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始兴 朱记与记
隋唐时期,官印、私印,除上述称“印”“信印”“印信”之外,又增加“朱记”和“记”等名称。“记”,实际上或可视为“朱记”的简称。隋唐时期出现“朱记”这一名称,当与此时官印由此前施于封泥转向后来主要蘸朱红印泥钤盖于纸帛之上,密切相关。如“右策宁州留后朱记”(图3-66)、“辂马厩门朱记”(图3-67)、“诨下都指挥记”(图3-68)、“大毛村记”(图3-69)等。
◎图3-66 右策宁州留后朱记
◎图3-67 辂马厩门朱记
◎图3-68 诨下都指挥记
◎图3-69 大毛村记
隋唐时期,大多数官印为铜质,而低级别的官印则用木质。“朱记”与“记”,既有方形,也有长条形。人们通常将长条形官印称为“铜条记”“木条记”。这个时期,印面文字除了篆书以外,还出现了隶书官印和楷书官印。《贞松堂隋唐以来官印集存》和《唐宋以来官印集存》中,对传世唐代这类官印多有著录。
宋承唐印制。六部以下印皆铜质,诸路监司、州、县长官的司印印文多用“印”字,其僚属的印文则多用“记”字。“都亭新驿朱记”(图3-70)、“都检点兼牢城朱记”(图3-71)、“建炎宿州州院朱记”(图3-72)、“州南渡税场记”(图3-73)等。官位品级低下的官吏一般无使用铜印资格,由所在道发给木质“朱记”。
◎图3-70 都亭新驿朱记
◎图3-71 都检点兼牢城朱记
◎图3-72 建炎宿州州院朱记
◎图3-73 州南渡税场记
不过,出土的官印实物,也有一些是铜质朱记。如内蒙古集宁出土的“蕃落第七副指挥使朱记”(图3-74)、浙江海盐出土的“雄节第一指挥第三都朱记”(图3-75)等。这些铜朱记的印面都在5.3×5厘米左右,品级也不算低,由此可见,将印章称为“朱记”或“记”,也是宋朝官印较为普遍的事。
◎图3-74 蕃落第七副指挥使朱记
◎图3-75 雄节第一指挥第三都朱记
辽、金时期印章名称,与宋代大致相同,一般多称“印”或称“记”。尽管辽、金官印传世不多,但通过瞿仲溶《集古官印考证》中考证为辽官印的“安州绫锦院记”(图3-76),以及上海博物馆藏金代“北京楼店巡记”(图3-77),亦可窥见个中信息。
◎图3-76 安州绫锦院记
◎图3-77 北京楼店巡记
明清时期,官印以“记”为名者仍在流行。如明代“东光县阴阳学记”(图3-78)。《清会典》记载清代官印,“文职佐杂及无兼管兵马钱粮武职官,用木钤记”。直到20世纪40年代,有些小机关的公章还沿用“钤记”的名称。
◎图3-78 东光县阴阳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