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造幡竿颊①之制:两颊各长一丈五尺,广二尺,厚一尺二寸(笋②在内)。下埋四尺五寸。其石颊下出笋,以穿脚。其脚长四尺,广二尺,厚六寸。
译文
制作幡竿颊的制度:两片石头长度为一丈五尺,宽度为二尺,厚度为一尺二寸(榫头包括在内)。地面之下埋入四尺五寸,在片石的下面出榫,用来穿镯脚。镯脚长度为四尺,宽度为二尺,厚度为六寸。
注释
①幡竿颊:指夹住旗杆的两片石,清代称为夹杆石。
②笋:通“榫”,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