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微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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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提供的三类会计信息被广泛使用,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密切程度要远远高于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密切程度。在会计理论与实务界,仍然有人将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混同于会计学科划分,认为财务会计可以处理涉税事项,税务会计没必要独立存在。但涉税事项不等于纳税事项,涉税会计处理不等于税务会计处理。涉税会计处理的目的是提供财务报表(报告),处理依据是会计准则;税务会计根据税收法规处理纳税事项,进而提供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报表。它们是两个密切联系但又不同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税收、会计等法规制度建设明显地体现在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上,而非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在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下,税务会计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安排。

本书主要内容及章节安排如下。

第一章简述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包括税务会计的概念、目标、原则、基本前提和会计要素。

第二章简述纳税基本知识,包括对税收的基本认知、税收实体法的主要构成要素、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至第九章,对七个主要税种分章阐述其税务会计,其中又以第三章“增值税会计”和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会计”为核心章节。由于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制度遵循财税合一的模式,因此,在第三章“增值税会计”中的科目设置、会计记录方法一般以税法为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采取财税分离模式,因此,在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为依据,前四节属于税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Income Taxes Accounting),均是以企业所得税法为确认、计量、记录依据,并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在第五节“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Accounting for Income Taxes)中,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为依据,主要阐述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而非全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内容(属于财务会计范畴),仅是为了便于分析比较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因为在“一套账”的账簿体系下,在会计账务处理(记录)环节,两者密不可分。当然,如果在财务会计课程中已经比较系统地学习过这节的内容或者因课时所限,可以不讲或者自学。

第十章阐述企业经常涉及的六个小税种,简述其确认、计量、记录和纳税申报。

在体例结构上,每章章首设置了“学习目标”和“本章导言”两个栏目,每章章尾设置了“本章重点和难点”“思考题”“技能题”等栏目。

另外,本书的一大亮点是在内容形式上,针对重要的知识点配录微课,扫描二维码即可观看视频。

本书与张孝先编写的《税务会计实训教程》配套,以提升读者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

税务会计的规范标准当然是税收法规制度。因此,本书在阐述各税种会计时,其确认、计量与申报均以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包括2018年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等)为准,其会计记录则体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的结合。

税收、会计法规制度变动频繁,书中所涉法规制度,如理解有误,应以法规为准;如有新变化,应以新法规制度为准。变化总是在发生,唯有变化是永恒,让我们适应变化、享受变化,并努力去追踪变化。

盖地

于天津财经大学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