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菜园农药的稀释配制
一、农药浓度的表示方法
商品农药制剂,除供喷粉用的低浓度粉剂、直接用于拌种的拌种剂和专用超低容量油剂以外,其余的都是浓度很高的,在使用前一定要加水或其他稀释剂来稀释的。农药稀释后浓度的表示方法主要有3种。
1. 百分含量
即100份药剂中含有的有效成分的份数,符号为%。
2. 百万分含量
即在100药剂中含有的有效成分的份数,符号为ppm。现根据国际规定,百万分率已不再使用ppm来表示,而统一用mg/L或mg/kg来表示,但国产的一些药剂中还有用ppm的。
3. 倍数法
即兑水或其他稀释剂的量为商品农药量的倍数。如用40%毒死蜱乳油1500倍液防治小菜蛾,即用40%毒死蜱乳油1mL,兑水1.5kg(1500mL)。
此种方法在生产上最常用。生产上往往忽略农药和水的密度差异,即把农药的密度看作1,稀释倍数越大,误差越小。通常采用内比法和外比法两种配法。用于稀释100倍(含100倍)以下时用内比法,即稀释时要扣除原药剂所占的1份。如稀释10倍液时,用原药剂1份加水9份即可。用于稀释100倍以上时用外比法,计算稀释量时不扣除原药剂所占的1份。如稀释1000倍液时,用原药剂1份加水1000份即可。
二、农药的配制方法
正确地配制农药是安全、高效、合理地使用农药的重要技术。农药稀释正确与否,对药效和安全使用有很大影响。药液浓度太低,会降低防效;浓度过高,又会引起药害和人畜中毒。所以,农药稀释配制时要严格掌握各个环节。商品农药配制成可以施用的药液,一般要经过计算、量取、混合等几个步骤。
1. 准确计算用量
配制一定浓度的药液,应首先按所需稀释药液用量计算出商品农药用量及水(或其他稀释剂)的用量,然后进行正确配制。计算时,要注意所用单位要统一,并注意内比法和外比法的应用。
(1)按有效成分计算 公式如下:
商品农药的浓度×商品农药的质量(容积)=药液的浓度×药液的质量(容积)
【例1-1】 将80%敌敌畏乳油100mL稀释成0.05%浓度的药液,需加水多少?
计算:100×80%/0.05%=160(kg)
【例1-2】 要配制0.5%的毒死蜱药液1000mL,求需要40%毒死蜱乳油的用量。
计算:1000×0.5%/40%=12.5(mL)
(2)按稀释倍数计算 公式如下:
稀释倍数=水的用量/商品农药用量
【例1-3】 (内比法):用40%毒死蜱乳油10mL,加水稀释成50倍液,求所配成的药液量。
计算:10mL×50倍-10mL=490mL
【例1-4】 (外比法):用80%敌敌畏乳油10mL,加水稀释成1500倍的药液,求需加水的量。
计算:10mL×1500=15000mL
2. 准确配制
(1)不同剂型农药的稀释法 不同剂型的农药,配制方法有所不同。
①液体农药(如乳油、水剂等)的稀释 液体量少时可以直接进行稀释。在准备好的配药容器内盛好需要的清水,然后将定量的药剂渐渐倒入水中,用木棒轻轻搅匀便可使用。需要配制较多药量时,最好采取二次稀释法,即用少量的水将农药原液先配制成母液,再将制好的母液按稀释比例倒入准备好的清水中,充分搅匀,便可使用。
②可湿性粉剂的稀释 也采用二次稀释法,即先用少量水配制好较为浓稠的母液,然后再倒入盛有水的容器中进行最后稀释。
③粉剂的稀释 主要是利用填充料进行稀释,即先取草木灰、米糠、干细泥等,再将所需的粉剂农药混入搅拌,反复添加,直到达到所需倍数为止。
④颗粒剂的稀释 利用适当的填充料与之混合,稀释时可用干燥的沙土或中性化肥作填充料按一定比例搅拌均匀即可。
(2)农药的量取 配制农药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计算出的商品农药用量和配料用量(通常为加水量),要严格按照计算数据量取。液体农药可用有刻度的量具,如量杯、量筒,少量的也可用注射器;固体和大包装粉剂要用秤称取,少量的可用天平称取;小包装粉剂,在没有称量工具时,可用等分法分取,也较为准确。称取后要放在专用容器中混合配制,并用工具搅拌均匀。
(3)选用优良稀释剂 乳油、水剂、可湿性粉剂等商品农药,选用优良稀释剂配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其乳化和湿展性能,减少乳化剂和湿展剂在施用过程中的分解量,提高药液的质量。
在实际配制过程中,常选用含钙、镁离子少的软水来配制药液。乳化剂、湿展剂及原药易受钙离子、镁离子的影响,发生分解反应,降低其乳化和湿展性能,甚至使原药分解失效。因此,用软水配制液体农药能显著提高药液的质量。
(4)改善和提高药液质量 在药液配制过程中,可以采用物理或化学手段,改善和提高其质量,以配制出高质量的药液。如乳油农药在贮存过程中,若发生沉淀、结晶或结絮时,可以先将其放入温水中溶化,并不断摇动;配制时,加入一定量的湿展剂,如中性洗衣粉等,可以增加药液的湿展和乳化性能。若是水剂稀释时,加入有乳化和湿展作用的物质,能使施药效果更好。
三、农药混配的原则
在实际生产中,常常将几种农药混合来使用,可以达到一药多治、省工省力、提高药效、延长持效期等目的。但是,农药的混配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会造成农药分解失效,甚至引起药害。
1. 保证药液的有效成分稳定
(1)混用药剂有效成分之间不应存在化学反应 如石硫合剂与铜制剂混用就会发生硫化反应,生成有害的硫化铜;多数氨基甲酸酯类、有机磷类、菊酯类农药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会发生分解。
(2)混用后药液的pH值应不影响有效成分的稳定 多数农药对碱性比较敏感,一般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反之一般碱性农药不建议与酸性农药混用;部分农药如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氟氯氰菊酯等一般只在很窄的pH值范围(4~6)内稳定,不适合与任何过酸或过碱性的药剂混用。
(3)大多数农药品种不宜与含有金属离子的药剂混用 甲基硫菌灵与铜制剂混用则会失去活性。
2. 保证药液物理性状良好
任何农药制剂加工时,一般只考虑其单独使用时的物理性状标准,而不可能保证该药剂与其他各种药剂混用后各项指标的稳定。因此,药剂混用后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结块及乳液破乳现象,避免出现降低药效甚至发生药害的事故。
3. 保证生物活性不降低
某些药剂作用机制相反,两者相互混用会产生拮抗作用,从而使药效降低直至失效。如阿维菌素与氟虫腈作用机理相反,应避免混用。
4. 保证对人畜等安全
多种药剂混用直接造成药液整体浓度提高,特别是在高温季节,会大幅度增加药害的可能性。部分农户相互混用的药剂多达六七种,有的甚至用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剂相互混用,这又进一步增加了药害的风险。因此,在进行药剂混用时,一定要保证混用后对人畜、有益生物及作物安全,药液浓度要在作物可承受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