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一、税务会计的产生
税务会计的产生及概念
从国家开始征税后,税款的缴纳者像关心自己的生产耗费那样,也必然会关心自己的税收负担,自然会产生纳税计量和记录的要求。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各国的税制远未走向法制化。在这种纳税环境下,纳税计量和记录不可能形成规范的体系。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所得税的产生,各国税收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社会也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经济)逐步走向工业经济,税务会计(纳税会计)的产生也就逐步具备了经济、法律等基础。美国著名会计学家E.S.亨德里克森在其《会计理论》一书中写道,很多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填制所得税申报表,他们在报税以前都不记账。甚至在大公司,收益的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工作。因此,所得税法规对建立会计的通用程序具有一定的影响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些程序同样也会有助于会计理论的形成。
在税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现代所得税法的诞生和不断完善对其影响最大,因为企业所得税涉及企业经营、投资和筹资等各环节、各方面,涉及收入、收益、成本、费用等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增值税的产生和不断完善,也对税务会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它对企业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企业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设置、记载上分别反映收入的形成、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及转移价值中所包含的已纳税金,这样才能正确核算其增值额,进而正确计算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了适应纳税人的需要,或者说,纳税人为了适应纳税的需要,税务会计有必要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以充分发挥现代会计的多重功能。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为会计学科的三大分支。
二、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亦称纳税会计,它是以所涉税境的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纳税事项进行计算、调整和税款缴纳、退补等,即对企业纳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报告),以实现企业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成熟到能够把征税、纳税作为社会自我施加的约束,财务会计已不能满足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等)后,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它是介于税收学与会计学之间的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是集国家税收法规和会计记录为一体的一种特种专业会计,可以说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
税务会计一般并不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之外再设一套会计账表(纳税报表及其附表除外)。各企业均应设置专职税务会计人员(办税员),大企业还应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及税务总监或税务经理等职位。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法规制度对会计工作的影响是方向性的。税收对会计的影响往往与法律对会计的影响分不开,税收通过法律发挥作用,法律保障税收的执行,但它们对会计产生影响的着重点不同。法律规定会计“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税收则引导企业及其会计“怎样做”,从而影响企业及其会计的具体行为。例如,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实务中允许存在合理差异时,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必须遵循分别反映的原则,否则,两者之间量的差异将无法揭示出来。因此,税收对会计的影响是调节性的。企业决策者则被要求在国家法律、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某些会计政策选择,如选择会计原则、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等。但会计的规范、计量方法、处理方法等也会反作用于法律、税收和企业决策者。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互调性。对财务会计根据会计准则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事项及其结果,只要与税法规定不悖,税务会计就可以直接采用。只有对与税法规定有差异或者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事项,才进行纳税调整,即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使之符合税法的要求。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对小税种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一般都是直接接受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没有差异”也就不必进行纳税调整。由此可见,两者互相依赖、互相借鉴,共同承担企业会计的重任,税务会计向政府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向投资人、债务人提供财务报表(报告)。与管理会计相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更为密切。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两者除了对象不同、目标不同外,主要还有以下区别。
1.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
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因为计算应税所得是要确定纳税人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当期收入的必要性,这与财务会计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定(假设)是相矛盾的,这便是纳税年度自身存在独立性的倾向。财务会计只是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各种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会有不同的表述、得出不同的会计结果,这应该认为是正常情况。税务会计要遵循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要遵循与税收法规不相矛盾的那些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质量要求)。
2.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
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却可以有某些不同。各国都在力图缩小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间的差异,但两者间的差异不可能消失,因为两者目标不同。此外,承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实际上是承认政府有权对纳税人的非营业收益等进行确认和征税。抹杀两者的区别,可能对征纳双方都是无益的。因此,既不必要求对方适应自己,又不必削足适履去适应对方。应该各自遵循其本身的规律和规范,在理论上不断发展自己,在方法上不断完善自己,更好地体现各自的具体目标,共同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