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共同特征
各个矿井,甚至在同一矿井的不同时期,由于自然条件、生产环节和管理效能不尽相同,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即使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因主客观条件不同,其发生原因和发展过程各有其独特性,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所有重大灾害事故都有其共同的特征。
(1)突发性 重大灾害事故往往是突然发生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和事故的严重程度都是不确定的。它给人们心理上的冲击最为严重,最容易出现措手不及,尤其是在抢救的初期,容易出现失误,造成事故损失的扩大。
(2)灾难性 重大灾害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或使井下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若指挥决策失误或救灾措施不得力,往往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3)破坏性 重大灾害事故往往使矿井生产系统遭到破坏,它不但使生产中断,井巷工程和生产设备损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抢险救灾增加了难度。特别是通风系统的破坏,使有毒有害气体在大范围内扩散,会造成更多人员的伤亡。
(4)继发性 在较短的时间里可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例如,火灾可能诱发瓦斯煤尘爆炸,也可能引起再生火源;爆炸可能引起火灾,也可能出现连续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多次突出,也可能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