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专利申请有两种形式:纸件和电子件。
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纸件形式办理各种手续的,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办理各种手续的,均视为未提出。
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符合规定的,该文件视为未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