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系统管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3.2 制定环境友好生产经济政策

该方面以法国和韩国制定的环境友好生产经济政策较为典型。

3.2.1 法国采用以奖励或补贴为基础的意愿性政策

法国从1999年开始实施“农场土地合同”措施,农场主和政府自愿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农场应该达到的环境目标,政府提供相应的补贴[2]。欧盟制定了以遵守环保规定为条件享受政府补贴的政策,对农民为社会和农业环境改善所做出的贡献给予补偿。行业立法设立新标准时,对农业生产成本进行补贴,使农民可以接受这个新标准[5]

3.2.2 韩国开展了新村运动和亲环境农业建设[6,7]

(1)新村运动

从1970年起,韩国政府开始正式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简称新村运动),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方面做出了成功的实践。

新村运动经历了以下4个发展阶段。

①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如改善厨房、屋顶、厕所,修筑围墙、公路、公用洗衣场,改良作物、蔬果、畜禽品种等。自1970年冬季开始,政府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激发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勉、自助、协同精神。新村运动经过基础建设阶段,初步改变了农村的生活居住条件,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共鸣,调动了他们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积极性。

②扩展阶段(1974~1976年):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基础阶段的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会馆和自来水设施,以及生产公用设施,新建住房,发展多种经营。政府对新村指导员、国家各级公务员、社会各界负责人分批进行了新村教育;对卓有成就的农村提供贷款,并在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动员理工科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科技人员轮流到农村巡回讲授和推广科技文化知识和技术。

③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工作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上,积极推动农村保险业的发展。

④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此阶段政府大幅度调整了有关新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村运动的民间组织,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只是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质、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手段,着重调整农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继续提高农民收入等。

1971~1975年间,韩国农村共新架设了6.5万多座桥梁,各村都修筑了宽3.5m、长2~4km的进村公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除了个别极为偏僻的农村外,全国都实现了村村通车,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生产设施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实施区域开发,建设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推进农村金融业发展,支持农民协同组织等多种措施,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不断增加。1993年,农村居民的收入已达到城市居民的95.5%,农村中百户彩电拥有率123.6%、电冰箱105%、汽车20.9%、煤气炉100.4%、电话99.9%、计算机6.7%,新村运动在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区域平衡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2)亲环境农业

随着新村运动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导致生态系统紊乱、土壤和水的污染以及农业环境的持续污染。韩国开始了新一轮的以农村经济与农村环境协调发展为核心的运动,即亲环境农业运动。

韩国亲环境农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几个过程。

首先是制定专门法律。1997年12月,颁布《环境农业培育法》,2001年1月又修改为《亲环境农业培育法》。该法明确了亲环境农业概念、发展方向以及政府、农民和民间团体应履行的责任。

其次是引进有力的支援制度,目的是使从事亲环境农业的人员受到激励,例如亲环境农产品认证标志制度、亲环境农业直接支付制度。

最后,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促进计划。韩国政府于1995年以《中小农高品质农产品生产支援事业》形式开始支持实践亲环境农业的农民。随后,1996年7月,提出《迈向21世纪的农林水产环境政府》,1997年3月,提出《环境农业地区造成事业》促进计划,1998年3月,提出《亲环境农业示范村造成事业》促进计划等。1998年11月,韩国政府宣布亲环境农业元年,并发表元年宣言《亲环境农业培育政府》。随后实施《亲环境农业培育五年计划(2001—2005)》,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标志的制订工作,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通过示范带动,保证计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