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简介
一、我国建立执业兽医考试制度的意义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是政府监管和社会自我管理分工合作的结果。实行执业兽医考试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①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的业务素质、技术技能和职业道德;②构建新型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动物疫病长效防控机制,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解决由于基层队伍建设薄弱、经费投入不足所造成的问题和与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等任务的矛盾;③控制人畜共患病,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④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⑤维护兽医行业合格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⑥提高兽医行业入行门槛,降低因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系数;⑦使我国的兽医制度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
二、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发展历程
1904年在原直隶省保定成立洋马医学堂,启动了我国现代兽医学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的发展计划。然而,多年来由于我国畜牧业发展水平低下,人们对兽医的认识往往局限于“赤脚兽医”的概念,兽医工作环境艰苦、收入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许多兽医人才不愿意从事实际的临床兽医工作,兽医队伍不稳定,无法开展兽医行业准入考试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问题的关注,畜牧业工作的重点已由计划经济时期抓生产保供给,转移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卫生保安全上来,兽医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兽医工作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认识,兽医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逐步提高,兽医从业人员数量逐步上升,我国开始了国际有关执业兽医制度的调研工作。1997年7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随后部分省市先后发布了地方法规、政府或部门规章,为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认证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1997年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河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5日辽宁省人大颁布了《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
进入21世纪,国际上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二英、O157大肠杆菌中毒等兽医卫生事件频繁发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控制消灭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健康及动物产品安全已经成为全世界兽医工作者面临的共同任务。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成员国,并已恢复了在世界卫生组织(OIE)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兽医工作理应更多地融入国际社会,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自觉地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准则办事。2001年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兽医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兽医执业准入制度;2003年起上海市在畜牧兽医行业也开始严格实行兽医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天津市畜牧局颁布了《天津市宠物医师管理办法》;2004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修订的《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为执业兽医资格认证制度的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15号),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指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随后,农业部开始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相关内容的调研,着手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等。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确定了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2009年1月1日起《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实施。2009年年初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2009年5月18日农业部发布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号》,明确了报名、考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考试复习与辅导等要求。2009年5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筹建中国兽医协会(Chinese veterinary medical association, CVMA),并与当年10月28日举行中国兽医协会成立大会。2009年10月17日我国在河南、吉林、广西、重庆和宁夏启动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初步实施。2010年5月28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4号》,自2010年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将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全面展开,标志着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全面实施。2017年6月12日公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新),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增加了第六章临床技能考试,对临床技能考试试题、考试形式、临床技能现场考试作出了规定。临床技能现场考试由临床技能现场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同时对临床技能现场考试机构、考官、测评笔录、考试结果及其他资料等作出了原则性的安排。
三、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简介
1.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管理机构
我国组织管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机构分为四级。一级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和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承担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组织考试命题,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等。二级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技术性工作。三级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四级为考区在市(地区、州、盟)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设立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收取考试费用、核发准考证、组织实施考试等。
2.我国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①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②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③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其中,兽医、动物医学包括动物医学、兽医、兽药、动物卫生检疫、动物疫病防治等专业,畜牧兽医不包括畜牧专业。报名人员包括拟在我国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兽医人员,生产和销售兽药、兽医生物制品的兽医人员,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兽医教育科研单位兽医人员等。
3.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和内容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具体考试时间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一般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执业兽医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两者均采用同一考试大纲、同一考试内容、同一考试时间,只是考试合格分数线不同,执业兽医师的合格线高于执业助理兽医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兽医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两部分,2009—2017年只开展了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该考试采用了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时间为6小时,总题量400道,总分400分(每题1分);分为基础科目和预防科目(上午卷)、临床科目和综合应用(下午卷)2张试卷,每张试卷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试题量均为200题,满分均为200分。试题题型包括A1、B1、A2和A3/A4几种题型,均为五选一选择题。考试内容涉及基础科目(动物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相关法律法规)、预防科目(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临床科目(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及综合应用(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4.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线的设定及成绩查询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考生可在参加考试年度的年底登录农业部指定的网址[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