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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秸秆废物
农业废物来源于植物,主要是由C、H、O、N、S等元素组成,是植物光合作用的产物。我国农业废物主要来源于作物种植过程中产生的秸秆,如水稻、小麦、玉米等谷类作物,大豆、蚕豆、豌豆等豆类作物,甘薯、马铃薯、木薯等薯芋类作物,以及纤维作物(棉花、大麻、亚麻等)、油料作物(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等)、糖料作物(甘蔗、甜菜等)、特用作物(烟草、茶叶、桑等)等秸秆(图1-6)。另外,农、林产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也是秸秆废物的重要来源。
图1-6 农业秸秆来源
农业废物在农村固体废物中占据着非常大的比重,而且我国农业废物总量高居世界榜首。据估计,目前我国年产各类农业废物总计约20×108t,其中林业及木材加工废物、农业秸秆的资源量分别约相当于3×108t标准煤和2×108t标准煤;玉米秸秆为我国各类农作物秸秆产量之首,2015年其产量约2.5×108t,可折合成1.2×108t标准煤;预计到2020年,我国农业废物年产出将相当于12×108t标准煤,可开发量相当于9×108t标准煤[5]。据调查分析,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河北、湖北、广西、湖南、辽宁为我国农业废物丰度较高的9个省(自治区)[6]。且秸秆的产量呈逐渐增加的趋势。据统计,农作物秸秆产量位居全国第四位的黑龙江省,2003~2012年主要粮食秸秆产量表现出显著升高的发展态势,2012年秸秆产量较2003年提高约2.5倍;2012年秸秆产量约为6.77×107t,相当于标准煤6.56×107t[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