。中国的环境运动与西方的环境运动相比较,“没有冲突的动员”是最大差别,即使我国的NGO不断发展,这些运动也是嵌入体制的一种方式。
因此,我们将着眼点放在由民众发起的“自下而上”的环境抗争上。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媒体的出现和应用使得随之而来的中国环境运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特点,环境运动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社会中出现由大量公众自发参与的、以改变环境污染现状为目标的环境群体抗争事件。另一方面,在新媒体传播背景下,环境运动在传播路径、抗争手段上呈现新的特点。新媒体传播背景下的环境群体性抗争事件成为本书研究的重点。
中国环境运动的分类如图1.1所示。
图1.1 中国环境运动的分类
环境群体抗争是指公众在遭受环境带来的危害后,为了不让环境危害继续发生或挽回环境危害造成的损失,以维护其在适宜环境中享有的生产与生活权利为目的,具有很强自发性的一系列集体公开行动。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学界有一种通用的说法:群体通过聚众闹事等行为,如上访、集会、游行、静坐、示威甚至阻塞交通,围堵或冲击重要机关、重点工程和要害部门。环境群体性事件实际上是人民内部矛盾或利益纠纷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通过以群体运动的形式来争取和维护自身的生态权和健康权。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环境群体抗争和环境群体性事件在中国的语境下有高度的契合性,在学者的著作和论述中,经常发现两者混合使用的情况,这也曾一度困扰笔者。在概念的使用上,笔者尤为慎重。首先,环境群体抗争的表述较环境群体性事件更为中立、客观,而群体性事件频繁出现在政府文件、媒体的“关键词”中,更强调对现有社会秩序的挑战和危害性。其次,环境群体抗争的外延更加宽泛,既可以是人们集体的申诉行为,也可以是人们以聚众形式采取的集体行动。环境群体性事件更多地强调群体抗争是矛盾激化的集中表现形式。因此,笔者在主标题中采用了“环境群体抗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