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性原则
1.及时完成信息收集
作为最权威的危机处置主体,地方政府不仅要赶在新闻媒体前发布相关信息,更要抢在网络之前先行收集相关材料,如危机的起因、程度、性质、事发地及涉及社会阶层等。唯有收集完善危机相关信息并进行证实,才能够明确下一阶段的危机处置工作应如何展开,才能够对公众的需求做出确切有力的回应。
2.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收集、整理、证实危机相关信息后,地方政府有必要通过危机决策来判断应首先向谁提供相关信息,什么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得知危机信息。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首先应向危机受害者提供危机相关信息。只有政府才能够为其提供最可信的危机信息。在这一点上,地方政府应避免受害者受不实信息的影响,受谣言的误导。地方政府需要充分理解并尊重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公众,在危机事态下的知情权,避免留给谣言滋生温床。公众若是无法从政府部门获得权威可信的信息,就不得不从其他途径寻求危机相关信息;而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但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的网络,恰恰在某种程度可以满足这一需求。
3.及时构建专业队伍
危机发生时,地方政府应专门就危机公关工作成立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由适合公关工作、具有公关专业背景的公职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工作组应该由三个部分构成:核心决策组、危机事态应对组及对外交流组。核心决策组的主要职责是观察跟踪危机事态发展,并按照危机发展情况设计公关预案;危机事态应对组应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需要在危机发生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开展应急公关工作;对外交流组主要由信访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的公职人员组成,确保地方政府与传媒、受害者以及公众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危机公关工作组应明确岗位职责,并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工作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地方政府在充分了解危机基本信息,完成危机公关工作组的组建之后,应就危机公关设计一套应对策略。策略内容包括在具体场景下采用何种公关方式,应该以何种态度回应公众,选择什么样的新闻发言人来面对公众等。其中,新闻发言人最重要。因为新闻发言人是地方政府与公众、传统媒体、新媒体就危机相关问题进行互动沟通的重要纽带,是展现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姿态的重要象征,更是政府部门向公众解释相关问题的代表。
4.及时处理好危机
根据危机导致的各种问题,地方政府应在第一时间确定应对方案,通过高效的方式凝聚社会各界,争取最快实现危机的妥善处置,避免事态的恶化与次生危机的发生。
危机发生之初,地方政府应在危机影响尚有限的情况迅速了解危机信息、分析危机走向,果断对危机进行处置。若不能在短时间内对危机做出有效处置,很有可能会因危机的处置不力导致更严重的次生危机发生。所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是重要的时机节点。总而言之,在危机发生之后,地方政府无论做出什么具体应对,第一时间原则是不变的。危机处置的时间越晚,对地方政府而言就越困难。
5.及时做好与受害者的沟通
危机爆发时,公众常常因毫无心理准备而陷入惶恐与恐惧。这个时期,受害者群体最需要来自他人的帮助与安抚,地方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向受害者提供心理方面的援助与安抚,将抢救受害群众生命财产放在危机处置的第一位。同时,面对公众,应贴近生活、更具人文关怀精神,充分表达对生命和财产的关注,赢得公众与受害者的同理心。地方政府应该通过适时的公关争取公众的谅解、拉近与民众之间的心理距离,确保公众在危机中始终与地方政府站在一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