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评定方法
1)试件形式分为板状与管状两种,管状指管道和环。
①试件形式示意见图1-11。摩擦焊试件接头形状应与产品规定一致。
②评定对接焊缝预焊接工艺规程时,采用对接焊缝试件,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焊件中的对接焊缝和角焊缝。
图1-11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试件形式
评定非受压角焊缝预焊接工艺规程时,可仅采用角焊缝试件。
承压设备上焊缝按其受力性质可分为受压焊缝和受力焊缝,受压焊缝为承受因压力而带来的力作用的焊缝,而受力焊缝则承受非压力(如支撑力、重力等)而产生的力作用的焊缝。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亦适用于角焊缝,其含义为既适用于受压角焊缝也适用于非受压角焊缝(如受力角焊缝、密封角焊缝、连接角焊缝等)。只有评定非受压角焊缝焊接工艺时,才可仅采用角焊缝试件。
对产品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不管压力容器由何种形式的焊接接头构成,只看是何种焊缝形式连接。只要是对接焊缝连接则取对接焊缝试件,只要是角焊缝连接则取角焊缝试件。角焊缝主要承受剪切力,JIS B8266—2003《压力容器》中规定剪切应力最大值为基本许用应力的80%,所以,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亦适用于焊件角焊缝。
2)板状对接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管状焊件的对接焊缝,反之亦可。任一角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适用于所有形式的焊件角焊缝。
对接焊缝试件与角焊缝试件与焊件之间关系与管材直径无关,只与(管壁)厚度有关。
3)当同一条焊缝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重要因素、补加因素不同的焊接工艺时,可按每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分别进行评定;亦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焊接试件,进行组合评定。
组合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用于焊件时,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或几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但应保证其重要因素、补加因素不变。只需其中任一种焊接方法(或焊接工艺)所评定的试件母材厚度,来确定组合评定试件适用于焊件母材的厚度有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