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千里寻人
景隆七年,天下太平。
一早,唐天远像往常一样去翰林院应卯。夏日已至,天也长了。他出门时,太阳已经冒出半个头,红彤彤地散着光芒,像是一只炙热的手掌,温柔地抚摸这个世界。
你问他是怎么看到太阳的?
因为他站在墙上……
唐天远并非有什么特殊癖好,他以前也是爱走正门的。只不过现在……他扭头往东边望去,果然不出他所料,门口挤了几辆马车。
马车有的朴素有的奢华,还有一辆垂着粉红色的流苏,装饰着鲜花,生怕别人不知道里头坐的是女人。
确切地说,这些马车里头应该全是女人。
唐天远背着手,虽站在墙头上,丰姿依然不减半分。他抬头,静静地望着天上被太阳染了一层赤铜色的鱼鳞云。微风徐徐吹过,鼓动着他的衣袍,空气中飘着不知名的花香。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因这沁人心脾的花香而稍稍好了一些,嘴角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但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那弧度很快又压了下来。
两年前,唐天远二十岁,在殿试中发挥正常,高中探花,春风得意自不消提。
按照惯例,一甲前三名——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是要一起游街的。戏文里都说状元是“一举成名天下知”,不过这一次,探花郎抢了状元的风头。原因很简单,三人之中,探花最好看。
唐天远本来就长得一表人才,尤其是眉宇间那股英气,随便往人堆里一放,都能立刻制造鹤立鸡群的效果。状元是个四十多岁长着一把胡须的男人,榜眼五短身材外加皮肤黑得很匀称,跟这两人一对比,唐天远更显得俊美无俦了。
同时,唐天远被京城老百姓津津乐道并深深铭记的还有他的家世:他是内阁首辅的儿子。
内阁首辅就相当于丞相了,绝对的柄国之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唐天远有这样一个爹,还能自己发奋读书考中进士,可见此人是好学又上进的。再与京城里一班整日只知斗鸡走狗喝花酒的纨绔子弟相对照,唐天远的形象简直要光芒万丈了。
相貌好,家世好,人品也好,又有才华肯上进。这简直是女人们的终极择偶标准。
刚好,唐天远尚未娶妻。
于是,登门给唐天远说亲的媒人渐渐多起来。这也没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可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府门口便聚拢了一些慕名而来的姑娘,专等着唐天远出入时一窥他的英姿。她们都坐在马车里,并不露脸,只在唐天远路过时才撩起车帘看一看,伴随着莺莺恰恰的娇笑。
一般在这个时候,唐天远总是低头猛走,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个别姑娘胆大些,于唐天远路过时故意在他跟前丢个手帕荷包什么的。对此,他只好装瞎。
他觉得她们大概只是一时兴起,等风头过去,也就清静了。
很快他发现他实在太天真了。
唐府门口的马车越来越多,连后门都不放过。人一多了,成分就复杂了,有人甚至看到青楼女子也跑来围观。终于,有些不怎么在乎名节的女人不甘于只是远远地看着,开始走出马车调戏唐天远了。
是真的调戏啊,不独言语轻佻,且还有上手摸脸的。可怜他唐天远活了二十多年,尚未真正碰过女人,陡然被一帮姑娘这样调戏,实在窘迫难当。可这种事情又不好报官,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与女人们争执,只好远远地躲了,躲不过,干脆翻墙。
其实,无论唐天远多么出挑,单凭他自己,是无法造成这种离奇场面的。导致唐天远名气越来越大且仰慕者众多的原因,另有其他。
想到这个原因,他更觉无力,真是提也不想提。
唐天远站在墙头上忧伤了一会儿,便赶紧跳下来,抄小路去翰林院了。他家离翰林院不远,骑马不值当,他也不爱乘轿子。
翰林院对面有个书店,这会儿还没开门,但门口已经聚了不少人,排了长长的队伍。想必是在抢购什么好书。唐天远好奇地往队伍里扫了一眼,看到排在最前面的赫然是曾经与他同科、现在是他同僚的榜眼兄。
唐天远走过去,与榜眼兄打了个招呼。
榜眼兄正在吃包子,看到唐天远,欢快地问他要不要吃包子。唐天远摇头问道:“你们在这里排队买什么?”
“好书!”榜眼兄两眼放光地答,“是妙妙生的新书《唐飞龙风月剿匪记》。”这书名有些刁钻,像是绕口令,榜眼兄说得甚是吃力,喷了好几下口水。
唐天远掏出手帕在脸上抹了一把,眯着眼,咬牙。
妙——妙——生。
他咬牙的声音被人群的交谈声掩盖,榜眼兄的心思都在包子和书上,并未发现唐天远的异常,他又说道:“其实这本书在别处也可以买,但今天这家书店卖的可是独家题诗版,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妙妙生的亲笔题诗,还盖了私印。全京城独一份儿,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你来一本不?”
正说着,书店开门了,因外面排队的人太多,伙计只好在门口支了桌子,摆上一摞一摞的新书。封面上几个字正是令唐天远不忍细看的“唐飞龙风月剿匪记”。
人群一阵骚动。排在榜眼兄身后的一个人听到他们的交谈,眼神不善地看着唐天远,“你想插队吗?虽然我们都知道,唐飞龙就是你唐天远,但你也不能插队。”
“我不插队,你们继续。”唐天远扭头想走。
“别走!”榜眼兄十分仗义地一把将他拉回来,一边掏出一块银子抛给书店伙计,“我买两本!”
伙计收了钱,笑道:“一个人最多买三本,您再来一本不?我省得找钱了。”
榜眼兄便拿了三本书离开队伍,把其中一本塞到唐天远怀里,“别跟我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唐天远甚是无语,想要把书还给他,但是他打死不收。
唐天远就这么拎着本烫手的书进了翰林院。他实在不理解为何有这么多人愿意多花两三倍的价钱,只是为了多买一页题诗。那个妙妙生是个变态,写的字能好到哪里去。唐天远想到这里,故意把书翻开,想鄙视一下妙妙生的书法。
……竟然还不错。
唐天远自己在书法上颇有些造诣,名气也不小,这会儿看到妙妙生的字,虽写得有些急,但风清骨峻,自成一格,很不一般。
代笔,一定是代笔。
他把书扔在桌上,随手抽了一本其他的书来看。
而榜眼兄已经迫不及待地坐在自己的工位上,两眼放光地翻开了他的宝贝新书。
唐天远和榜眼兄同期授的翰林院编修,职位相当,所以共用一个办公房间。两人工位相对,平时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按榜眼兄的说法是,每次抬头都能看到一个比自己英俊一万倍的人,他必须找点精神支柱才能活下去。于是他遇到了妙妙生。
这个妙妙生,可不一般。他出现的时间是唐天远高中探花、名扬天下后不久。没人知道他的生平,也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可是一提到他的名号,却又如雷贯耳。这妙妙生写过几本话本子,虽也是风月小说,但不同于一般的才子佳人,里头的男男女女形象十分真实丰满;情节也别致、出人意料;另有一些清新可诵的诗词,满足了高雅人士们的需求。是以他的书在这两年很是风靡,每次有新书出来,都会引发抢购热潮。这自然是各地书商们乐见的。
妙妙生的书之所以这样火爆,有一部分原因是借着唐天远这股东风。他的每一本书,主角的名字都叫“唐飞龙”。《周易》上说,“飞龙在天”,唐飞龙可不就是指唐天远么。当然,这样解释未免牵强,但只消翻开书看一看,便知分晓。那唐飞龙与唐天远出生年月相同,同样是内阁首辅的儿子,也同样是弱冠之年考中探花,其他一些细节也十分相近……这还不够明显吗?至少绝大多数人读妙妙生的书时,都会不自觉地把唐飞龙想象成唐天远。
因此,妙妙生的书与唐天远这个人,两者之间产生一种很奇妙的相互推动的作用。正是托了妙妙生的福,现在想给唐天远生孩子的人数不胜数,连起来可以绕京城三圈再打一个蝴蝶结。所以唐府门口能够聚集那么多人,还有些着三不着两的跑来调戏唐天远,也就不奇怪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身为名人就要付出点代价,这个道理唐天远懂,他真不介意自己被人写两笔,可是那个妙妙生都写了些什么东西!第一本书里,唐飞龙表面是个谦谦君子,但骨子里喜欢被女人调戏;第二本书,唐飞龙是个弱质公子,走三步路咳半口血的那种;第三本书更奇葩,唐飞龙直接被写成了神经病,白天是一个人,晚上是另外一个人。现在写到第四本,唐飞龙开始剿匪了,剿匪就剿匪,关风月什么事儿!
以妙妙生之恶趣味,唐天远真不知道他这次会写点什么,总之他是不忍心看的。
抬头看看对面的榜眼兄,他倒是看得十分投入。因太过兴奋,榜眼兄蹲坐在椅子上,一手持书,另一手捂着嘴巴,两眼冒光,发出一阵阵痴笑。那动作,那表情,配上那黑得浑然天成的气质,真像是齐天大圣见到了中意的母猴子一般。
唐天远更不忍看他,于是低了头,扶着额头发呆,目光又落在桌上那本《唐飞龙风月剿匪记》上。
终于,他把手伸向了它。
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这样!唐天远在内心绝望地狂喊。他每次都不想看,可每次都禁不住去看!
把书翻开,开篇竟然十分正常。这不像是妙妙生的风格。唐天远提着一颗心往下看,看到第三章,妙妙生终于忍不住露出了真面目。唐飞龙身为朝廷命官,在剿匪过程中竟然落入匪徒之手,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匪首是个断袖。这断袖黑老大把唐飞龙脱光了绑在床上,正欲行那苟且之事时,被本书女主角及时赶到,营救出来。
脱——光——了——绑——在——床——上——
像是完成某个仪式一般,唐天远长出了一口气,缓缓把书合上。才第三章就出现这么刺激的剧情,他实在没勇气看下去了。
说实话,唐天远怀疑那个妙妙生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正常男人写的风月小说不是这样。唐天远看妙妙生的书,总有一种被变态盯上的不适感。这书里的黑老大八成就是那妙妙生的自托,想借书里的情节过一把变态的瘾。
唐天远一不小心就脑补了一个一脸胡子满面油光猥笑着奋笔疾书的老男人,登时遍体生寒。
他真的快忍不下去了。
使唐天远忍无可忍的是一个传言。
“听说了么,妙妙生要写龙阳小说了!”一大早,榜眼兄就丢出这个消息,炸得唐天远一阵头晕。
榜眼兄同情地看着他,尽量压下嘴角每每要溢出的微笑。唐天远从他抽搐的面部表情中精准地捕捉到他的幸灾乐祸:你也有今天,哈哈哈哈哈!
惊讶过后,唐天远很快恢复淡定。他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平静地问了一句:“真的?”
“这我不清楚,有说真的有说假的。总之有人想看,希望妙妙生写,这肯定是真的。”榜眼兄说到这里终于憋不住了,捂着嘴巴嘿嘿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激动地捶桌子。
唐天远扶着额,无奈地摇了摇头。榜眼兄的话有道理,其实不管这传言是真是假,只要想看的人多,书好卖,以妙妙生那点节操,大概会义无反顾地写吧。本来就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写起这种书来必然是信手拈来。
整天被一群姑娘追着调戏,已经让唐天远很不适应了,要是再加上一群断袖……那画面实在凄惨,他不敢想。
更何况,被一个断袖意淫着写进龙阳小说里,这件事情本身就够使人如坐针毡了。
不行,一定要阻止妙妙生。
当然了,首先,他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虽然这妙妙生行事低调,使人摸不着脉,但唐天远很快发现了一点线索:妙妙生所有的书,都是在一个叫“古堂书舍”的地方印刷装订的。那么这个古堂书舍应该知道此人行踪。
也就是说,想要找妙妙生,先找古堂书舍。
这倒不难,古堂书舍在池州府铜陵县,总归是能找到的。
铜陵距京城近两千里,骑最快的马也要三四天。唐天远向上官请了一个月的假,跟家人说自己想要出门游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真实目的,可惜他的小厮嘴巴快,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你要去铜陵?”唐阁老惊讶地问。
唐天远有些心虚:“想去南边看看,不一定去那里。”
唐阁老也不揭穿他,只说道:“去吧,你也是时候历练历练了。”
大概是由于心虚导致的错觉,唐天远总觉得他爹的眼神有些高深莫测。
池州,铜陵县。
紧邻县衙的是一个门脸。门前一株三四人合抱的大银杏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门上挂着一副牌匾,上书“古堂书舍”。匾额也不知是哪个高人所题,仿的是黄庭坚,但除了黄氏的凝练瘦劲之外,又含了一丝苏东坡的淳古,很有些看头。
这古堂书舍,本该是开门迎客的时间,现在却是大门紧闭。门口,一个身材瘦小的书生在锲而不舍地敲着门,一边说着:“列位行行好,就让我见一见妙妙生吧!”
书店内,一个姑娘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半个西瓜。她正在用小铜勺挖西瓜吃。西瓜已经被她吃下许多,只剩下半球形的外壳,像个绿色的瓢。
一个伙计凑上来,说道:“铃音姐,他既然如此仰慕你,你不如就见他一见?”
被称作铃音的姑娘本姓谭,今年一十九岁。谭铃音头也不抬,认真地把西瓜里的汁水舀出来喝掉,接着答道:“不见。”
另一个伙计笑道:“铃音姐一直这样宠辱不惊,你又不是不知道。”
谭铃音仰头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我的苦衷,你们不懂。”她这世外高人一样的表情摆得十分到位,只可惜嘴角沾的西瓜汁使这气质大大地打了折扣。
不懂归不懂。伙计走到门口,对着外面猛拍门的书生说道:“妙妙生从不见宾客的,公子您就不要为难我们了。说句不中听的,您这样死缠烂打,她老人家怕是更加不喜。”
拍门声果然停了。
可是只停了一会儿,便又响了起来。
咚咚咚!这回改拍为敲了。
室内众人都有些烦躁。遇到这样执着如狗皮膏药的,他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谭铃音也十分不耐烦。她抱着瓜皮,给两个伙计使了眼色。三人十分默契地走到门前。
两个伙计突然把门打开,谭铃音看也不看,举着瓜皮兜头向门口的人扣下去。
“你这人烦不烦,都说了妙妙生从不见人!这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若是再敢纠缠,定要你好看!”谭铃音拔高声音,怒斥道。
门外之人像是突然被雷劈中一般,呆立当场,一动不动。他头上顶着大瓜皮,看不到脸,手依然举着,保持敲门的姿势。
一个伙计看着眼前人的身姿,惊疑不定,“才一会儿工夫,你就长这么高了?”
另一个伙计道:“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那人终于动了。他抬起胳膊,像是脱帽子一样,把大瓜皮摘下来。然后,他抱着瓜皮,顶着一脸红色汁水,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三人。
“贵店的迎客方式很特别,”他把瓜皮扔在地上,咬牙,“不愧是妙妙生出书的地方。”
眼前这被袭击的人正是唐天远。他这几天快马加鞭南行两千里,刚到铜陵就来找这古堂书舍,却没想到被人以这样别出心裁的方式迎接。
谭铃音反应过来自己扣错了人,连忙脸上堆笑来道歉。三人把唐天远迎进书店,两个伙计打来了水,请唐天远先洗了脸。
幸好唐天远今日戴了冠,因此那西瓜汁只淋了帽子和脸,并未沾在头发上。
唐天远除了冠,洗了脸,心情未见好转。他在京城里混,哪一个见到他不是客客气气的,被人兜头扣瓜皮,他还是生平头一次遇到。再看看罪魁祸首,一个可以随便往人头上扣瓜皮的姑娘,必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看到她笑嘻嘻凑上前,唐天远冷哼一声,不理她。
谭铃音眯着眼睛,脖子微微向前探,看着唐天远,赔笑。
这动作,这表情,配上那猥琐得浑然天成的笑意,像是下一步就会扑上来调戏他一般。唐天远于这方面警惕性异常,他微微后退了一步,看着她:“你做什么?”
伙计在一旁忙解释:“公子莫要见怪,铃音姐的眼神不太好使,只能看近处的东西。”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眼神乱飘。
伙计小心地捧上来一张单子:“公子您想买什么书?这些都是本店新上的。”
唐天远心想,他要打听事情,总要买些人家的东西方好。于是看也不看,手往单子的前半页一划拉,“这些一样来一本吧。”
伙计见到这样爽快的主顾,屁颠屁颠地去寻书了。
另一个伙计端来一杯茶,唐天远道了谢,说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公子请讲。”
“你可知道妙妙生在哪里?”
“这个……”伙计有些为难。
唐天远很上道地掏了一块银子给他。
伙计却不接银子,而是看向谭铃音:“铃音姐,这位公子想找妙妙生,你……你知道妙妙生现在在哪里吗?”
又是找妙妙生的!谭铃音有些头疼,这些人也真是,话本子而已,看了就看了,何必非要见一见本人。譬如下馆子,菜好吃,多吃几次便是,不一定要见厨师吧?
“公子,妙妙生不见宾客的。”
唐天远假惺惺说道:“我十分仰慕他,神交已久,这次路过贵地,想见他一面,了却一桩心愿。”说着,又摸出一块金子。
这种话谭铃音都快听吐了,“我又不是没见过钱,”她在荷包里翻了翻,翻出一串铜板,“这些钱你拿去买顶新帽子吧。”
唐天远默默地看着那串寒酸的铜板。他真不想搭理这姑娘。
可是没办法,好像只有她知道妙妙生的行踪。唐天远刚要再诚恳地剖白一番,却被姑娘打断了:“仰慕他的人很多,你的话我一定带到,见面就不必了。小庄,送客。”
小庄应了一声,赔笑道:“公子,您请吧?”
唐天远赖着不想走,“我的书还没拿。”
正说着,那伙计已经找齐了他要的书,抱到柜台上一本一本点,“《春宫大观》画册一本;《绣像版风流武则天》一本;《闺中秘闻录》一本;《龙阳秘史》……”
“别……别念了……”唐天远气焰顿收,小声阻止他。
谭铃音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唐天远更觉难堪,脸微微发热。他现在也解释不清了,谁能想到一个书店新上的书有至少一半是艳书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店……
伙计把这些书包好了递给他,唐天远放下钱,书却没有接,“你们留着吧。”
谭铃音听到此话,也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笑得更甚。她的笑声清脆悦耳,真如铃音一般。
唐天远落荒而逃。
谭铃音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铃音姐,你不喜欢这位公子吗?”小庄问道。
谭铃音蹙眉摇了摇头,摸着下巴说道:“说实话,我总觉得遇上他我会倒霉。”
“可是他长得挺英俊的。”另一个伙计叫小方,跟着凑嘴说道。
铃音指着自己的眼睛,“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远处,看两丈开外的人都是面目模糊的,英俊不英俊与我何干。”
小庄点点头,又问:“铃音姐,最近想写什么?”
“不知道,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小庄和小方连忙问是什么计划。
谭铃音从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颗黄豆粒大小的东西,摊开手掌给他们看。
“这是……金子?”从光泽来看,的确像是金子,但不是纯金,表面粗糙含有不少杂质。
谭铃音点了点头,“确切地说,这是金矿。这颗矿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闹鬼吗?”
从两三年前,天目山便时常有命案发生,官府破不了案,只好暂时封山。自此之后天目山上人迹断绝,少有人去。
“什么闹鬼,不过是装神弄鬼掩人耳目罢了,”谭铃音嗤笑,“想要私采金矿,自然不能使闲杂人等接近。”
小庄惊道:“你是说有人私采金矿?这可是重罪,搞不好会杀头的!”金矿一旦被发现,将由户部派人来开采冶炼,连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为意,“那又怎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也对,可到底是谁有本事和胆量私采金矿?”
“不管是谁,都和官府脱不开干系。”谭铃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还借此机会封山,若说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会信。而且,本县前任县令不久前因贪赃枉法被弹劾,已经抓了起来。这样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为什么死?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按照你的说法,县太爷掺和私采金矿,可这关我们什么事?”
“笨!”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来的都是白银,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他把金子藏起来了?”小庄抢答道。
“聪明!”
小方提出质疑:“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
“第一,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必然会留下痕迹,容易被查;第二,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块头大上将近一倍……你说,若是想藏富,到底黄金好藏还是白银好藏?”
“黄金。”
“对头,”谭铃音打了个响指,总结道,“总之那死掉的县令把黄金藏起来,这些黄金抄家时未被找到,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她说完,兴奋地看着他们。
“不愧是写小说的,铃音姐编故事的本领就是高强啊!”小庄叹服道。
小方也是这个意思。
谭铃音摇头感叹:“夏虫不可语冰。”
总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进县衙了,就是不知道新县令什么时候到,会是个什么路数。
两个伙计劝不住,只好搬出老板来,“铃音姐,这件事你与老板商量了吗?”这间书店的老板是谭铃音的弟弟,只比她小一岁。
谭铃音刚要答话,门外恰好走进来一个人,身材颀长,一身半旧的青色道袍,头上未着冠,只戴着一块同色的方巾。打扮虽不显眼,长相却十分夺目,面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温和的浅笑。
说曹操曹操到,此人正是书店老板、谭铃音的弟弟,谭清辰。
谭清辰自小有哑疾,不能发声。见过他的人无不为此惋惜,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
谭铃音看到谭清辰,便把这件事拿出来商量了。
谭清辰听罢,皱眉摇了摇头,提笔在纸上写道:水深,勿去。
“放心,我有分寸。”
谭清辰知道自己这姐姐的犟脾气,也就不再劝,只叮嘱她形势不妙时立刻撤退。
谭铃音拍着胸脯点了头。
客栈里,唐天远盯着面前摊开的一份锦帛,发呆。锦帛上写满了小楷,左下角盖着一方朱印:命德之宝。这是皇帝二十四宝玺之一。
没错,摊在他面前的正是一份密旨。
那日他从古堂书舍回来,便遇到大内太监总管盛公公前来传旨。唐天远很是诧异,他到铜陵县的第二天,盛公公就到了,两人显见是前后脚,也不知皇上有什么急事。
等看明白圣旨,唐天远觉得自己似乎不小心误闯入一个深坑。
密旨里把事情解释得很清楚:据初步调查,皇上他老人家怀疑铜陵县有人盗采黄金,保守估计有十万两。正好唐天远在铜陵县,所以就让他先当着县令,仔细调查此事。同时,为防唐天远无法施展手脚,皇上密授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可代天巡狩,总领南直隶省一切事务。另外友情提示,此案与铜陵县前县令关系莫大。
不用动脑子都能想出这一点,唐天远默默地想,这算哪门子提示。
十万两足赤黄金相当于百万两白银,这数额太过巨大,大到让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唐天远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皇上他想钱想疯了……
他摇摇头,把密旨仔细收好,又打开桌上的一个包袱。包袱里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皇上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考虑到唐天远的名气太大,身份比较特殊,若是用真名实姓,也太过招摇,因此给他伪造了一个身份。唐阁老是吏部的总瓢把子,伪造官员档案十分方便。于是唐天远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挂在吏部、等待调遣的普通进士。进士每一科都会取好几百,没有人能够一个一个地排查,甚好甚好。
唐天远把引函拆开,一眼看到他的新名字,顿感蛋疼。
唐飞龙……
他觉得皇上一定是故意的。皇上早就料到他会腹诽他,所以故意弄这么个名字来给他添堵。
唐天远很想把这张纸揉成一团扔出去,到最后还是忍住了。话说回来,正是由于唐天远与唐飞龙这两个名字有点微妙的联系,所以这世上大概不会有人相信,唐天远会傻到以唐飞龙的化名招摇过市。皇上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反其道而行之。当然,更多原因还在于这位皇帝的恶趣味。
唐天远把所有东西整理好,低头思考自己目前面临的处境。
说实话,倘若盗采黄金是真,那么这个案子的水就太深了。有多少人知道黄金一事?又有多少人参与其中?主谋是谁?怎么封口的?怎么分赃的?怎么掩人耳目的?是否会有上官牵涉其中?有多少?
最重要的是,盗采的黄金都去哪里了?
这些都是未知。
越是数额巨大的赃款,越会牵连者众多。若是果真有那么多黄金被盗采,此事真不知会牵扯出多少人来。
唐天远很有自知之明。他才入官场两年,待的衙门还是清闲又清高的翰林院,官场上的斗争经验十分有限。在京城,别人对他客气,多半是因为他爹的缘故。到了铜陵,他人生地不熟,全无根基,也不能抬出老爹来吓唬人。想要跟那些奸猾的地头蛇斗,谈何容易?又要面临许多未知的情况,还很可能牵出一大批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来,想想就头疼。
总之,此坑深不可测。
千错万错,他不该一冲动跑来铜陵,使得他爹和皇上顺理成章地把这么大一件事推给他。
千怪万怪,都怪那个妙妙生。
次日,唐天远去了池州府,递交了吏部官函,办好手续,正式成为铜陵县县令。
衙役都是现成的,再招回来即可。师爷就有点麻烦了。唐天远没有师爷,只好张贴告示,公开招募。
不过招募工作进展得不太顺利。
想想也知道,上一个县令死于非命,师爷也跑了,可见县衙是个不祥之地,新县令又来路不明,不像是有靠山的……读书人不愁没营生,也就不会屈就在这个地方了。
因此这两天前来应征的多是一些凑热闹碰运气的,有人甚至连《三字经》都背不全。被淘汰的人出了县衙就开始宣扬县太爷多么多么英俊倜傥,又引来了一班专门看县太爷的人……
唐天远快被他们玩儿坏了。他只好出了几道考题,从四书五经里摘出一些话,让衙役背了,若是有人上门应征,衙役先考那些人,至少答对一半,才可以见县太爷。
这一招很管用,挡住了许多人。
这一天,衙役兴冲冲地跑来报告唐天远,有个人把他出的考题全答对了!
唐天远很高兴。可接下来衙役的话又让他有些失望。
竟然是个姑娘。
算了,姑娘就姑娘吧,先看看再说。
等看到那个姑娘,他整个人都不好了。眼前这人,给他留下了许多不怎么美好的回忆,他一点也不想见到她。
谭铃音走进来,恭敬地朝座上的唐天远行了个礼,“民女谭铃音,见过大人。”
“叉出去。”
“……”
两个衙役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上来架着谭铃音的胳膊,要把她带出去。谭铃音奋力地乱蹬着两条腿,晃得唐天远一阵眼花缭乱,“大人!大人!您不能看不起女子,令堂也是女人!”
敢情还不知他为何赶她。唐天远挥了一下手,“停。”
衙役立刻把谭铃音放下来。
唐天远看着狼狈的谭铃音,心情好了些,他朝她勾了勾手指,“过来。”
谭铃音便走近了一些。
“看看我是谁。”唐天远说道。
谭铃音看得不甚清楚,于是又凑近了一些,这才醒悟。于是她又发出了和那日相仿的笑声,听在唐天远耳朵里,十分之猥琐。
唐天远把脸一沉,“来人,打出去。”
“别别别,我是有真本事的人!”谭铃音抱头乱窜,两个大男人一时竟抓不住她。
其中一个衙役有些同情她。姑娘又没犯什么错,县太爷何以对她成见如此之深。他停下来,试探着建议唐天远,“大人,不如先看看这位姑娘有何本事?”
唐天远也不想这么闹下去,于是问谭铃音道:“露两手给本官看看……你都会些什么?”
“我饱读诗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也都会一点。”
嗯,吹牛的本领倒是高明。
谭铃音见他无动于衷,又道:“我还会算命,会看相。大人我给您看看。”说着走上前,离着唐天远只有两步之遥,盯着他的脸认真看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似两潭秋水,睫毛分外浓长,眨了两下,像是平地振翅的蝶。
唐天远有些不自在,侧开脸不看她,“你可看出什么来了?”
谭铃音一脸叹服,“大人,说实话,我从未见过您这么好的面相。”
唐天远点了点头,拍马屁的本领也很高明。
“您出身不凡,自小衣食无忧,命中注定会位极人臣,一世荣华富贵,荣荫子孙。哦,对了,您以后会娶个特别旺夫的媳妇,然后儿孙满堂……”
“行了。”唐天远摆摆手,打断她。他对于这种江湖骗子式的万能恭维一点不感兴趣。这姑娘的水平也就这样了,比寻常人强在多读了几本书,总之他不会允许她来祸害县衙。于是唐天远指了指门口,“你现在向后转,迈步走,一直走,不要停。”
谭铃音见他又赶她,连忙道:“大人少安勿躁!我还会看手相,您把手拿出来,我给您看一下,就看一下……”
唐天远十分不耐烦,想快一点打发她走,便问道:“看完手就走?”
“看完手就走。”
他于是把手伸出来。
“左手,男左女右。”
又换左手。
谭铃音便低下头。因眼神不好,她凑得很近,简直像是要亲上去。唐天远更不自在了,本能地要抽回手。
“别动。”谭铃音一着急,连忙伸手拽住他。怕他继续抽回去,她干脆两手捧着他的手,认真看起来。
唐天远:“……”
他有个难以启齿的怪癖。若是一个姑娘脸蛋漂亮,他也许能够无动于衷,可面对女子漂亮的手和脚,他总会不自觉地心跳加速。他以前有个丫鬟的手脚就很漂亮,后来那个丫鬟……算了,不提也罢。
眼前这谭铃音的手就漂亮得出乎寻常。女人,只要保养得好,手都不会太难看,但骨骼和肌肉是天生的,很难通过保养改善。唐天远虽不能把谭铃音的手看全,但从拇指和食指便可看出,她的手指纤细,骨肉均匀,多一分则过腴,少一分则过枯,如此恰到好处,实在难得;手上肌肤细腻润泽,简直连上好的羊脂白玉也比不过;袖口露出一截皓腕,霜雪一般,像是秋天里新摘的嫩藕。
停,不能再看下去了。唐天远吃力地偏过头。
两个衙役惊讶地看着他们的县太爷白皙的脸庞迅速转红。
眼睛看不到,手却还能感觉到。他的手背落在她的手心里,那温软的触感留给他太多的想象空间,简直比目之所见更加美妙。
谭铃音开始神神叨叨地给他解释手相。唐天远一个字都没听下去,他用力把手抽回来,皱眉说道:“玩儿够了吗?”
谭铃音直起腰来,笑嘻嘻地看着他。看来这县太爷不好糊弄啊,她心想。
唐天远定下心神,决定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赶她走。
这次她没有乱窜,而是抱着门框不撒手了,“大人,要怎样您才愿意让我当师爷?”
唐天远走下座位,这会儿他已经恢复气定神闲了,“想当师爷?你先告诉我妙妙生在哪里。”
谭铃音这回相信这位大人确实仰慕她了。执念如此之深,要么是仰慕,要么是有仇。她可没有这样的仇家。于是她松开门框,背手站在台阶上,表情神秘,像个世外高人一般。
“跟你说实话吧,”谭铃音骄傲地昂起头,“我就是妙——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