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请美国大学要做哪些准备
关于早申请与常规申请
美国大学本科的申请方式主要有三种:早决定(Early Decision,简称ED)、早行动(Early Action,简称EA)和常规申请(Regular Decision简称RD)。我们通常将ED和EA统称为早申请。在申请程序上,二者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ED被录取后就必须前往学校注册,EA被录取后可去可不去。中国学生选择ED方式的居多。
ED顾名思义就是提早决定申请和入读的学校。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同时提交一份Early Decision Agreement(早决定协议),其核心内容是:申请者同意在提供ED选择的学校中,仅申请一所作为首选院校;一旦获得该校录取,就将取消其他学校的录取结果并且不再增加申请学校。就同一所学校而言,学生在一个申请季里,只能选择一种申请方式申请一次,即只要选择了早申请,就不可以选择正常申请。很多在ED中获得了理想结果的同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使得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也注意到了这一申请方式,并且都争取充分利用好这个机会。但大家需要了解的是,并非所有学校都提供ED申请方式,比如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都已经取消了ED的申请方式。另外,ED并不会因为申请得早而增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有些学校甚至会明确指出不提供奖学金给ED申请者。申请者如果能在申请截止之前提供基本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就可以考虑ED;另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申请者清楚自身定位,有着明确的目标学校,那么ED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以便更充分地利用这些时间完成其他事情。
而除了常规的EA以外,个别学校还会提供REA(Restrictive Early Action),如斯坦福大学;或SCEA(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如耶鲁大学。以上两者即限定性的EA,一旦申请了这些院校的REA和SCEA,就需要遵守这些院校的申请规则。与此同时,还可以以Regular Decision的形式申请其他学校,但是不允许同期申请其他院校Early Action或Early Decision。如果REA或SCEA被拒,学生还可以Early Decision Ⅱ的形式申请其他学校。
不同申请方式的规则及要求见表2-1。
表2-1 不同申请方式的申请规则汇总及要求
一般来说,美国大学常规申请的录取结果有以下几种。
(1)正式录取(full admission):经过评估后符合要求,学校直接发放无条件录取。
(2)有条件录取(conditional admission):通常在申请者其他方面(特别是在校成绩)符合学校要求,但语言成绩达不到学校要求时,学校可能会给予申请者有条件录取。一般情况下,学校会给出一个去掉“conditional”的时间期限,比如允许申请者只要在入学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成绩,即可去掉“conditional”,被正式录取。
(3)双录取(ESL/ELC/EPC/LBC):因为申请者语言成绩达不到学校要求,但其他方面符合学校要求,学校在录取时会要求学生在入学后到学校规定的院校或者语言中心上指定课程,成绩通过后才有资格就读本科课程。至于语言课程要上多长时间,主要取决于学生自身的学习能力。
(4)候补(waiting list):如果学校招生委员会认为申请者各方面还不错,但又没有优秀到足以让他们马上决定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方面有时就会给予候补的机会。也就是说,一旦已经录取的学生中有不去的,或者决定接受学校录取的学生总数低于学校希望招收并报到的人数,那么候补的申请者就有机会获得录取。
(5)拒绝(denied):通常情况下,学校不会告诉申请者被拒的原因是什么,而且一般学校是不会轻易改变录取决定的,所以,申请者一旦被拒之后就很难再争取到被录取的机会了。