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对象及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取北京市、武汉市共三所小学,三至五年级小学生为研究对象,先随机选取自愿参加本研究的肥胖、超重儿童(9.6±0.9)岁,然后在肥胖、超重受试者所在班级随机选取自愿参加本研究的体重正常的同性别儿童(9.6±0.8)岁。与受试者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家长配合受试者完成研究的各项工作。肥胖组、超重组和对照组年龄分别为9.5±1.0岁、9.8±0.8岁和9.5±0.8岁,各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受试者BMI和体重,各组间统计学检验有显著性差异,肥胖组、超重组明显高于正常体重组(P<0.05)。受试者基本信息见表1-3。
表1-3 不同组别受试者基本信息一览表(x±s)
注:*表示P<0.05,与正常组比较。
(二)研究方法
1.实验研究
受试者筛选:随机抽取北京、武汉两地共三所小学,其中武汉市小学两所、北京市小学一所。本实验研究人员入校,给3~5年级学生家长发放受试者知情同意书(见附录1),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过程、家长需要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危害和不便、获益情况等,征求家长的意见。并对已签署同意书表示自愿参加本实验的学生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年级、班级),并与学校负责人确定时间,组织受试者参加基本的体质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利用身高、体重测试器测量身高、体重;利用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生产的体星牌皮脂厚度计测量肱三头肌和肩胛下角的皮脂厚度;采用美国BodyMetrix超声波身体成分测定系统测量受试者体脂率、腰围、臀围,并将测试结果记录在受试者基本信息表中(见附录2),根据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制定的中国学生超重肥胖BMI筛选标准(表1-4)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肥胖、超重小学生,并在肥胖、超重受试者所在班级随机抽取家长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自身愿意参加本研究的体重正常的同性别儿童作为相应的对照组受试者。
表1-4 中国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筛查BMI分类标准[注]
实验流程:能量消耗检测和能量摄入测量分析,采用美国Actigraph公司开发的GT3X Plus加速度计,通过三轴受力(额状轴、矢状轴和垂直轴)感应测试,对所有受试者进行一周的体力活动能量消耗测试,仪器佩戴前采用加速度计自身分析软件ActiLife v6.1.2对仪器进行初始化,主要包括受试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高、体重等,并设定仪器记录起始时间和记录结束时间(时间长度为一周),设定的仪器采样间隔为1s(60Hz),1s的采样间隔能够精确测量到儿童青少年在不同强度体力活动时间[注]。受试者一周仪器佩戴结束后,测试人员收取仪器并采用加速度计自身分析软件ActiLife v6.1.2下载原始数据,计算三组受试者日均PAEE、日均PAEE/W(每公斤体重能量消耗)、MET、日均步数、在不同强度活动的时间百分比,并分别采集受试者在在校期间、放学回家的时间、休假日、体育大课间以及其他校园中主要的体育运动时的能够评价体力活动情况的数据指标。仪器统一佩戴在受试者右髋部,除游泳、洗澡外,受试者需全程佩戴仪器,若仪器被摘下,仪器能自动识别摘下和再次佩戴的时间(加速度计计数为0),根据分析软件要求,我们设定一个有效的研究数据应至少包括4个有效地测试日(3个有效的上学测试日和1个有效的休假测试日);而有效的测试日是指每日至少有8个小时以上的佩戴时间;而有效的佩戴小时是指该小时内无连续20分钟及以上的加速度计计数为0,最终将有效的研究数据纳入到分析结果中。我们要求受试者不能随意查看仪器的记录情况,不能刻意增加自身的运动量,而应该保持先前的日常生活方式和学校活动,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记录日常的体力活动情况。采用膳食调查法记录受试者膳食摄入情况,持续一周,计算其日均能量摄入和三餐热能占每日热能摄入的百分比。在实验前我们设计了一份膳食记录表,并将食物重量折算参照表和实物模型图示发给受试者(附录3和附录4),向其讲解该如何有效记录,并要求受试者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家长辅助其记录食入主食、菜品原料及各自重量,要求食入水果的有效重量为除去果核重量。一周膳食记录后,测试人员统一回收记录表,并采用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编著的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二版)计算能量摄入。在测试期间,我们采用分班级的方法安排负责人每天固定时间对仪器的佩戴情况和膳食问卷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仪器无法佩戴或仪器记录情况不完整,将重新初始化仪器,膳食中出现饮食记录无重量或主副食等问题时,均会及时提醒受试者修改。
加速度计所记录的几种能耗形式是建立在三维动态测定的基础之上,虽囊括了每日生活中的各种形式活动,却未能将受试者完成的各种形式的活动/运动予以细化区别。因此,我们采用专人跟踪记录各学校在大课间体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的特色课外体育等活动内容,并记录对应时间,在加速度计数据分析软件ActiLife v6.1.2上计算获取相对应的运动强度(MET)、能量消耗等评能够价体力活动情况的数据。
2.数据处理
采用SPSS18.0软件对测得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各测试指标以均值±标准差表示;对实证研究的各类指标进行正态性检验,数据符合正态分布的,组间差异性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组内差异性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数据不符合正态分布的,组间差异性采用非参数检验两组间独立样本 T检验,组内差异性采用非参数检验配对样本T检验,显著性水平定为P<0.05和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