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园林植物的生态习性
环境是指园林植物生活的空间,而构成园林生活环境的因子称为环境因子。生态因子则是指环境中对生物的生长发育、生殖和分布等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要素,如温度、食物、空气和其他生物等。园林植物和环境是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在研究它们与环境的关系时,既要研究植物本身的特性,也要研究它们生活的环境以及植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根据因子的类别通常将其划分为五类,即气候因子、土壤因子、地形地势因子、生物因子和人为因子。气候因子是指光能、温度、空气、水分、雷电等。土壤因子是指土壤的物理、化学等性能以及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等。地形地势因子是指地面的起伏、山岳、高原、平原、洼地、坡向、坡度等。生物因子则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影响等。人为因子是指人类在植物的利用、改造、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对环境污染的危害作用等。
在研究园林植物与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以下五个观念必须明确。
(1)综合作用
所谓环境的生态作用,通常是指环境因子的综合作用。许多生态因子综合起来形成一个综合体,对园林植物起着综合的生态作用。各个因子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其中任何一个因子的变化,必将引起其他因子不同程度的变化。例如光照的变化,不仅光照因子发生变化,也可以直接影响到温度因子和水分因子。
(2)主导因子
虽然环境因子以一个综合体的形式影响园林植物的生态习性,但在一定环境的特定条件或特定阶段中,必有一两个因子是起主导作用的,这种起主要作用的因子就是主导因子。对因子本身来说,主导因子对环境起主要作用,它的稳定与否,能够决定整个生态关系的稳定与否。对植物而言,主导因子能够决定植物的生长发育情况能否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低温就是处于春化阶段园林植物的主导因子,而日照长度则是光周期现象中的主导因子等。
(3)不可替代性和可调剂性
在植物的生长发育过程中,生态因子对植物的作用虽不是等价的,但都是不可缺少的。缺少任一种,都能引起植物的生长阻碍,甚至死亡。任何一个因子,都不能由另一个因子来代替,这就是植物生态因子的不可替代性。但在一定情况下,某一因子在量上的不足,可以由其他因子的加强而得到调剂,并获得相似的生态效应,但这种调剂是有限度的。例如,增加CO2浓度,可以部分补偿由于光照减弱所引起的光合强度的降低。
(4)生态因子作用的阶段性
植物的一生中,植物对生态因子的需要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生长发育的推移而变化,分阶段的。例如,某些作物春化阶段中,低温是必需的条件,但在以后的生长时期,低温对植物则不是必须,甚至是有害的。光照的长短在植物的光周期阶段起关键作用,而在春化阶段却并非如此。
(5)生态幅
各种植物对生存条件及生态因子变化强度有一定的适应范围,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引起生长不适或死亡,这个限度就被称为“生态幅”。不同植物的生态幅具有很大不同,即使是同一植物的不同生育阶段,其生态幅也经常会有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