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制约因素
一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投入相对较低,四川R&D支出仅为广东的27.6%、江苏的27.7%、山东的35.8%、浙江的49.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2%,而同期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分别为2.56%、2.66%、2.34%、2.43%。科技创新成果较少,2016年,四川专利授权数仅为山东的63.7%、浙江的28.2%、江苏的27.0%、广东的24.1%。
二是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少。在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的关键理论和核心技术突破困难,重点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尚未取得有效突破,研发成果较少,严重制约了四川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的发挥,更导致支撑中期经济发展动力不强的问题突出。
三是科技创新资源尚未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各类科技投入缺乏整合和衔接,科技投入总量不足与重复投入问题并存,导致有限的科研投入资源被浪费。大部分科技人员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不同体制单位间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仍未有效破除。军工与民用体制障碍未得到有效破除,军民融合水平仍然较低。
四是尖端人才严重缺乏。两院院士和国家“千人计划”人数与上海的165人、498人和北京的758人、909人差距悬殊。高层次创新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自企业的两院院士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分别占全省的3%和7%左右,在企业工作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仅占全省总量的22%左右。企业研发人员数量占全社会研发人员数量的比重不到60%,低于全国77%的平均水平,远低于深圳市90%以上的水平。同时,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省市对尖端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加大了四川尖端人才引进的难度。
五是体制机制制约仍然明显。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企业获取创新资源面临的经济成本和制度成本过高,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还有待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不健全,产学研用脱节问题仍然突出,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政策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和投融资体系发展滞后。人才发展体制与发达地区比较还相对保守,创新激励机制仍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