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防粉尘危害的对策
按照超标倍数,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0级(B≤0,达标),Ⅰ级(0<B≤3,超标),Ⅱ级(B>3,严重超标)。超标倍数(excess multiple)是指作业场所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粉尘职业卫生标准的倍数。
目前,粉尘对人造成的危害,特别是肺尘埃沉着病尚无特异性治疗,因此预防粉尘危害,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十分重要。下面针对化工企业生产性粉尘的防护管理谈几点对策措施。
1.工艺和物料
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性较小的物料,是消除、减弱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例如:在工艺要求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用密闭风选代替机械筛分,尽可能采用不含游离二氧化硅或含游离二氧化硅低的材料代替含游离二氧化硅高的材料;不使用产生呼吸性粉尘或减少产生呼吸性粉尘(5μm以下的粉尘)的工艺措施等。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
①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自动(机械)称量、密闭设备加工,防止粉尘外逸,不能完全密闭的尘源,在不妨碍操作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半封闭罩、隔离室等设施来隔绝、减少粉尘与工作场所空气的接触,将粉尘限制在局部范围内,减弱粉尘的扩散。
利用条缝吹风口吹出的空气扁射流形成的空气屏幕,能将气幕两侧的空气环境隔离,防止有害物质由一侧向另一侧扩散。
②通过降低物料落差、适当降低溜槽倾斜度、隔绝气流、减少诱导空气量和设置空间(通道)等方法,抑制由于正压产生的扬尘。
③对亲水性、弱黏性的物料和粉尘应尽量采用增湿、喷雾、喷水蒸气等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物料在装卸、运转、破碎、筛分、混合和清扫等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厂房喷雾有助于室内漂尘的凝聚、降落。
④为消除二次尘源、防止二次扬尘,应在设计中合理布置、尽量减少积尘平面,地面、墙壁应平整光滑、墙角呈圆角,便于清扫;使用负压清扫装置来清除逸散、沉积在地面、墙壁、构件和设备上的粉尘;对炭黑等污染大的粉尘作业及大量散发沉积粉尘的工作场所,则应采用防水地面、墙壁、顶棚、构件,并用水冲洗的方法清理积尘,严禁用吹扫方式清扫积尘。
3.通风除尘
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工艺特点和除尘的需要,利用风压、热压差合理组织气流(如进风口、天窗、挡风板的设置等),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善作业环境。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全面或局部机械通风。
(1)全面机械通风
对整个厂房进行通风换气,把清洁的新鲜空气不断地送入车间,将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稀释并将污染的空气排出室外,使室内空气中粉尘浓度达到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2)局部机械通风
一般应使清洁新鲜的空气先经过工作地带,再流向有害物质产生的部位,最后通过排风口排出;含有害物质的气流不应经过作业人员的呼吸带。
局部通风、除尘系统的吸尘罩、风管、除尘器、风机的设计和选用,应科学、经济、合理和使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应根据工艺条件、粉尘性质、利用价值及粉尘量,采用就地回收、集中回收、湿法处理等方式,将粉尘回收利用或综合处理,并防止二次扬尘。
4.其他措施
由于工艺、技术的原因,通风和除尘设施无法达到卫生标准的有尘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工作服、头盔、呼吸器、眼镜)等个体防护用品。
同时,根据三级防护原则,生产企业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实施定期检测,确保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定期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不宜从事接尘工作的职工,要及时调离;对已确诊为肺尘埃沉着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和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