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急诊科护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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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突发事件的急救与应对

第一节 概 述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在我国,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织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以下特征:

① 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是突然发生、突如其来的。一般来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是不易预测的,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转归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② 公共属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危及的对象,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所有事件发生时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③ 危害的严重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的即时性严重损害,也可以是从发展趋势看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表现为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两类。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直接导致的即时性损害。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的继发性损害或危害,例如,事件引发公众恐惧、焦虑情绪等,对社会政治、经济产生影响。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②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③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④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⑤ 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⑥ 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②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③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④ 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

⑤ 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⑥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⑦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⑧ 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⑨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⑩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⑪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例以上,或死亡5例以上。

⑫ 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⑬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②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③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④ 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⑦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⑧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例,或死亡4例以下。

⑨ 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 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②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③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④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例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1)以事件的表现形式分类 根据事件的表现形式可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两类:

① 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一定人群中,当病例数累计达到规定预警时所形成的事件。例如: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接种反应、菌种等,以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② 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当环境危害因素达到规定预警值时形成的事件,病例为事后发生,也可能无病例。例如:生物、化学、核和辐射事件。

(2)以事件的成因和性质分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二节 突发事件的急救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对健康造成影响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事件并需要卫生应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对公众健康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卫生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和预案规定,做好物资技术储备、人员培训演练、检测预警等工作,快速有序的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反应。

三、全面响应,保障健康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目标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公众在事件中受到的伤害。突发公共事件,涉及人数众多,常常遇到的不单是某一类疾病,而是疾病和心理因素复合危害,而且还有迅速蔓延的特点,所以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中,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在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协同开展工作。其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带来的直接伤亡和对公众健康的其他影响。

四、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需要开展卫生应急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五、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卫生应急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善的科技保障。

第三节 突发事件的急救流程

为做好应对社会各种突发事件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医院成立“急诊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疗队”,负责院内急诊救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上述人员的联系电话在急诊预检处备案,保证随时联系,接到通知后尽快赶到急诊科,并负责科内人员的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求迅速启动护理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各应急小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遇突发事件抢救时或医院难以承担的重大医疗救护任务时,应及时向院办、医务处、护理部或总值班汇报,安排人员抢救或转院进行医疗救护。

随季节变化,依照上级指令,做好各种应对措施。

一、突发、群发事件预检分诊

① 预检分诊工作由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

② 遇到大批伤病员或突发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处、护理部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

③ 为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突发、群发事件的危害,要做到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保障患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④ 预检首先要问清病史,根据患者主诉、症状、体征,初步确定病情危重程度,按病情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类,危重患者送入抢救室,中、轻度分别安排到各诊室。急诊急救领导小组根据患者人数和病情合理分工,分成若干抢救小组,责任到人组织抢救。尽快疏散抢救室其他患者,集中力量进行抢救工作。

⑤ 病情紧急程度分级 Ⅰ级——危重;Ⅱ级——重症;Ⅲ级——非重症;来诊死亡。

⑥ 颜色标识 Ⅰ级——红色;Ⅱ级——黄色;Ⅲ级——绿色;来诊已死亡——黑色。

⑦ 分配治疗区 急诊科内区域相对分区:Ⅰ类,Ⅱ类,Ⅲ类;院内分流:手术室、ICU、骨科病房、太平间等。

⑧ 提供病历,无名氏者编号,为每位患者佩戴腕带并编写数字作为患者名字。

二、突发、群发事件的抢救工作

(1)接到突发、群发事件抢救通知后,立即上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

(2)迅速做好人员、环境及物品准备工作。

① 人员准备:护士长根据需要,及时科内调配护理人员,必要时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主任全院调配护理人员。

② 环境准备:护士协助医生做好现有轻患者转运及出院工作,为突发、群发事件抢救预留足够的床位,并且集中留置。

③ 物品准备:护士根据通知做好抢救物品、药品及仪器的准备工作,如有必要可从其他区域协调调配抢救仪器。

(3)患者到达后,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包,为患者做好心电监护、吸氧等工作。做好患者身份安全识别制度。一患一护,保证患者护理安全。

(4)根据患者病情,遵医嘱为患者除颤、洗胃或输血等各项护理工作。

(5)要求护士沉着冷静,团结协作,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不慌不忙做好抢救工作。

(6)严格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及抢救过程、时间及所用的各种抢救药物。

(7)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下如执行口头医嘱,需两人核对,经医生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保留空瓶留作记录。

(8)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和患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9)做好患者的病情监测和记录工作。

第四节 突发事件的应对物资管理与准备

一、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储备卫生应急物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储备物资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防护用品及应急设施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与协调

应急物资储备是一项复杂、动态的系统工作,涉及卫生、发展改革和财政等多个部门,部门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分类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储备计划,由财政部门保证物资储备资金,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储备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用,保证供应,维持市场秩序。

(1)仪器类:急诊科配备应有多功能抢救床、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输液泵、吸引器、输氧装置、心电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以及各科治疗包、穿刺包、导尿包等。

(2)药品类:抢救车内能保障对外伤、出血、休克、心衰、呼衰、急性肾衰竭、肝衰竭、脑卒中等相应急诊抢救的药品供应,并保持相对恒定数目,如储备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不能满足需要,由院总值班负责调配。

四、加强医疗物资的储备 

充足的物资储备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功实施应急预案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保证齐全、充足的应急物资才能满足应急救治工作的需要。医疗物资尤其是急救物品和设备要做到集中放置,能够随时调用,这就要求平时及时对药品数量进行清点,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从而保证在突发情况下可以及时调用。

五、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应急储备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员须掌握应急物资使用的常识,熟悉物资储备情况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

① 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

② 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③ 建立管理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补充、调整和更新管理,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储备、满足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回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

④ 应符合物资储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对需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冷库、冷藏柜、冰柜中保存。

⑤ 调用出库的卫生应急物资使用后,对可重复使用的,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对已消耗或不可回收的,应填写耗损管理相关记录并说明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后做耗损处理。对使用有效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卫生储备物资,可以实行动态储备管理,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则调出使用,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新物资进行储备,避免浪费。

第五节 突发事件的应对人员管理与培训

一、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急诊科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发掘资源,最大限度地抢救治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的人员梯队如下:

一线人员:为在岗的值班人员。

二线人员:为在岗的急诊总值班。

三线人员:为急诊科主治医师、副教授。

四线人员:为急诊科主任、副主任。

附加人员:临时组织参加急救的人员,由组织联络小组应急调配。

二、对护理应急队的要求

① 由护理部统一领导,长期设置,人员相对固定,并有后备力量。

② 保证应急队人员通讯联络畅通。

③ 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疫情时,要求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④ 负责现场的紧急救治及消毒隔离处理。

⑤ 定期进行实战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⑥ 应急队成员组成,应为各科护理骨干,并具有丰富的抢救技能和抢救经验。

⑦ 了解抢救物品、药品及防护用品放置位置,定期检查清点,用后及时补充,保证各种物品齐全,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随时方便使用。

三、各组职责

(1)人员培训组

① 设专人专项管理。

②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③ 负责急救小组应急能力及抢救技能操作的培训。

④ 负责全院护理人员应对各类新型传染病防护知识的培训。

(2)人力调配组

① 掌握全院护理人员配置状态,组织形式,应对突发事件的临时梯队人员。

② 根据突发事件患者的数量、病情,及时合理调配护理人员,保证一线护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③ 随时了解梯队人员的思想状态,做好梯队人员思想动员工作。

(3)质量管理组

① 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及考核标准。

② 检查指导各项工作落实,定期组织护理查房,保证护理质量。

③ 落实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要求,防护交叉感染。

④ 定期检查、考核护理质量,及时修改补充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持续提高护理品质。

(4)物资保障组

① 掌握各项物品供应渠道,协调相关科室关系。

② 了解突发事件的物品需求。

③ 及时组织供应一线所需的各类物品。短缺物品应做少量储备。

(5)信息管理组

① 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②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③ 深入一线了解突发事件工作的相关信息,总结报道好人好事,激励一线人员士气。

④ 及时向突发事件护理小组反馈救治工作及护理人员的各项问题及意见。

(6)指挥联络组 由院领导、中心主任、护士长负责指挥救护工作。进行全院范围内的调度,通知有关科室腾出床位,调集人员、担架,推车到医院门口,血库、手术室、化验室、放射科做好应急准备,以便伤员到达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